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是三氮唑类抗真菌药,可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成分
麦角固醇的合成,影响真菌细胞膜的通透性使真菌细胞破裂和死亡,具有广谱抗真菌(深部真菌和浅表真菌)作用。
适应证
主要用于深部真菌所引起的局部感染和系统感染,临床常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妇科疾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
曲霉病及
念珠菌病、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
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3~4小时达到血药浓度峰值(Cmax),该药物的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药物本身、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1~1.5天,一天给药1~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本品有较高的可能与其他药物出现相互作用,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孕妇禁用。
慎用情况
对其他唑类过敏者慎用。
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衰竭和其他水肿性疾病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孕妇禁用。本品在动物试验中可见生殖毒性(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如必须用于系统性真菌病的治疗,也应该权衡对胎儿的潜在性伤害。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少量分泌至母乳中,可能对乳儿产生危害,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于儿童患者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本品不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老人: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诱酶药物:如
利福平和
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因此合用时应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
伊曲康唑能抑制由细胞色素3A酶催化的药物代谢,导致包括副作用在内的药物作用的增加和/或延长。因此:
咪达唑仑和三唑仑:选择口服给药方式。若静脉注射咪达唑仑则更应格外谨慎,因为其镇静作用会延长。
口服抗凝剂、
地高辛、
环孢素A、全身应用的
甲泼尼龙、长春生物碱和他可林等:与本品合用应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二氢吡啶钙离子通道阻断剂和
奎尼丁:与本品合用应监测这些药物的副反应,如水肿和耳鸣/听力下降。必要时可减少这些药物的剂量。
伊曲康唑、环孢菌素和羟甲基戊二酰
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
洛伐他汀:三药合用有发生横纹肌溶解的报道,但伊曲康唑与横纹肌溶解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华法令和地高辛:与本品同服时应减少剂量。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剂型规格
分散片:10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口服给药,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可加水分散均匀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
用量
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3天。
皮肤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疗程为15天。
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
器官移植病人等,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剂量可加倍。
甲真菌病:冲击治疗每次200mg,每天二次,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对于指甲感染,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对于趾甲感染,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每个疗程间隔3周。
系统性真菌病,如下:
曲霉病:0.2g每日一次,2~5个月。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患者增加剂量至0.2g,每日二次。
念珠菌病:0.1g至0.2g每日一次,3周~7个月。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患者增加剂量至0.2g,每日二次。
非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一次,2个月~1年,维持治疗(脑膜感染患者)每日一次。
隐球菌性脑膜炎:0.2g每日二次,2个月~1年,维持治疗(脑膜感染患者)每日一次。
组织胞浆菌病:0.2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二次,8个月。
芽生菌病:0.1g每日一次或0.2g每日二次,6个月。
药物漏用
每日一次用药:在当天想起漏服的时候补服即可,如果第二天想起则无需补服,只需在服药时间服药。
每日两次用药: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没有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1/2,可以补用,下次用药再按原时间间隔。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下午4点用药,如果早晨8点漏用了药品,可在当天12:00以前以原量使用,下午4点用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如果漏用药物时间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以上,不需要补用,下次按原间隔时间用药。例如应在早晨8点和下午4点用药,如果早晨8点漏用了药品,在当天12:00以后才想则不需要补用,下午4点用药时间和剂量不变。
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目前使用该药过量会发生哪些不良事件尚不明确,请遵医嘱服用。
如不慎过量,应采取支持疗法,包括洗胃等。本品无特效的解毒药,也不能经过血液透析清除。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常规用药症状消除并恢复后,即可遵医嘱停药终止治疗。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
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
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征(
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
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
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对于常见的不良反应症状较轻,可以密切观察,一般停药即可恢复。
如果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如:使用抗过敏
氯雷他定或外用糖皮质激素氟轻松软膏等,严重时需立即就医抢救,必要时需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
肾上腺素等治疗。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应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如使用
奥美拉唑),应在服用
伊曲康唑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