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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
本品的建议剂量为300mg,静脉输注给药,在第0、2和6周以及随后每8周给药一次。
如果第14周仍未观察到治疗获益,则应停止治疗。
对于对本品治疗有应答的患者,可以按照标准治疗,考虑逐步减少糖皮质激素用量或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
给药方法
本品仅用于静脉输注。
静脉给药前需要对其进行复溶,并进一步稀释。
本品通过静脉输注给药并持续30分钟以上。
请勿通过静脉推注给药。
本品冻干粉必须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并在给药前使用250mL无菌0.9%氯化钠溶液或250 mL无菌乳酸林格氏液稀释。
输注完成后,用30mL无菌0.9%氯化钠溶液或30mL无菌乳酸林格氏液冲洗。
在输注期间观察患者直到输注完成。
复溶和输注说明
1.制备本品静脉输注溶液时应使用无菌技术。
2.取下药瓶的易掀盖,并用洒精棉擦材。
在室温(20C-25℃)下,使用配有21-25号针头的注射器,将本品用48mL无菌注射用水复溶。
3.将注射针头插入药瓶瓶塞中心,使无菌注射用水沿瓶壁注入,以避免产生过多的泡沫。
4.轻轻旋转药瓶至少15秒。
不得剧烈摇晃或倒置。
5.将药瓶置干室温(20℃25℃)下静罟20分钟,使药粉溶解、泡沫消散:此时可旋转药瓶,观察溶解情况。
如果20分钟后未完全溶解,再静置10分钟,待其完全溶解。
如果制剂在30分钟内未溶解,请勿使用。
6.稀释前,目视检查复溶溶液,观察是否存在不溶性颗粒物和出现变色。
溶液应透明或乳白色,无色至淡黄色,无可见颗粒物。
若混合溶液中出现异常颜色或颗粒物,请勿使用。
7.一旦溶解,则轻轻倒转小瓶3次。
8.立即使用配有21-25号针头的注射器抽取5mL(300mg)复溶后本品。
9.将5mL(300mg)复溶后本品加入250mL无菌09%氯化钠溶液或250mL乳酸林格氏液中,轻轻混合输液袋(加入本品之前,无需从输注袋中抽取5 mL溶液)。
制备完成的输注液或静脉输注装置中不得添加其他药品。
静脉输注需持续30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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