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立奈索(Selinexor)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是什么
病情描述:塞立奈索(Selinexor)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是什么
展开2024-03-15 12: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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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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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
问药网药师
塞立奈索(Selinexor)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是什么,塞立奈索(Selinexor)适用于1.治疗成人多发性骨髓瘤。2.Xpovio与低剂量地塞米松联合治疗难治复发性多发性骨髓瘤(RRMM)。3.Xpovio也可用于成人治疗某些类型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塞立奈索(Selinexor)禁忌为:1、患者对塞利尼索或药物中的任何成分产生了过敏反应的禁用;2、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3、在患者的肝功能受损的情况下禁用;4、在患者的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下禁用;5、患者应在使用之前告知医生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补充剂;6、患者应定期监测血液计数,以确保没有严重的血液问题发生。
塞立奈索(Selinexor)是一种新型口服抗癌药物,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和淋巴瘤等恶性肿瘤。本文将对塞立奈索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详细介绍。
1. 适应症
1.1 多发性骨髓瘤:塞立奈索在治疗多发性骨髓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由白血病浆细胞在骨髓中非受控生长形成的恶性疾病。塞立奈索通过抑制细胞核内的一种蛋白质(XPO1),阻止癌细胞中关键蛋白质的正常转位,从而干扰癌细胞的增殖和存活。它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应用,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尤其是那些对传统治疗方式无效或难以耐受的患者。
1.2 淋巴瘤:塞立奈索也被批准用于治疗某些类型的淋巴瘤,如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DLBCL)和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血液癌症。通过干扰癌细胞内的关键信号传导通路和基因表达,塞立奈索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在一些研究中表明,塞立奈索与其他化疗药物联合使用可以显著提高治疗效果。
2. 禁忌症
2.1 孕妇:塞立奈索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孕妇应避免接触该药物,以降低胎儿发生畸形和其他不良反应的风险。
2.2 哺乳期:目前尚不清楚塞立奈索是否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哺乳期妇女应停止使用塞立奈索,或者停止哺乳期间使用该药物。
2.3 严重的肝功能损害:塞立奈索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因此患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宜使用该药物。在这些患者中,药物的代谢可能受到影响,导致药物在体内的积累和中毒风险的增加。
2.4 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对塞立奈索或其成分过敏。如果出现过敏症状,例如荨麻疹、呼吸困难或严重皮疹等,请立即停止使用该药物,并咨询医生的指导。
塞立奈索是一种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和某些淋巴瘤的口服抗癌药物。对于特定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患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塞立奈索可能存在风险,因此应遵循医生的建议并遵循禁忌症的指示。
功能主治:是全球首款口服型XPO1(核输出蛋白)抑制剂。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1)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口服。 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周第1和第3天与本品一起口服。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本品应在每个服药日大致相同时间服用,片剂应整片用水送服。 不应破坏、咀嚼、压碎或切分片剂。 可以餐后或空腹服用。 (3)如果患者漏服或错过规定服药时间,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如果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补服,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2.剂量调整,本品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针对不良反应的预定剂量调整步骤推荐的起始剂量80 mg,每周第1和第3天(总计160 mg/周)首次降低100 mg 每周一次第二次降低80 mg 每周一次第三次降低60 mg 每周一次第四次降低永久停药3.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2。表 2:发生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在25 ~<75×109/L之间,并发生出血任意• 暂停用药。• 出血痊愈后,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血小板计数 < 25×109/L任意• 暂停用药。• 监测血小板计数,直至恢复至 ≥ 50×109/L。• 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在0.5 ~1.0 × 109/L之间,不伴随发热任意•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 0.5× 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直至恢复至≥1.0 × 109/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贫血血红蛋白 < 8.0 g/dL任意 •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进行治疗(见表1)。• 采取输血和/或临床指南中的其他疗法。危及生命(需要采取紧急干预措施)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血红蛋白,直至水平恢复到 ≥ 8.0 g/dL。•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根据临床指南进行输血。 4.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推荐剂量调整见表3。 表 3:发生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原则不良反应发生次数措施恶心和呕吐1或2级恶心(摄入量下降,但未见显著的体重减轻、脱水或营养不良),或者1级或2级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5次)任意•剂量维持,并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3级恶心(热量或液体的口服摄入量不足),或者3级及以上呕吐(每天发生次数≥ 6次)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恶心或呕吐缓解至≤2级或治疗前水平。• 开始给予其他止吐药。•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腹泻2级(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4 ~ 6次)第1次• 维持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第2次及后续•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见表1)。• 给予支持性治疗。3级及以上(与治疗前相比每日排便增加 ≥ 7次;或需要住院)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直至腹泻缓解至 ≤ 2级。•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体重下降和厌食体重下降10% ~ < 20%之间,或者厌食伴有显著体重下降或营养不良任意•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体重,直至恢复到治疗前体重的90%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低钠血症血钠水平 ≤ 130mmol/L任意• 暂停用药,评估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持续监测钠水平,直至恢复至130 mmol/L以上。•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疲乏2级(持续7天以上)或3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疲乏缓解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眼毒性2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暂停用药并给予支持性治疗。• 监测直至眼部症状恢复至1级或治疗前水平。•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3级,白内障除外任意• 终止治疗。• 进行眼科评估。白内障(≥2级)任意• 进行眼科评估。• 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 监测进展情况。• 术前24小时和术后72小时暂停用药。其他非血液系统不良反应3或4级任意• 暂停用药。• 持续监测,直至缓解至≤2级,将本品下调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