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曲肽不能和什么药合用
病情描述:奥曲肽不能和什么药合用
展开2024-05-07 12: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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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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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
问药网药师
奥曲肽是一种常用于治疗多种疾病的药物,包括善龙、肢端肥大症、血管活性肠肽瘤、胰高糖素瘤、胃泌素瘤/卓-艾综合征和胰岛素瘤等。使用奥曲肽时需要注意,有些药物可能会影响其疗效或增加副作用。下面将介绍奥曲肽不能和哪些药物合用。
1. 与质子泵抑制剂的联合使用可能降低疗效
质子泵抑制剂是一类常用的药物,用于减少胃酸分泌,治疗胃溃疡和胃食管反流病等消化系统疾病。与奥曲肽的联合使用可能降低奥曲肽的疗效,因为质子泵抑制剂可能影响奥曲肽的吸收和分布。
2. 与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的联合使用可能增加低血糖风险
奥曲肽可以抑制胰岛素和胃肠道激素的分泌,因此与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如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增加低血糖的风险。患者在使用奥曲肽期间需要密切监测血糖水平,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3. 与胆碱能药物的联合使用可能增加胃排空时间
胆碱能药物(如甲胆碱)可以促进胃排空,而奥曲肽则可能延缓胃排空。因此,与胆碱能药物的联合使用可能增加胃排空时间,导致消化不良或胃肠道不适。
4. 与生长激素释放激素拮抗剂的联合使用可能降低疗效
生长激素释放激素拮抗剂(如卡莫西林)可用于治疗善龙等疾病。与奥曲肽的联合使用可能降低生长激素释放激素拮抗剂的疗效,因为二者可能相互抵消或影响对方的作用。
综上所述,患者在使用奥曲肽治疗疾病时应避免与上述药物的联合使用,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合理的药物调整。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奥曲肽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治疗效果。
功能主治:用于肢端肥大症,部分患者在第十九次治疗后症状消失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 本品仅能通过臀部肌肉深部注射给药,而决不能静脉注射。 如果穿入血管要更换注射部位。 反复注射应当轮流选择左侧或右侧不同的臀部肌肉注射。 肢端肥大症 对使用标准剂量皮下注射善宁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共3月。 治疗可以在最后一次皮下注射善宁后1天开始。 此后剂量应当根据血清GH和生长因子C(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决定。 如果3月后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生化参数(GH和IGF-1)尚未完全控制(GH>2.5ug/L)时,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如GH≤(smallerthanorequalto)2.5ug/L,则继续使用20mg治疗,每4周给药1次。 如果使用20mg治疗3月后,GH的浓度持续低于1ug/L,IGF-1的浓度正常以及临床上肢端肥大症的可逆的症状和体征消失,本品的剂量可降至10mg。 鉴于如此低的剂量,要密切观察监测血清GH和IGF-1的浓度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 对于不适合外科手术、放疗、多巴胺激动剂治疗或治疗无效的患者,或在放疗发挥充分疗效前病情处于潜在反应阶段的患者,建议在开始上述使用本品治疗前,先短期使用皮下注射善宁以评估奥曲肽治疗的耐受性和疗效。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已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对于症状已完全由皮下注射善宁控制的患者,建议本品的初始剂量为20mg,每隔4周给药1次。 原有的皮下注射善宁的有效剂量治疗应当维续到第一次注射本品后至少2周(有的患者则需维持3-4周)。 从未使用皮下注射善宁治疗的患者:建议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短期(约2周)每日3次皮下注射善宁0.1mg,以评估奥曲肽治疗反应和全身耐受性。 剂量调整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后,对于症状和生化指标已完全控制的患者,本品剂量应当降至1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3个月症状仅部分控制的患者,剂量应当增至30mg,每隔4周给药1次。 使用本品治疗胃肠胰肿瘤期间,患者的症状会一度更明显。 此时建议加用皮下注射善宁,其剂量与使用本品之前相同。 这对于治疗的最初2月使血奥曲肽达到治疗水平尤为重要。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当皮下注射善宁治疗时,肾功能损害不会影响血奥曲肽的曲线下面积(AUC)。 因此本品的剂量不必调整。 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使用:通过皮下和静脉途径给予善宁的研究发现肝硬化患者的清除力可能下降,而脂肪肝患者则不然。 鉴于奥曲肽较宽的治疗窗,肝硬化患者的本品的剂量不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