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雷替曲塞本品主要成分是雷替曲塞,雷替曲塞为抗代谢类叶酸类似物,可直接地、特异性地抑制胸苷酸合酶(TS),导致DNA断裂和细胞凋亡,从而发挥抗
肿瘤作用。
雷替曲塞经还原叶酸载体摄入细胞,被叶酰聚
谷氨酸合成酶转化成聚谷氨酸盐形式贮存细胞中,雷替曲塞聚谷氨酸盐通过增强TS抑制能力、延长抑制时间而提高其抗瘤活性。
适应证
在患者无法接受联合化疗时,本品可单药用于治疗不适合5-Fu/亚叶酸钙的晚期
结直肠癌患者。
所谓晚期结直肠癌,是指结直肠癌在局部浸润广泛,与血管神经关系密切无法切除;或者发生多处远处转移,导致切除病灶意义不大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静脉注射结束后血药浓度达最高峰,一般注射时间为15分钟,具体起效时间尚不明确。
药物维持时间
抗肿瘤药物按照固定周期给药。在可耐受的情况下,本品每3周给药1次。
药物联用
奥沙利铂:研究表明,雷替曲塞联合奥沙利铂治疗晚期贲门恶性肿瘤的疗效可靠,使用方便、减少静脉暴露时间、缩短住院治疗时间、部分毒副反应较轻。
多西他赛:研究表明,雷替曲塞联合多西他赛治疗晚期胃癌临床疗效优于单用多西他赛,且不良反应较轻。
5-
氟尿嘧啶(5-Fu)至今处于治疗胃癌的主导地位,但以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方案毒性反应较大,患者耐受较差,尤其是老年人。雷替曲塞联合多西他赛治疗晚期胃癌不良反应轻,疗效可靠。
注射用雷替曲塞上市了吗?
注射用雷替曲塞已经上市。
注射用雷替曲塞是什么类型的肿瘤药物?
注射用雷替曲塞为抗代谢类叶酸类似物,是直接的和特异性的胸苷酸合酶(TS)抑制剂。
雷替曲塞是化疗药还是靶向药物?
雷替曲塞是化疗药物,不是靶向药物。
雷替曲塞适用于患者无法联合化疗时,单独用药治疗不适合5-Fu/亚叶酸钙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禁用情况
孕妇禁用。
治疗期间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重度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重度肝功能损害者不推荐使用。
儿童不推荐使用。
慎用情况
造血功能低下者慎用。
一般状况差者慎用。
曾经放疗者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轻、中度肝损害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生殖试验显示雷替曲塞可致孕鼠出现死胎和胚胎畸形,因此孕妇应禁用。
哺乳期妇女或治疗期间妊娠者:禁用。雷替曲塞是细胞毒性药物,考虑其可能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禁用。用药前需排除妊娠。夫妻任何一方接受本药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应避孕。
有生育计划的男性病人:雷替曲塞可能损害男性生育力,生殖试验显示雷替曲塞可损害雄性大鼠生殖力,停药3个月后恢复。有生育计划的男性病人在用药前请咨询医生。
儿童:儿童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暂不推荐。
老年人:参照成人的用法用量,但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老年患者更容易出现毒性反应,应该慎重使用,对不良反应尤其是胃肠道毒性(腹泻或黏膜炎)进行严格监护。
剂型规格
注射剂:2m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溶解:每瓶含有2mg雷替曲塞,用4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成浓度为0.5mg/ml的溶液。溶解后的溶液在冰箱2-8℃条件下可保存24小时,且不需要避光。
用50~250ml 0.9%
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将适当剂量的上述溶液(0.5mg/ml)稀释,稀释后的溶液应在15分钟内开始静脉输注。
本药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雷替曲塞不含防腐剂和抑菌剂,在溶解和稀释时也不加其他物质。雷替曲塞的溶解和稀释需要在无菌环境下操作。
本品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静脉滴注药物的配制,细胞毒性药物的配制需在指定的区域进行。本品必须由掌握
肿瘤化疗并能熟练处理化疗相关毒性反应的临床医师给药或在其指导下使用。
雷替曲塞溶液稀释后,需尽快使用。此稀释溶液必须在24小时内用完。溶解和稀释溶液时无需避光。
开封及稀释后的溶液不得用于其他患者。未使用的溶液应按照处理细胞毒性药物的方式统一处理。
每次用药治疗前需检查
全血细胞计数(包括
白细胞分类计数和血小板计数)治疗前白细胞计数应>4.0×10
9/L、中性粒细胞计数应>2.0×10
9/L和血小板计数应>1.0×10
11/L。
每次用药前检查肝、肾功能,评估是否存在肝、肾损害。
出现毒性反应,尤其是胃肠道毒性(腹泻或黏膜炎)及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
血小板减少)时,下一周期用药需延迟至不良反应完全恢复才可进行后续治疗。
出现胃肠道毒性者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以监测血液学毒性。
出现4级胃肠道毒性(腹泻或黏膜炎),或3级胃肠道毒性伴4级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血小板减少)时必须中止治疗。并立即给予标准支持治疗,包括静脉补水和造血功能支持。临床前研究提示可以使用亚叶酸治疗按照临床经验提示,需每6小时静脉注射25mg/m2亚叶酸直至症状缓解。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停用本药。
血清肌酐异常者,每次用药治疗前应监测肌酐清除率。
用量
成人:推荐剂量为3mg/m2,增加剂量会致使危及生命或致死性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升高,所以使用剂量不应>3mg/m2。如未出现毒副作用,可每3周重复给药一次。本药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
根据前一治疗周期观察到的最严重的胃肠道及血液学毒性等级,如果此类毒性已完全缓解,推荐按前一周期最严重的胃肠道、血液学毒性(以下毒性均按WHO标准分级)进行剂量调整:前一用药周期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血小板减少)3级或胃肠道毒性2级(腹泻或黏膜炎)的患者,使用剂量较正常者减少25%。前一用药周期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血小板减少)4级或胃肠道毒性3级(腹泻或黏膜炎)的患者,使用剂量较正常者减少50%。
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做如下剂量调整:
肌酐清除率>65ml/分者,给予3mg/m2的100%剂量,每3周重复给药一次。
肌酐清除率在55ml/分~65ml/分之间者,给予3mg/m2的75%剂量,每4周重复给药一次。
肌酐清除率25ml/分~54ml/分者,给予3mg/m2的50%剂量,每4周重复给药一次。
肌酐清除率<25ml/分者,停止治疗。
对于轻到中度的肝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但应慎重使用;对于存在显性黄疸或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不推荐使用。
药物漏用
本品必须在专业的医护人员的操作下使用,一般不会发生药物漏用。
药物过量
过量危害
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药物过量后的危害,但超量用药后可能会使不良反应增加。
处理措施
本药目前尚无确切有效的解毒剂。
用药期间应仔细监测有关胃肠道和血液学的毒性征兆。
一旦超量使用可考虑使用亚叶酸治疗。每6小时静脉注射25mg/m2亚叶酸,越晚使用亚叶酸效果越差。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出现4级胃肠道毒性(腹泻或黏膜炎),或3级胃肠道毒性伴4级血液学毒性时必须中止治疗。并立即给予标准支持治疗,包括静脉补水和造血功能支持。临床前研究提示可以使用亚叶酸治疗按照临床经验提示,需每6小时静脉注射25mg/m2亚叶酸直至症状缓解。对于此类患者建议停用本药。
治疗前白细胞计数<4.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2.0×109/L和血小板计数<1.0×1011/L时应停止用药,待全血细胞计数恢复后方可继续用药。出现胃肠道毒性的患者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以监测血液学毒性。
肌酐清除率<25ml/分者,应停止治疗。
用药期间出现显性黄疸或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应停止用药。
用药期间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停止用药,如
败血症、充血性心衰等。
根据患者病情,经医生评估疗程可以结束时,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停止用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系统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恶心(58%)、呕吐(37%)、腹泻(38%)和食欲不振(28%)。恶心和呕吐通常为轻度(WHO1~2级),常于用药一周内发生,腹泻通常为轻或中度(WHO1~2级),也有可能发生重度腹泻(WHO3~4级)。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黏膜炎、
口炎(包括口腔溃疡)、消化不良、便秘和
肠出血等。
造血系统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轻度到中度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
血小板减少(发生率分别为22%、18%和5%),可单独发生或并发,这些反应一般于用药后第1或2周内发生,第3周前恢复。
发生频率不详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发生重度(WHO3~4级)白细胞减少(特别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和WHO4级的血小板减少,可能会危及生命或致命,尤其与胃肠道毒性反应并发时。
肝脏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的可逆性升高(发生率分别为16%和14%),当这些变化与潜在的恶性肿瘤的进展无关时,通常表现为无症状和自限性(发生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靠机体调节能够控制病情发展并逐渐恢复痊愈)。
心血管系统反应
由于多数心律和心功能异常与潜在的状况如
败血症及脱水同时发生,且治疗前超过三分之—的患者已发生心血管异常,故不能确定与给药间的因果关系。
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小于2%的患者在接受雷替曲塞治疗后,发生关节痛和张力过强(通常为肌痉挛)等可能与药物有关的不良反应。
皮肤、附件和特殊感官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
皮疹(发生率14%),有时伴有瘙痒。
少见不良反应:脱皮、脱发、出汗、味觉异常和
结膜炎。
全身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可逆的乏力(发生率49%)和发热(发生率22%),通常为轻到中度,在用药一周内发生,
少见不良反应:腹痛、疼痛、头痛、
蜂窝织炎和败血症。
发生频率不详的不良反应:有可能发生重度乏力并伴有身体不适和
流感样症状。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胃肠道系统反应
用药期间应注意调整饮食结构,以软烂、易消化、营养丰富的饮食为主,应根据患者口味变换花样,以刺激患者食欲;便秘者可适当增加粗纤维食物摄入。
用药期间应用
格拉司琼、昂丹司琼等药物,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恶心、呕吐等症状。
用药期间注意观察黏膜部位是否出现感染,如出现口腔溃疡,应注意饮食清淡,保持口腔清洁,可适当补充微量元素。
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消化道症状,如出现腹泻可给予止泻药物治疗;出现柏油样大便或便血,应立即就医进行消化道相关检查,以尽早发现肠出血,尽早对症治疗或停药。
如果出现胃肠道毒性(腹泻或黏膜炎),需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全血细胞计数。
造血系统反应
用药期间严密监测血常规,尤其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和
血红蛋白。
患者应注意加强营养,必要时可摄入铁剂改善贫血。
如果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严重,可应用升白细胞药物和补充血小板治疗。
雷替曲塞可能引起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用药后您更容易出血和感染。请小心避免受伤(如使用软毛牙刷和电动剃须刀),经常洗手,远离感染人群。
肝脏反应
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肝功能,一般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升高可自行恢复,如出现严重的肝功能变化,可应用保肝药物治疗,出现重度肝损害者应停药。
出现体重下降和脱水的患者,应注意增加营养摄入及液体摄入。
如出现外周性水肿,应注意防止皮肤破溃,适当限制液体摄入,严重者应及时就医进行治疗。
心血管系统反应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心慌、疲乏无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就医,监测
心电图和心脏彩超,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抗心律失常、缓解心衰的药物。病情严重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停止用药。
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反应
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关节和肌肉变化,有肌痉挛者日常生活注意安全,防止摔伤、烫伤,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药物治疗。
皮肤、附件和特殊感官反应
用药过程中出现皮疹、皮肤瘙痒者应注意保持皮肤清洁干燥,不要抓挠,以防感染,症状严重者可以应用糖皮质激素软膏涂抹。
出现脱发者停止用药后可自行恢复;出现脱皮者不要撕下脱皮,注意保持皮肤破损处清洁干燥,避免感染。
如出现眼睛发红、异物感、有严重的分泌物等结膜炎症状,注意用眼卫生,避免揉眼,严重者可应用抗生素滴眼液如左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等。
全身反应
用药期间应注意休息,发热者可应用物理降温或布洛芬、
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治疗。
出现腹痛、头痛、疼痛等症状时,可倾听音乐、看书等分散注意力,症状严重者可就医对症治疗。
如出现
高热、皮肤局部剧痛、红肿,凹陷性水肿等蜂窝织炎症状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抗生素。
一旦出现畏寒、高热、寒战、皮肤出现
瘀斑、神志改变等败血症症状,应立即拨打120就医,到急诊科进行紧急救治。
药物贮存
密闭,在凉暗处(避光且不超过25℃)保存。
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叶酸、亚叶酸及包含叶酸、亚叶酸成分的维生素制剂:雷替曲塞与这些药物合用会降低雷替曲塞的作用。所以在使用雷替曲塞前及使用期间禁止使用这类药物。
其他
曾经使用5-
氟尿嘧啶治疗方案后,疾病仍然进展的患者,可能会对雷替曲塞产生耐药。
夫妻任何一方接受本药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至少6个月内应避孕。
女性在应用本药前需排除妊娠。
老人用药后更易出现毒性反应(尤其是腹泻、黏膜炎)。如需用药,请多加注意。必须进行适当的不良反应监测,尤其是胃肠道毒性的体征(腹泻和黏膜炎),和骨髓功能抑制(中性
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感染)。剂量应酌情降低和/或延缓治疗。
如果药液接触到皮肤,请立即用水清洗。如果接触到眼睛,请用水冲洗至少10分钟,并告知医生或护士。
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一样,造血功能低下、一般状况差、既往经放疗者慎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