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每次吃多少
病情描述: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每次吃多少
展开2024-02-20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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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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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每次吃多少,塞利尼索(Selinexor)通常每周只使用2天,且和地塞米松一起服用。请严格遵循医生的用药说明,在每个服药日的同一时间服用药物。。
多发性骨髓瘤和淋巴瘤是一些恶性肿瘤类型,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对抗这些疾病,医学界不断努力寻找新的治疗方案。其中,一种被广泛研究和应用的药物便是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在使用这种药物时,了解每次的用药剂量是非常重要的。
1. 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概述
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是一种口服的化疗药物,属于一种称为选择性核转运抑制剂的药物类别。它通过阻断细胞核内的特定蛋白质转运通道,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和增殖。作为一种新型的治疗方法,它为多发性骨髓瘤和淋巴瘤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治疗选择。
2. 用药剂量的确定
对于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的用药剂量,具体的计划和指导应该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而言,剂量的设定会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脏和肾脏功能等因素进行调整。
3. 治疗方案和用药指导
在开始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治疗之前,医生会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医生会考虑患者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以及其他治疗方式的效果。针对每个患者,医生都会制定出适合其个体化需求的用药方案。
4. 用药注意事项
使用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药物时,患者需要密切遵循医生的指导。按照医生的要求使用正确的剂量,确保按时吃药,并且遵守必要的饮食和生活方式建议。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副作用,应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是否需要调整用药剂量或采取其他措施。
总的来说,塞利尼索(Selinexor)希维奥的用药剂量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并密切监护,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如果患者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应当及时与医生进行沟通,并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用药。
功能主治:是全球首款口服型XPO1(核输出蛋白)抑制剂。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1)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口服。 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周第1和第3天与本品一起口服。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本品应在每个服药日大致相同时间服用,片剂应整片用水送服。 不应破坏、咀嚼、压碎或切分片剂。 可以餐后或空腹服用。 (3)如果患者漏服或错过规定服药时间,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如果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补服,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2.剂量调整,本品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针对不良反应的预定剂量调整步骤推荐的起始剂量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总计160 mg/周)首次降低100 mg 每周一次第二次降低80 mg 每周一次第三次降低60 mg 每周一次第四次降低永久停药3.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2。表 2: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并发生出血任意• 暂停用药。• 出血痊愈后,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 < 25×109/L任意• 暂停用药。• 监测血小板计数,直至恢复至 ≥ 50×109/L。• 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在0.5 ~1.0 × 109/L之间,不伴随发热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 0.5× 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直至恢复至≥1.0 × 109/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贫血血红蛋白 < 8.0 g/dL任意 •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 采取输血和/或临床指南中的其他疗法。危及生命(需要采取紧急干预措施)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血红蛋白,直至水平恢复到 ≥ 8.0 g/d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根据临床指南进行输血。 4.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3。 表 3: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恶心和呕吐1或2级恶心(摄入量下降,但未见显著的体重减轻、脱水或营养不良),或者1级或2级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5次)任意•剂量维持,并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3级恶心(热量或液体的口服摄入量不足),或者3级及以上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6次)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恶心或呕吐缓解至≤2级或治疗前水平。• 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腹泻2级(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4 ~ 6次)第1次• 维持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第2次及后续•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见表1)。• 给予支持性治疗。3级及以上(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 ≥ 7次;或需要住院)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直至腹泻缓解至 ≤ 2级。•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体重下降和厌食体重下降10% ~ < 20%之间,或者厌食伴有显著体重下降或营养不良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体重,直至恢复到治疗前体重的90%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低钠血症血钠水平 ≤ 130mmol/L任意• 暂停用药,评估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钠水平,直至恢复至130 mmol/L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疲乏2级(持续7天以上)或3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疲乏缓解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眼毒性2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监测直至眼部症状恢复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3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终止治疗。• 进行眼科评估。白内障(≥2级)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监测进展情况。• 术前24小时和术后72小时暂停用药。其他非血液系统不良反应3或4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缓解至≤2级,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