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v-阿柏西普可以用医保吗
病情描述:Ziv-阿柏西普可以用医保吗
展开2024-12-08 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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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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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明
问药网药师
Ziv-阿柏西普可以用医保吗,Ziv-阿柏西普(Ziv-aflibercept)未纳入医保。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信息,未查询到该药品被纳入医保。
针对Ziv-阿柏西普在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中的应用,人们普遍关心是否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并就该药物的医保适用性进行分析。
Ziv-阿柏西普是一种针对转移性结直肠癌的靶向治疗药物,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备受关注。对于其是否能够被医保覆盖,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评估。
1. Ziv-阿柏西普的治疗效果
Ziv-阿柏西普作为一种抗血管生成药物,能够通过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信号传导,从而抑制肿瘤的血管生成和生长。临床试验表明,Ziv-阿柏西普在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治疗中具有显著的疗效,可以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和提高生活质量。
2. 医保报销的挑战
尽管Ziv-阿柏西普在临床上表现出良好的治疗效果,但其作为一种新型靶向药物,价格较高,使得其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面临一定的挑战。医保部门需要进行严格的成本效益评估,并考虑药品的临床必要性和经济可承受性,才能做出是否纳入医保的决定。
3. 临床需求与医保政策的平衡
在决定是否将Ziv-阿柏西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时,医保部门需平衡患者的临床需求和医保政策的考量。一方面,需要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有效的治疗,提高治愈率和生存率;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医保资金的可持续性,避免因药品费用过高而对医保基金造成不良影响。
4. 结语
总的来说,Ziv-阿柏西普作为一种新型的靶向治疗药物,在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治疗中展现出了良好的疗效。其是否能够通过医保进行报销,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评估。医保部门需要权衡临床需求和医保政策的考量,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同时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功能主治:适用于对含奥沙利铂治疗方案耐药或已进展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用法用量: 适应症 与氟尿嘧啶、亚叶酸钙、伊立替康(FOLFIRI)联合用药,适用于对含奥沙利铂治疗方案耐药或已进展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 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本品与伊立替康(FOLFIRI)联合用药的推荐剂量为每两周1小时静脉输注4mg/kg。 2.永久停药 (1)严重出血 (2)胃肠穿孔 (3)伤口愈合受损 (4)痿管形成 (5)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6)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 (7)肾病综合征或血栓性微血管病(TMA) (8)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 3.暂时停药 (1)择期手术前至少4周。 (2)对于未控制的高血压,恢复给药后,将本品的剂量降至2mg/kg,直至恢复。 (3)蛋白尿2g/24h或以上:当蛋白尿低于2g/24h时恢复,对于复发性蛋白尿,暂时停药,直至蛋白尿低于2g/24h,然后将本品的剂量永久降低至2mg/kg。 不良反应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发生率)包括:白细胞减少、腹泻、中性粒细胞减少、蛋白尿、 谷草转氨酶增加、口腔炎、疲劳、血小板减少、谷丙转氨酶增加、高血压、体重减轻、食欲减退、鼻出血、腹痛、发音困难、血清肌酸酐增加和头痛。 禁忌 暂不明确。 贮存方法 在2°C至8°C的冰箱中避光储存 适用人群 成人。孕妇和老人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法国赛诺菲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柏西普 其化学结构式如下: 性状 一种无菌、透明、无色至淡黄色、无热原、不含防腐剂的静脉注射用溶液。 注意事项 1.出血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包括严重且致命的出血事件,应监测患者是否有出血的症状,对于严重出血的患者应停药。 2.胃肠道穿孔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胃肠道穿孔,监测患者胃肠穿孔的症状,对于发生胃肠道穿孔的患者,停药。 3.伤口愈合受损 择期手术前停药至少4周,大手术后至少 4 周内以及在伤口完全愈合前不要使用本品;对于中心静脉接入端口放置、活检和拔牙等小手术,一旦手术伤口完全愈合,可恢复本品;对于伤口愈合受损的患者,停药。 4.痿管形成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胃肠道和非胃肠道部位的痿管形成率较高,对于出现痿管的患者,停药。 5.高血压 本品会增加高血压的风险,每两周监测一次血压,或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更频繁地监测血压,采用适当的高血压药物治疗,并继续定期监测血压,在高血压未得到控制的患者中暂时停药,直至得到控制,并在随后的周期中将本品的剂量永久降至2mg/kg;在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患者中停药。 6.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动脉血栓栓塞(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和心绞痛)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发生频率更高,对于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应停药。 7.蛋白尿 严重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和血栓性微血管病(TMA)在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中更常见,对于2g/24h或以上的蛋白尿患者,应暂时停药;当蛋白尿低于2g/24h时,恢复给药,如果反复发作,暂停直至蛋白尿低于2g/24h,然后将本品剂量永久降低至2mg/kg;在出现肾病综合征或血栓性微血管病的患者中停药。 8.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并发症 在使用本品治疗的每个周期开始前,使用差异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水平,延迟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等于或高于1.5x109/L。 9.腹泻和脱水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严重腹泻的发生率增加,因此应密切监测老年患者的腹泻情况。 10.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 通过磁共振成像(MRI)确认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诊断,并对出现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的患者停药,症状通常在数天内消退或改善。 11.胚胎毒性 对孕妇使用本品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应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告知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及其伴侣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以上参考自美国药监局FDA最新药品说明书2020.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