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盏花素为活血化瘀剂,具有活血化瘀、通经活络止痛的功效,主要成分为灯盏花素。
适应证
灯盏花素的剂型较多,主要包括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两种制剂均具有活血化瘀、通经活络止痛的作用,主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
药物联用
目前灯盏花素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
脑出血急性期患者禁用本药。
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本药。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孕妇禁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新生儿及婴幼儿禁用。
慎用情况
灯盏花素口服制剂孕妇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老人应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哺乳期女性应慎用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灯盏花素具有活血化瘀、通经活络的作用,因此本品注射制剂孕妇禁用,本品口服制剂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灯盏花素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哺乳期女性应慎用本品注射制剂,以免对自身及婴幼儿造成不良影响,如需使用,应加强监测;本品口服制剂,哺乳期女性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儿童:新生儿及婴幼儿禁用本品注射制剂,以免危害身体健康。由于目前尚无关于儿童使用本品注射制剂的系统研究资料,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注射制剂。儿童经专业医师评估后,如果确实需要使用口服制剂,必须在成人监护下用药,避免出现意外。
老年人:体质较弱,应慎用本品注射制剂,如需使用,需注意加强监测。
配伍禁忌
一般情况下,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抗凝药、抗血小板药等药物:灯盏花素(主要含野黄芩苷)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减少血小板计数、抑制内凝血等作用,因此本品注射制剂与抗凝药、抗血小板药等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时使用时必须加强监测,以降低出血的风险。
pH值低于4.2的溶液:灯盏花素注射制剂与pH值低于4.2的溶液同时使用,可导致药物析出。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为避免发生不良相互作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剂型规格
口服制剂
片剂:每片含灯盏花素20mg;每片含灯盏花素40mg。
分散片剂:每片含灯盏花素20mg;每片含灯盏花素40mg。
滴丸剂:每丸重22mg;每丸重0.032g(含灯盏花素4mg)。
咀嚼片剂:每片重0.2g(含灯盏花素20mg)。
注射制剂
注射液:每支装2ml(含灯盏花素5mg);每支装5ml(含灯盏花素20mg)。
冻干粉针剂:每瓶10mg(以野黄芩苷计);每瓶20mg(以野黄芩苷计);每瓶25mg(以野黄芩苷计);每瓶50mg(以野黄芩苷计)。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制剂
片剂、滴丸剂:口服,温开水送服。
分散片剂:可直接用温水送服,也可用少量温水分散溶解后口服。
咀嚼片剂:咀嚼后咽下。
注射制剂
注射液: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用500ml10%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或0.9%
氯化钠注射液配伍使用)。
冻干粉针剂:肌内注射,临用前,用2ml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静脉注射,用250ml生理盐水溶解后使用,或者用500ml 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静脉滴注时,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和用药剂量。滴速以小于40滴/分为宜,一般控制在15~30滴/分。首次用药时,应选用小剂量,慢速滴注,请遵医嘱使用。
用量
口服制剂
片剂:一次40mg(以灯盏花素计),一日3次。
分散片剂:一次40mg(以灯盏花素计),一日3次。
滴丸剂:一次8丸(每丸重22mg),或一次10丸(每丸重32mg),一日3次。
咀嚼片:一次2片,一日3次。
注射制剂
注射液:肌内注射,一次5mg,一日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g,一日1次。
冻干粉针剂: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2次;静脉注射,一次20~50mg,一日1次。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
灯盏花素一般每日用药3次,如果出现漏服,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药,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即可。若在18时前想起,则应立即补服,再于22时正常服药即可。
注射制剂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医生会根据病情给药,一般不存在药物漏用的情况。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灯盏花素过量用药的权威资料。如果不慎用药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密切观察,如果身体出现任何不适,还需及时告知医生,并遵医嘱积极治疗。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停药并就医。
遵医嘱用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应停药观察,必要时可去医院就诊。
用药期间出现
皮疹、瘙痒等任何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还需及时就医。
用药后出现恶心、口干、乏力、胸闷、心悸等任何不良反应时。
此外,遵医嘱足疗程用药后,症状明显改善或症状消失,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不良反应
灯盏花素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的制药工艺、功效主治不同,不良反应的差别也较大。灯盏花素口服制剂有瘙痒、
皮疹、口干、乏力等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皮肤瘙痒、皮疹、潮红、喘息、憋气、心悸、呼吸困难、
紫绀、血压下降、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皮肤瘙痒、皮疹等症状较轻者,并避免搔抓皮肤,一般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如果症状持续不消失或出现加重,还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危重表现者需及时进行抢救。
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肝脏生化指标异常(如转氨酶上升)、
消化道出血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恶心呕吐等症状较轻者,注意清淡饮食;症状持续不缓解或症状较重者,应遵医嘱进行止吐、止泻等对症治疗;消化道出血等危重情况者应及时进行救治。
呼吸系统反应:咳嗽、气短、呼吸急促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并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心血管系统反应:胸闷、心悸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并由医生进行救治。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抽搐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并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同时注意休息。
全身性反应:发热、
高热、寒战、乏力、多汗、疼痛等。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并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
处理方法:立即停止用药,并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片剂、咀嚼片剂:密闭,避光,置干燥处保存。
分散片剂、滴丸剂:密封,避光保存。
注射液:避光,密封保存。
冻干粉针剂:密封保存。
放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其他
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尽快就医,进行
心电图及
心肌酶学检查,并由医生进行救治,以免耽误病情。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且使用该药品的医护人员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因其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用药前和配制后以及使用过程中均应认真检查,如果发现药液出现浑浊、变色、沉淀、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或瓶身有漏气、裂纹以及铝盖外翻等现象时,均不可以使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用药,不可超功能主治使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使用,不可以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用药前医护人员会仔细询问病情、用药史和过敏史,患者请积极配合,以免发生不良反应。
用药过程中,医护人员会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尤其是给药后30分钟内,患者如有任何不适,请立即告知医护人员,以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用药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年龄、病情及体征等情况进行用药,一般会从低剂量开始,缓慢滴入,请遵医嘱使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1个疗程一般不超过2周,若需长期用药,每个疗程中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具体请遵医嘱用药。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如果确实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与本品的间隔时间、输液容器的清洗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医护人员均会考虑,患者请遵医嘱用药。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应现配现用。
灯盏花素注射制剂禁止静脉推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