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本明目颗粒具有平肝健脾,化瘀明目的功效。其主要成分为红花、
诃子、塞北紫堇、丁香、
冰片、
熊胆粉。
适应证
固本明目颗粒用于脾虚肝旺、瘀血阻络所引起的目赤干涩,白内障、视物模糊;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
老年性白内障)。
药物联用
目前固本明目颗粒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人,禁止服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高血压、心脏病、
肝病、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慢性疾病的患者,需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哺乳期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服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配伍禁忌
固本明目颗粒与哪些药物配伍目前尚不明确,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剂型规格
颗粒剂:每袋装 5 克。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温开水冲服。
用量
一次5克,一日2~3次。
药物漏用
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超过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可以补服;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已经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以下以用药3次为例。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并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固本明目颗粒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密切观察,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还需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服药2 周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 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马上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如视力下降、
视物变形、目赤加重, 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不良反应
固本明目颗粒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如用药期间出现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生。
药物贮存
密封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用药期间应禁忌吸烟、饮酒。
用药期间应禁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如姜、辣椒等。
用药期间应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生鱼片、肥肉等。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