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塞利尼索(Selinexor)时需要注意什么
病情描述:使用塞利尼索(Selinexor)时需要注意什么
展开2025-01-22 10: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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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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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泉
问药网药师
使用塞利尼索(Selinexor)时需要注意什么,塞利尼索(Selinexor)的注意事项:1.本药可能导致眩晕或混乱,不应在不知道药物如何影响您的情况下驾驶或做其他可能危险的事情。2.怀孕期间使用此药可能会伤害未出生的婴儿,男性使用时若其性伴侣怀孕也可能引起出生缺陷。3.塞利尼索可能会暂时降低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增加感染的风险,也可能降低血小板数量,影响血液凝固。4.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等副作用,这些症状可能会很严重并导致脱水。
塞利尼索(Selinexor)是一种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和某些类型淋巴瘤的靶向药物。作为一种选择性核出口抑制剂(SINE),塞利尼索通过阻止蛋白质的核出口,导致癌细胞内积累,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使用塞利尼索时,患者和医生需要注意多种因素,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 剂量调整与给药方案
在使用塞利尼索时,患者需要严格遵循医生制定的剂量和给药方案。由于其潜在的副作用,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和反应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来说,塞利尼索通常是以口服形式给药,建议患者遵循医生指导,以确保药物能在体内达到最佳浓度。
2. 监测副作用
患者在使用塞利尼索的过程中,需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血液检测,以监测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一些常见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乏力、食欲减退等。严重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症和肝功能异常也需引起重视,患者应及时向医生报告任何不适症状。
3. 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塞利尼索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患者应告知医生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草药补品。某些药物可能影响塞利尼索的代谢,增加副作用风险或减弱其疗效。
4. 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在特定人群中使用塞利尼索时需格外谨慎。老年患者、合并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及存在其他基础疾病的人群,相关的副作用风险可能更高。对于这类患者,医生会更为关注,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综上所述,塞利尼索在多发性骨髓瘤及淋巴瘤的治疗中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剂量调整、副作用监测、药物相互作用及患者个体差异。只有在充分了解并妥善管理这些因素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帮助患者顺利度过治疗阶段。
功能主治:是全球首款口服型XPO1(核输出蛋白)抑制剂。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1)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口服。 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周第1和第3天与本品一起口服。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本品应在每个服药日大致相同时间服用,片剂应整片用水送服。 不应破坏、咀嚼、压碎或切分片剂。 可以餐后或空腹服用。 (3)如果患者漏服或错过规定服药时间,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如果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补服,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2.剂量调整,本品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针对不良反应的预定剂量调整步骤推荐的起始剂量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总计160 mg/周)首次降低100 mg 每周一次第二次降低80 mg 每周一次第三次降低60 mg 每周一次第四次降低永久停药3.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2。表 2: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并发生出血任意• 暂停用药。• 出血痊愈后,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 < 25×109/L任意• 暂停用药。• 监测血小板计数,直至恢复至 ≥ 50×109/L。• 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在0.5 ~1.0 × 109/L之间,不伴随发热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 0.5× 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直至恢复至≥1.0 × 109/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贫血血红蛋白 < 8.0 g/dL任意 •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 采取输血和/或临床指南中的其他疗法。危及生命(需要采取紧急干预措施)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血红蛋白,直至水平恢复到 ≥ 8.0 g/d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根据临床指南进行输血。 4.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3。 表 3: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恶心和呕吐1或2级恶心(摄入量下降,但未见显著的体重减轻、脱水或营养不良),或者1级或2级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5次)任意•剂量维持,并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3级恶心(热量或液体的口服摄入量不足),或者3级及以上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6次)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恶心或呕吐缓解至≤2级或治疗前水平。• 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腹泻2级(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4 ~ 6次)第1次• 维持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第2次及后续•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见表1)。• 给予支持性治疗。3级及以上(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 ≥ 7次;或需要住院)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直至腹泻缓解至 ≤ 2级。•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体重下降和厌食体重下降10% ~ < 20%之间,或者厌食伴有显著体重下降或营养不良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体重,直至恢复到治疗前体重的90%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低钠血症血钠水平 ≤ 130mmol/L任意• 暂停用药,评估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钠水平,直至恢复至130 mmol/L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疲乏2级(持续7天以上)或3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疲乏缓解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眼毒性2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监测直至眼部症状恢复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3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终止治疗。• 进行眼科评估。白内障(≥2级)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监测进展情况。• 术前24小时和术后72小时暂停用药。其他非血液系统不良反应3或4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缓解至≤2级,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