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罗欣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副作用
病情描述:派罗欣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副作用
展开2024-11-06 14: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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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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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斌
问药网药师
派罗欣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副作用,派罗欣(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常见副作用有:1、发热和乏力;2、皮疹、瘙痒、干燥、红肿等;3、恶心和呕吐;4、头痛;5、肝功能异常;6、血液问题;7、精神症状;8、免疫系统反应;9、腹痛、腹泻和食欲减退;10、头晕、体重下降、毛发变化、眼睛问题等。
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是两种常见的肝炎病毒感染类型,可以导致严重的肝脏损伤。派罗欣(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是一种常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使用派罗欣需要考虑一些注意事项,并且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本文将对派罗欣的注意事项和副作用进行详细介绍。
1. 注意事项
1.1 医生指导下使用:派罗欣是一种强效的药物,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在使用之前,务必告知医生有关个人的病史、其他药物的使用情况以及任何过敏史。医生会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合适的剂量和治疗方案。
1.2 孕期和哺乳期禁用:派罗欣在孕期和哺乳期被严格禁用。这是因为派罗欣可能对胎儿或婴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治疗期间,女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以避免怀孕的风险。
1.3 肝功能监测:在接受派罗欣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非常重要。派罗欣可能会对肝脏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因此需要密切监测肝功能指标,包括肝酶、肝功能代谢产物等。如果出现异常,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1.4 注意感染风险:派罗欣可能会降低免疫系统的功能,增加感染的风险。患者在使用派罗欣期间应避免接触病毒性疾病,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导致严重感染的情况,如流感、肺炎等。同时,应定期接种适当的疫苗,以保护免疫系统的健康。
2. 副作用
2.1 流感样症状:派罗欣治疗期间,患者可能会经历流感样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等。这些症状通常在治疗开始后的几小时内出现,但也可能持续数天。如果症状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应向医生咨询。
2.2 抑郁和焦虑:派罗欣治疗可能会对心理健康产生影响,引发抑郁和焦虑。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情绪低落、失眠、食欲改变等心理方面的问题。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及时与医生交流,寻求支持和治疗。
2.3 肝毒性:派罗欣治疗可能会导致肝毒性。患者可能会出现肝功能异常,如肝酶升高、黄疸等症状。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通知医生。
2.4 其他副作用:派罗欣还可能引起其他副作用,如贫血、甲状腺功能异常、食欲减退、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腹泻)等。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向医生咨询,寻求进一步的建议。
在使用派罗欣之前,请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治疗。同时,定期与医生进行复查和随访,以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任何不适或疑问都应及时向医生报告,以获得适当的支持和解决方案。只有在与医生密切合作的基础上,才能确保派罗欣的治疗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的副作用。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