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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感染(包括严重感染)
已有报道,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托珠单抗)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患者发生了因细菌、分枝杆菌、侵袭性真菌、病毒、原虫或其他机会性病原体引起的严重感染,甚至致死性感染。
最常见的严重感染包括肺炎、尿道感染、蜂窝织炎、带状疱疹、胃肠炎、憩室炎、脓毒症和细菌性关节炎。
使用托珠单抗治疗发生的机会性感染包括结核菌、隐球菌、曲菌、念珠菌和肺孢子虫感染。
临床试验中未报告的其他严重感染也可能发生(如组织胞浆菌、球孢子菌、李斯特菌感染)。
患者表现为播散性而非局部感染。
通常情况下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会合并使用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或皮质类固醇,而这类药物除了对类风湿关节炎的治疗作用外,还会增加患者感染的风险。
对感染活动期(包括局部感染)患者不得给予托珠单抗。
下列患者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前应进行利益风险评估:
●慢性或复发性感染;
●暴露于结核病;
●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史;
●居住在或到地方性结核病或地方性真菌病地区旅行;
●患有可使其易感的基础病。
应密切监察患者在使用托珠单抗治疗期间和治疗后出现的感染症状和体征,因为急性炎症的症状和体征可因急性期反应物的抑制而减轻。
如果有任何提示感染的症状出现,应指导患者立即与医生联系,以确保迅速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治疗。
患者如发生严重感染、机会性感染或脓毒症,应中断托珠单抗治疗。
对使用托珠单抗期间的新发感染者应进行针对免疫系统受损患者的快速和全面诊断检查,应适当选择抗菌药物治疗,并密切监察患者。
憩室炎并发症
已有 RA 患者发生憩室炎的并发症憩室穿孔事件的报道。
对于既往有肠溃疡或憩室炎
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托珠单抗时应格外注意。
若患者出现潜在憩室炎并发症的征象(如腹
痛),则应立即进行检查以早期诊断是否出现胃肠穿孔。
肺结核
按照对类风湿关节炎或 sJIA 患者给予其它生物制剂疗法的建议,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前,应对潜伏性结核感染的患者进行筛选。
对于患有潜伏性结核病的患者,在采用托珠单抗进行治疗之前,应用标准抗分支杆菌疗法进行治疗。
疫苗
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不应与托珠单抗同时使用,因为关于这方面的临床安全性尚未明确。
没有数据表明接受托珠单抗治疗的患者进行活疫苗接种会导致继发感染。
在一项随机化、开放标签研究中,接受托珠单抗与 MTX 治疗的成人 RA 患者能够对23-价肺炎球菌多糖与破伤风类毒素疫苗产生有效的反应,该效应与在仅接受 MTX 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的反应具有可比性。
建议所有的患者,特别是 sJIA 的患者,如果可能的话,根据目前免疫疗法指导原则,在开始托珠单抗治疗之前,进行所有最新免疫疫苗的接种。
在接种活疫苗和开始托珠单抗治疗之间的间隔应遵循目前有关免疫抑制剂的疫苗的指导原则。
超敏反应
已有托珠单抗引起严重超敏反应的报道,包括过敏反应(见【不良反应】的临床试验部分)。
在上市后治疗中,接受各种剂量托珠单抗的患者均可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和速发过敏反应事件,这与是否合用其他关节炎治疗药物,是否于输注托珠单抗前接受预防超敏反应药物,以及是否曾发生过超敏反应无关。
在上市后,静脉注射托珠单抗治疗期间有死亡病例报告。
这些情况最早可发生在托珠单抗的首次输注。
注射托珠单抗治疗期间如发生速发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
如发生速发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超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托珠单抗,并永久终止托珠单抗治疗。
活动期肝病和肝功能损伤
应用托珠单抗,特别是合用甲氨蝶呤时,可能会使肝氨基转移酶升高。
所以需慎重考虑对有活动期肝病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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