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维菌素是抗寄生虫药,为治疗
盘尾丝虫病的首选药物,还可治疗其他丝虫病以及
粪类圆线虫病、
蛔虫病、
鞭虫病、
蛲虫病。
适应证
伊维菌素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盘尾丝虫病、类圆线虫病及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所致的感染。
药理作用
伊维菌素为阿维菌素的衍生物,属于半合成的广谱抗寄生虫药,为治疗盘尾丝虫病的首选药物,还可治疗其他丝虫病以及粪类圆线虫病、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
伊维菌素可能作为神经递质γ-氨基丁酸(GABA)的激动药,破坏GABA介导的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突触传递的过程,导致虫体神经系统麻痹而死亡。伊维菌素不能穿透人的血脑屏障。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4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服药后12日内原形和(或)其代谢物几乎完全随粪便排出体外。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应用伊维菌素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该药物的半衰期为16小时,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伊维菌素与
阿苯达唑合用可增强对马来丝虫和班氏丝虫病的疗效。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精神异常患者禁用。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哺乳期女性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资料,孕妇应禁用。
哺乳期女性:伊维菌素能够以低浓度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只有当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在医生指导下考虑使用本品。
儿童:对于体重<15kg的儿童,目前尚缺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临床资料,因此应慎用。此外,不推荐5岁以下的儿童应用。
老年人:因目前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有限,应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联用,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胶囊剂:3mg/粒。
片剂:6mg/片。
咀嚼片剂:3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胶囊剂、片剂:饭前1小时,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咀嚼片剂:饭前1小时,嚼碎融化后吞服,再服用200ml温开水。
用量
类圆线虫病:推荐剂量为每千克体重单剂量口服200μg。
体重为15~24kg者,剂量为3mg。
体重为25~34kg者,剂量为6mg。
体重为35~50kg者,剂量为9mg。
体重为51~65kg者,剂量为12mg。
体重为66~79kg者,剂量为15mg。
体重≥80kg者,剂量为200μg/kg。
盘尾丝虫病:推荐剂量为每千克体重单剂量口服150μg。
体重为15~24kg者,剂量为3mg。
体重为25~44kg者,剂量为6mg。
体重为45~64kg者,剂量为9mg。
体重为65~84kg者,剂量为12mg。
体重≥80kg者,剂量为200μg/kg。
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感染。
对于钩虫感染,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对于蛔虫感染,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6mg(相当于0.1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3mg。
对于鞭虫感染,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对于蛲虫感染,14岁以上者单次口服12mg(相当于0.2mg/kg),14岁以下者单次口服6mg。
特别提示: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并遵医嘱。
药物漏用
本品为单次给药,一般不存在漏服情况。
药物过量
处理方法
如果不慎过量服药,应立即就医。
由医生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以减少药物吸收,还可进行导泻及其他常规解毒治疗。
如果发生意外中毒,可由医生进行体液及电解质的补充、吸氧或进行机械性通气等支持治疗。如果患者出现明显的低血压症状,应由医生给予升压药治疗。
如果出现共济失调、震颤、眼睑下垂、活动减少、曈昽散大,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本品为一次性用药,服完一次药量即可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全身异常:包括虚弱、无力、腹痛、发热等。
消化系统异常:包括厌食、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
淋巴结系统异常:腋窝淋巴结肿大及有压痛、颈淋巴结肿大及有压痛、
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及有压痛、其他部位淋巴结肿大及有压痛。
心血管系统异常:面部水肿、外周水肿、
直立性低血压、心动过速等。
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ALT和(或)AST升高、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
血红蛋白增加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发生全身异常时,注意休息,如果体温超过38.5℃,应及时就医。
发生消化系统反应时,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抗胃酸药物、止泻药物等进行对症治疗。
患者出现皮疹时,避免搔抓,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就医进行抗过敏治疗。
神经系统异常:多休息,家人多陪伴,如果症状不能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发生实验室检查异常时,立即告知医生,遵医嘱调整用药。
发生心血管系统反应时,立即停药,及时告知医生,遵医嘱调整用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发生淋巴结系统反应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发生关节痛、肌肉痛、滑膜炎时,多休息,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非甾体抗炎药进行对症治疗,如果症状持续加重,可遵医嘱调整用药。
发生眼部异常时,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密封、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本品治疗盘尾丝微丝幼虫时,如果出现严重
变态反应及眼部反应,应及时就医。
应用杀微丝蚴药物治疗后,如果出现了过敏性盘尾丝虫性皮炎,应及时就医。因为此时更容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水肿等,还可以使盘尾丝虫性皮炎的致癌性、致突变性及生殖毒性加剧。
本品不能杀死盘尾丝虫的成虫,因此应用本品治疗
盘尾丝虫病时,需要持续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