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药为
氧氟沙星的左旋体,是第三代氟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中、重度感染。
适应证
本药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主要由肺炎链球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菌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等。
皮肤软组织感染:主要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所致。如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
肛周脓肿、
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等。
消化道感染:主要由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肠杆菌属细菌或脆弱拟杆菌所致。如
腹腔感染、
胆囊炎、
胆管炎等,还用于
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
副伤寒等肠道感染。
对
左氧氟沙星敏感的细菌及特殊病原菌引起的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由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或化脓性链球菌所致的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药理作用
本药主要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细菌拓扑异构酶Ⅳ和DNA旋转酶(细菌拓扑异构酶Ⅱ)的活性,阻碍细菌DNA的复制而达到抗菌作用。
本药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沙门氏菌属、枸橼酸杆菌、不动杆菌属以及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
淋球菌等革兰氏阴性细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
对部分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
药物起效时间
本药的起效时间尚不明确,与药物本身、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药使用后,其半衰期约为6~8小时。每日给药1~2次,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本药联合
甲硝唑,可用于治疗怀疑合并厌氧菌的生殖系统感染、腹腔感染等。
禁用情况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18岁以下患者禁用。
运动员禁用。
慎用情况
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有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在动物研究中心显示生殖毒性,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证实其在人类怀孕期间的安全性,考虑到对胎儿软骨发育影响,孕妇禁用。
哺乳期: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危险,哺乳期妇女禁用,用药期间严禁哺乳。
儿童: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证实
左氧氟沙星在儿童的安全性,动物试验发现氟喹诺酮类药物对动物软骨发育有影响,儿童和青少年(<18岁)禁用。
老人:老年患者一般存在器官功能减退,使用左氧氟沙星需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本药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本药与
阿洛司琼合用,肝药酶CYP1A2调节的药物代谢被抑制,阿洛司琼血药浓度上升,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需谨慎联合。
应避免与延长Q-T间期药物(如
奎尼丁、
普鲁卡因胺等Ⅰa类以及胺碘酮、索他洛尔等Ⅲ类抗心律失常药)同用,可减少发生心律失常的危险性。
本药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避免与
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本药与华法林或其生物同时应用时,应密切监测
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并注意患者有无出血的表现。
本药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需谨慎联合。
本药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注射剂:0.1g/瓶;0.2g/瓶;0.25g/瓶;0.3g/瓶;0.5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静脉滴注。若使用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
用量
成人每日0.4g,分2次静滴,每次0.2g,先用5~10ml 5%
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
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
重度感染者及病原菌对本药敏感性较差者(如绿脓杆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2次静滴。
肾功能减退: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药物漏用
本药为静脉滴注的处方药,一般由医务人员使用,不存在漏用,使用过程中剂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漏用后应尽快补充。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喹诺酮类药物过量时,可出现以下症状:蹒跚、头晕、头痛、全身倦怠、麻木感、发冷、发热、锥体外系症状、兴奋、幻觉、抽搐、
谵妄、小脑共济失调、颅内压升高(头痛、呕吐、淤血性乳头症状)等中枢及全身症状。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急救措施及解毒药。
输液(加保肝药物如还原性谷胱甘肽):代谢性酸中毒给以碳酸氢钠注射液,尿碱化给以碳酸氢钠注射液,以增加本品由肾脏的排泄;强制利尿如
呋塞米;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强制利尿:给予呋喃苯氨酸注射液。
对症疗法:抽搐时应反复给予安定静脉注射液。
重症:可考虑进行血液透析。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出现周围神经炎,应停药。
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
本药用药后发生
跟腱炎或
跟腱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必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如出现心慌、出冷汗、头昏等症状,应立即停用。
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因药物过量导致严重症状时需要尽快就诊。
治疗疗程结束或感染控制后,请在医生指导下及时停药。
如果您用药后感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痛、癫痫等神经系统症状;
皮疹、搔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或
静脉炎等症状。
亦可出现一过性
肝功能异常,如血
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质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0.5%之间。偶见血中
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本药的一般性不良反应通常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不能耐受或者持续存在,请及时告诉医生。
对于一般胃肠道反应及艰难芽孢梭菌等
二重感染引起腹泻,如果不严重可以停药观察,如果比较严重,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如口服
甲硝唑或
万古霉素治疗。
对于一般过敏,可以停药,并内服
氯雷他定或外用糖皮质激素如
氟轻松对症治疗,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
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和
人工呼吸。
对于中枢神经精神症状,可注意休息密切观察,如使用安神补脑口服液助眠;如出现癫痫等严重情况,需要停药,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药如苯妥英钠等治疗。
如果出现肝肾功能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异常,可先进行观察,必要时还需要积极保肝如使用还原性谷胱甘肽,
活性炭护肾等对症处理。
如果用药后感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所有年龄组患者,使用包括
左氧氟沙星在内的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患者可能发生
肌腱炎和
肌腱断裂的危险性增加。如果患者出现疼痛、水肿、炎症或肌腱断裂,应停用本药,一发现有肌腱炎或肌腱断裂的症状应立即建议患者休息,并考虑换用非喹诺酮类药物治疗。
60岁以上高龄、同时用甾体类激素治疗以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者及肾功能不全、类风湿关节炎病史、体力活动或情绪紧张均增加肌腱断裂的风险。
在接受本药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暴晒和人工紫外线。
性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
本药可导致尿筛查阿片制剂出现假阳性结果。
为避免
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周围神经病变症状可在给药后不久出现,且不可逆。
低钾血症或心肌病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