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二醇干扰素怎么服用
病情描述:聚乙二醇干扰素怎么服用
展开2024-09-01 13:07:55
1回答
1424浏览
好问题
病情描述:聚乙二醇干扰素怎么服用
展开2024-09-01 13:07:55
1回答
1424浏览
好问题
李娟
问药网药师
聚乙二醇干扰素怎么服用,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推荐剂量为:1、慢性乙型肝炎: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48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2、慢性丙型肝炎: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nterferon alfa-2a Solution)的使用方法
聚乙二醇干扰素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和慢性丙型肝炎的药物。它通过增强免疫系统的功能来抑制病毒的复制和传播,从而帮助控制和减轻疾病的症状。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需要正确的服用方法,下面将对其使用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1. 注射前准备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之前,应先进行注射前的准备工作。
1.1 情况确认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之前,应与医生详细了解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确保没有对聚乙二醇干扰素过敏的情况。
1.2 注射器准备
准备一支干净的注射器,并根据医生的建议添加正确剂量的聚乙二醇干扰素。
2. 注射方法
聚乙二醇干扰素的常见使用方法是皮下注射,下面是正确的注射方法步骤。
2.1 消毒
在注射前,对注射部位进行彻底的消毒,可以使用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剂来清洁皮肤。
2.2 注射部位选择
根据医生的指示,选择注射部位。常见的注射部位包括腹部、大腿外侧或臀部,轮换使用这些部位可以减少注射部位的不适感和疼痛。
2.3 注射过程
将注射器垂直插入皮肤,以大约45度的角度注射药物,确保药物完全注入皮下组织。注射完成后,用棉球轻轻按压注射部位,然后丢弃使用过的注射器。
3. 注意事项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期间,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3.1 按时使用
尽量在规定的时间按医生的建议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这有助于药物的疗效和治疗效果。
3.2 避免漏用和双倍用药
如果忘记使用一次剂量,应尽快使用,但不要在短时间内使用双倍剂量。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使用药物。
3.3 意外情况和副作用
在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期间,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如呼吸困难、过敏反应或抑郁等,应立即咨询医生。
4. 结束治疗
在结束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之前,应按医生的指示完成所有的疗程。不要在没有医生咨询和指导的情况下自行停止使用药物。
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和指导进行注射。正确的注射方法包括消毒、选择注射部位和注射过程。在使用过程中要按时使用药物,避免漏用和双倍用药,并留意不良反应和副作用的出现。完成治疗前请咨询医生的指导。
功能主治:一种聚乙二醇(PEG)与重组干扰素α-2a结合形成的长效干扰素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1.慢性乙型肝炎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共 48 周,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2.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单药或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时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80μg,每周1次,腹部或大腿皮下注射,联合治疗时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剂量调整 1.调整原则 对于由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必须调整剂量的患者,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到初始剂量。 2.血液学指标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恢复到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μ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2)血小板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000个/mm3时,应将本品剂量减低至90μg,当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3)贫血 ①在丙型肝炎患者治疗中出现治疗相关的贫血时特别推荐采取下列步骤处理: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出现血红蛋白<10g/dl和≥8.5g/dl,或当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治疗期间的任意4周内血红蛋白下降≥2g/dl 时利巴韦林应减量至600mg/天(早晨200mg,晚上400mg),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用药剂量。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利巴韦林应暂停使用:患者无明显心血管疾病,血红蛋白明确下降至 8.5g/dl 以下,或者患者心血管疾病稳定,在减量治疗 4 周后血红蛋白仍持续低12g/dl,当恢复正常值后可重新开始使用利巴韦林600mg/天, 经主治医师决定可以进一步增加到800mg/天,但不推荐恢复至最初的剂量(1000mg或1200mg)。 表1 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具体指导详见上述内容) 如果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3.肝脏功能 (1)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α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包括病毒学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减至135μg,减量后,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药。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4.肾功能不全患者 (1)对于轻度或中度的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肌酐清除率大于 30 ml/min),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 (2)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推荐将本品剂量调低至135μg,每周一次。 (3)对于终末期肾病成人患者(包括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135μg,每周一次。 (4)不管本品的起始剂量或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均应该对患者进行监测,在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适当降低本品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