吲哚美辛肠溶片是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PG)的合成,抑制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并使外周血管扩张,从而产生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还可抗血小板聚集,可防止
血栓形成。
适应证
适用于关节炎,可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
强直性脊柱炎及赖特(Reiter)综合征等的症状,减轻疼痛和肿胀,改善关节活动功能,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
适用于软组织损伤和炎症,如
滑囊炎、
肌腱炎及肩周炎等非关节软组织炎症,在应用一般药物无效时可试用。
适用于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如Batter综合征。
适用于缓解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及炎症,但不能纠正
高尿酸血症,不适用于慢性痛风的长期治疗。
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药物起效时间
尚不明确,与药物本身、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口服1~4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为4.5小时,一天给药2~4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吲哚美辛肠溶片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者禁用。
癫痫患者禁用。
精神病患者禁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血管神经性水肿患者禁用。
哺乳期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吲哚美辛肠溶片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
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
吲哚美辛肠溶片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如需使用必须停止哺乳。
儿童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请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与
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毒性,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应谨慎联用。
本品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时并不能加强疗效,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则明显增多,由于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加强,可增加出血倾向,应谨慎联用。
饮酒或与皮质激素、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同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应谨慎联用。
本品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时,本品可使洋地黄的血浓度升高(因抑制从肾脏的清除)而增加毒性,因而需调整洋地黄剂量。
本品与
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因本品与之竞争性结合蛋白,使抗凝作用加强。同时本品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因此有增加出血的潜在危险,应谨慎联用。
本品与
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须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本品与
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同用时,可致后二者血药浓度增高,因而毒性增加,应谨慎联用。
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及胆汁的清除,增高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合用时须减量。
本品与秋水仙碱、
磺吡酮合用时可增加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应谨慎联用。
本品与锂盐同用时,可减少锂自尿排泄,使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加大,应谨慎联用。
本品可使
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高血浓度时间。正在用本品的病人如需作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应于24~48小时前停用本品,以免增加其毒性。
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同用时,可使后者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本品的毒性也增加,故应避免合用。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肠溶片:25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给药,肠溶片不宜咀嚼或研碎使用。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用量
成人常用量
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小儿常用量
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药物漏用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不到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尽快补用;但如果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用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用药时间用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用药,患者6时使用一次,14时忘记使用,18时前想起忘记使用药物,则需补用,并于22时正常使用即可。
无需补用: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使用,患者6时使用一次,14时忘记使用,18时后想起忘记使用药物,则无需补用,于22时正常使用即可。
绝对不可以一次使用双倍药量。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表现
用量过大(尤其是一日超过150mg时)容易引起毒性反应,如恶心、呕吐、
紧张性头痛、嗜睡、精神行为障碍等。
处理方法
出现以上过量表现可采用催吐或洗胃,对症及支持治疗。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吲哚美辛是对症处理药物,如果发热和疼痛消退后,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停药。
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等,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
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各型
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
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轻微胃肠反应(如胃部不适、恶心、呕吐)及出汗等,可密切观察,如不能耐受再考虑减量或停用。
如出现神经精神系统症状,需要注意休息,必要时对症处理或及时就医。
如出现出血不良反应如呕血、黑便、牙龈出血、骨髓抑制等,立即停药,可予
奥美拉唑护胃,促进骨髓造血药如咖啡因片等,严重时需要积极输血对症支持。
如出现肾功能异常,及时停药多可恢复,必要时使用
活性炭等对症治疗。
如果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如使用抗过敏
氯雷他定或外用糖皮质激素氟轻松等,严重需立即就医抢救,必要时需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
肾上腺素等治疗。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应遮光,密封保存。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
血尿素氮及
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
黄斑病变)。遇有视物模糊时应立即做眼科检查。
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
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