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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妥昔单抗β

达妥昔单抗β

处方药

20 mg (4.5 ml)/瓶

适用于治疗≥12月龄的高危神经母细胞瘤患者,这些患者既往接受过诱导化疗且至少获得部分缓解,并且随后进行过清髓性治疗和干细胞移植治疗

1张图

Boehringer Ingelheim

  可追溯性

  为提高生物制品的可追溯性,应明确记录所给予药品的名称和批号。

  超敏反应

  尽管进行了预处理用药,但仍有可能发生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包括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速发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如果发生重度输液相关反应(包括 CRS),需要立即停止达妥昔单抗β治疗,且可能需要急救治疗。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通常在首次输注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内出现,且存在诸如发热、低血压和荨麻疹等全身症状。

  速发过敏反应最早出现在首次输注达妥昔单抗β后几分钟内,且通常与支气管痉挛和荨麻疹相关。

  应密切监测患者的速发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尤其在前 2 个疗程内。

  超敏反应治疗

  在达妥昔单抗β给药期间,静脉注射用抗组胺药、肾上腺激素(肾上腺素)和静脉泼尼松龙应处于立即可用状态,以应对危及生命的过敏反应。此类反应的推荐治疗包括静脉推注泼尼松龙,以及根据临床反应按需每 3 至 5 分钟通过静脉推注进行肾上腺激素给药。如果发生支气管和/或肺部超敏反应,建议吸入肾上腺激素(肾上腺素),并应根据临床反应每 2 小时重复给药。

  疼痛

  通常在开始治疗时发生神经性疼痛,因此在每次输注达妥昔单抗β前需要使用镇痛剂(包括静脉注射阿片类药物)进行预处理用药。

  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CLS)

  CLS的特征为血管张力丧失,血浆蛋白和液体外渗到血管外间隙。CLS通常出现在开始治疗后数小时内,而临床症状(例如,低血压、心动过速)据报告发生在2 至 12 小时后。因此,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循环和呼吸功能。

  眼部神经类疾病

  达妥昔单抗β与视神经细胞结合可导致发生眼器官疾病。如果发生的视力受损可通过眼镜矫正调节,只要可耐受,则无需调整剂量。

  出现 3 级眼毒性(即,按照毒性量表计算的视觉丧失)的患者必须中断治疗。

  如果出现任何眼部问题,应立即转诊患者至眼科专科医生。

  周围神经病变

  据报告,达妥昔单抗β用药期间偶发周围神经病变。必须对持续时间超过 4 天的运动或感觉神经病变病例进行评价,且应排除诸如疾病进展、感染、代谢综合征和合并用药等非炎症病因。

  如果患者出现因输注达妥昔单抗β导致的任何客观性长期疲乏,应永久终止治疗。对于中度(2 级)神经病变(运动伴或不伴感觉神经病变)患者,应中断治疗,可在神经症状消退后恢复治疗。

  全身感染

  患者可能因既往治疗导致免疫功能低下。由于患者通常留置中心静脉导管,因此有发生全身感染的风险。在启动治疗前患者应无全身感染迹象,且任何已确定感染应该得到控制。

  血液学毒性

  达妥昔单抗β用药期间已报告发生血液学毒性,例如,红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如果在开始下一个疗程前,4 级血液学毒性已改善至至少 1-2 级或基线值,以 50%输注速度给药,待完全缓解后,以原始速度输注。

  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

  建议进行肝功能和电解质监测。

  皮质类固醇

  由于皮质类固醇的免疫抑制活性,不建议在首个达妥昔单抗β疗程前 2 周到末个达妥昔单抗β疗程后 1 周内进行皮质类固醇合并治疗,用于危及生命的病症除外。

  疫苗接种

  由于疫苗可以通过达妥昔单抗β产生免疫刺激和罕见神经毒性的潜在风险,应避免在达妥昔单抗β给药期间至最后一个疗程后 10 周内接种疫苗。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由于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可能会干扰达妥昔单抗β的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不建议合并使用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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