帕米帕利适用于哪些癌症
病情描述:帕米帕利适用于哪些癌症
展开2025-04-05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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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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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
问药网药师
帕米帕利适用于哪些癌症,帕米帕利(Pamiparib)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且伴随胚系、BRCA(gBRCA)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帕米帕利(Pamiparib)是一种新型的靶向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某些类型的癌症,尤其是卵巢癌和原发性腹膜癌。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帕米帕利逐渐显示出其在临床治疗中的潜力,尤其是在携带特定基因突变的患者中。本文将探讨帕米帕利的适用癌症类型,以及其在治疗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1. 卵巢癌的应用
卵巢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早期症状往往不明显,导致许多患者在被诊断时已处于晚期。帕米帕利作为一种聚腺苷二磷酸酶抑制剂,主要针对BRCA基因突变的卵巢癌患者。研究表明,帕米帕利能有效延缓肿瘤的进展,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尤其是在接受过铂类化疗后复发的患者中。
2. 原发性腹膜癌的适应症
原发性腹膜癌是一种罕见的癌症,通常起源于腹膜的细胞,与卵巢癌关系密切。帕米帕利同样适用于一些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特别是那些基因检测显示存在BRCA1或BRCA2缺陷的病例。临床研究表明,使用帕米帕利可以显著提高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3. 临床试验的支持
针对帕米帕利的临床试验不断进行,早期结果显示其对多种癌症类型的治疗效果良好。在卵巢癌和原发性腹膜癌的试验中,患者对帕米帕利的耐受性较好,副作用相对较轻,使其成为治疗上的重要选择。数据表明,帕米帕利能够在较长时间内稳定控制肿瘤的进展。
4. 未来的研究方向
随着研究的深入,科学家们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帕米帕利在其他类型癌症中的作用,例如乳腺癌和胰腺癌等同样存在基因突变的恶性肿瘤。同时,对其与其他治疗方案联合使用的可能性也在积极探索中,期待未来的研究能够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帕米帕利作为一种靶向药物,尤其在卵巢癌和原发性腹膜癌的治疗中展现出了良好的前景。随着对其作用机制和适用患者范围的进一步探索,帕米帕利有望为更多癌症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功能主治: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抗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BRCA突变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采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gBRCA突变,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1、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60 mg(3粒),每日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120 mg,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 2、给药方法 建议患者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点口服给药,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打开胶囊。本品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3、漏服 如果患者发生呕吐或漏服一次药物,不应额外补服,应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4、剂量调整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为管理药物不良反应,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考虑暂停治疗或减量(见表2和表3)。推荐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水平下调方案 推荐起始剂量口服,每次60mg(3粒),每日2次。 第一次剂量下调口服,每次40mg((2粒),每日2次。 第二次剂量下调口服,每次20mg(1粒),每日2次。 本品最多可进行两次剂里水平的下调。 表2 CTCAE*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不能通过预防治疗,或经过治疗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暂停服用本品不超过28天直至不良反应缓解。 参照表1在下调的剂里下恢复本品治疗。 治疗后持续存在的CTCAE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永久停药。 *注∶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的不良事件通用术语评估标准4.03版(NCLCTCAEv4.03)确定严重程度分级。 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建议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见表3)。 表3:针对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贫血 (血红蛋白[Hgb]<9.0 g/dL) 首次发生: 暂停给药并遒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40mg每日2次给药。 再次发生: —基于临床评估给予适当的支持性治疗并继续以40mg每日2次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以40mg每日2次继续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以40mg每日2次维续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日2次给药。 —若贫血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 1、暂停给药并遒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日2次给药, 2、在20mg每日2次剂量水平再次出现贫血危及生命,且贫血不是由于其他干扰事件(如胃肠道出血)引起,应停用本品。 中性粒细胞减少 (中性垃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或发热性中性拉细跑减少症)暂停给药,直至恢夏至ANC≥1.5×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缓解,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计数[PLT]<50×109/L)) 暂停给药,直到恢复至PLT≥75x109/L或基线水平,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