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是第二代半合成头孢菌素,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其作用机制是通过与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结合,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实现杀菌作用,用于敏感菌导致的感染。
适应证
呼吸道感染:主要由肺炎链球菌、克雷伯氏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等所引起。如急性和
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
细菌性肺炎、
肺囊肿等
下呼吸道感染和手术后的胸部感染。
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敏感菌株引起,例如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
泌尿道感染:主要由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等肠科细菌所致。如急性和
慢性肾盂肾炎,
膀胱炎和无症状的细菌尿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主要由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例如蜂窝组织炎,丹毒,
腹膜炎和创伤感染等。
骨骼和关节感染:主要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引起。如
骨髓炎和脓毒性关节炎。
淋病:主要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男性和女性中的无合并症和播散性淋球菌感染,特别是不适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其他感染:包括
败血症和
脑膜炎等,主要由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大肠杆菌、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脑膜炎奈瑟氏菌等所引起。
产褥期和妇科感染:由
淋病奈瑟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拟杆氏菌(不包括脆弱拟杆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引起。例如:
盆腔炎等。
在腹部、骨盆、矫形外科、心脏、肺、食管和血管等手术中,当感染的危险性增加时,可用该药预防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
药物起效时间
肌肉注射
头孢呋辛钠后,30~45分钟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
max),本药物的起效时间尚不明确,与药物本身、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药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经静注或肌注给药的半衰期约为70分钟。一天给药2~4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本药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
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者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缺乏对孕妇影响的充分研究,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本药能分泌入乳汁,考虑到对乳儿的影响,哺乳期妇女慎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有报道新生儿对头孢菌素有蓄积作用,三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不推荐使用,其他年龄段儿童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65岁以上的患者给药量可减少至正常量的2/3~1/2,每日剂量不超过3g。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偶亦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
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
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等,不建议配伍。
本药不能以碳酸氢钠溶液溶解;不可与其他抗菌药物在同一注射容器中给药。
本药与强利尿药合用可引起肾毒性,谨慎联合。
有报道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谨慎联合使用。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本药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注射剂:0.75g/瓶;1.0g/瓶;1.5g/瓶;2.0g/瓶;2.25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肌肉注射、静脉滴注、静脉注射。
肌肉注射: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肌内注射给药时,每0.25g用1.0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轻轻摇匀,配成不透明的混悬液;在同一肌肉注射部位,注射量不得超过750mg。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用量
成人用量
常用量为每次0.75g~1.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
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应每6小时使用1.5g剂量。
对于单纯性
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 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儿童用量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
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
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
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小儿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肾功能不全者剂量
在肌酐清除率降至20mL/min或以下时,才须减少剂量。
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推荐剂量为每次750mg,每日两次。
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适宜用量为每次750mg,每日一次。
药物漏用
本药为注射用的处方药,需要医务人员使用,一般不存在漏用,使用过程中剂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漏用后应尽快补充。如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使用过多剂量的头孢菌素会引起惊厥。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需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伪膜性肠炎诊断确立后,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宜的治疗。
如果用药后感觉其他不适,请及时咨询医生,根据医生建议合理用药或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过敏反应:常见为
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
药物热、多形性红斑、
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斯约综合征。
血液:可见
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等,偶见
血小板减少。
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一般胃肠道反应及艰难芽孢梭菌等
二重感染引起腹泻,如果不严重可以停药观察,如果比较严重,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如口服
甲硝唑或
万古霉素治疗。
对于一般过敏,可以停药,并内服
氯雷他定或外用糖皮质激素如
氟轻松对症治疗,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
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
人工呼吸。
对于中枢神经精神症状,可注意休息密切观察,如出现癫痫等严重情况,需要停药,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药如苯妥英钠等治疗。
如果出现肝肾功能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异常,还需要积极保肝如使用
还原型谷胱甘肽,
活性炭护肾,咖啡酸片促进造血等对症处理。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在干燥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虽曾有交叉反应的报道,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一般均可安全用于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但对有青霉素或β-内酰胺酶过敏史的患者应加以特别注意。
本药能引起
伪膜性肠炎,应警惕,如果用药期间腹泻严重或出现腹部绞痛,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对患者做进一步检查。
和其他抗菌药物一样,使用本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型细菌(如:肠球菌和艰难梭状杆菌)的过度生长,此时需要中断治疗。
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不能使用。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
琥珀色,本品粉末、混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可变深,但不影响其疗效。
本药可导致高铁氰化物法血糖试验呈假阴性,可使
硫酸铜法
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
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
肝功能或肾功能损害以及营养状况不良者,
凝血酶原活性下降的风险增加。
本品配成溶液后、应在 2-8 ℃ 保存不超过24小时。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