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帕利(百汇泽)有哪些禁忌
病情描述:帕米帕利(百汇泽)有哪些禁忌
展开2026-01-20 1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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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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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泉
问药网药师
帕米帕利(百汇泽)有哪些禁忌,百汇泽(Pamiparib)的禁忌症包括:1.对帕米帕利或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人群。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4.严重心肺疾病患者。5.患有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等肺部疾病的患者。6.需要接受中枢神经系统放射治疗的患者。7.患有血友病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
帕米帕利(Pamiparib)是一种用于治疗卵巢癌和原发性腹膜癌的靶向药物。近年来,该药物因其对特定癌症类型的疗效受到关注。在使用帕米帕利治疗过程中,了解其禁忌症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探讨帕米帕利的禁忌,以帮助患者和医生在使用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1. 孕妇与哺乳期女性的禁忌
帕米帕利在孕妇中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验证。因此,孕妇在使用帕米帕利时需谨慎,避免可能的胎儿损害。同时,哺乳期女性使用此药也需停止母乳喂养,因为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健康。
2. 对成分过敏者的禁忌
如有已知对帕米帕利或其成分过敏的患者,必须避免使用此药物。过敏反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包括皮疹、呼吸困难等,甚至危及生命。
3. 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帕米帕利的代谢主要通过肝脏进行,因此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使用该药物时需要格外小心。同时,对于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药物的排泄可能受到影响,增加副作用的风险,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或避免使用。
4. 结合其他特定药物的使用禁忌
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正在使用其他可能与帕米帕利发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某些抗癫痫药、抗生素等,应告知医生。这些药物可能会干扰帕米帕利的代谢和效果,导致治疗效果降低或副作用加重。
了解帕米帕利的禁忌症是确保治疗安全有效的重要一步。在使用该药物前,患者应与医生充分沟通,告知全部健康信息,以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小风险,提高治疗效果。
功能主治:适用于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须在有抗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药 BRCA突变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采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gBRCA突变,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1、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60 mg(3粒),每日2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120 mg,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 2、给药方法 建议患者在每天大致相同时间点口服给药,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咀嚼、压碎、溶解或打开胶囊。本品在进餐或空腹时均可服用。 3、漏服 如果患者发生呕吐或漏服一次药物,不应额外补服,应按计划时间正常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4、剂量调整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为管理药物不良反应,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考虑暂停治疗或减量(见表2和表3)。推荐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1: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水平下调方案 推荐起始剂量口服,每次60mg(3粒),每日2次。 第一次剂量下调口服,每次40mg((2粒),每日2次。 第二次剂量下调口服,每次20mg(1粒),每日2次。 本品最多可进行两次剂里水平的下调。 表2 CTCAE*3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不能通过预防治疗,或经过治疗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暂停服用本品不超过28天直至不良反应缓解。 参照表1在下调的剂里下恢复本品治疗。 治疗后持续存在的CTCAE4级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永久停药。 *注∶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的不良事件通用术语评估标准4.03版(NCLCTCAEv4.03)确定严重程度分级。 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建议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周监测一次,之后定期监测治疗期间出现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参数变化(见表3)。 表3:针对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贫血 (血红蛋白[Hgb]<9.0 g/dL) 首次发生: 暂停给药并遒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40mg每日2次给药。 再次发生: —基于临床评估给予适当的支持性治疗并继续以40mg每日2次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以40mg每日2次继续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以40mg每日2次维续给药,或者 —暂停给药并遵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日2次给药。 —若贫血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 1、暂停给药并遒医嘱治疗直至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下调一个剂量水平以20mg每日2次给药, 2、在20mg每日2次剂量水平再次出现贫血危及生命,且贫血不是由于其他干扰事件(如胃肠道出血)引起,应停用本品。 中性粒细胞减少 (中性垃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或发热性中性拉细跑减少症)暂停给药,直至恢夏至ANC≥1.5×109/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缓解,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 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计数[PLT]<50×109/L)) 暂停给药,直到恢复至PLT≥75x109/L或基线水平,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