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属于Ib类抗心律失常药,主要抑制心肌细胞中的离子跨膜转运,从而缩短动作电位,延长心肌细胞的有效不应期,降低心肌细胞兴奋性,具有抗心律失常、抗惊厥及
局部麻醉作用。
适应证
胶囊剂、片剂:用于慢性室性心律失常,如室性早博﹑
室性心动过速。
药物起效时间
注射剂:本品经静脉给药,给药后无吸收过程,起效迅速。
胶囊剂、片剂:本品经口服后在胃肠道吸收良好,口服后30分钟开始起效,2~3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Cmax)。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口服吸收入血后,作用维持时间约为8小时。
药物联用
本品可与除Ⅰb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外的其他抗心律失常药联用,如
奎尼丁﹑
普萘洛尔或胺碘酮,联用使用可用于单一药物治疗无效的顽固性心律失常。
禁用情况
病窦综合征者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孕妇慎用。
肝功能损伤患者慎用。
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患者慎用。
低血压患者慎用。
癫痫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暂时没有相关对于孕妇的研究,因此在用药时应注意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仅用于对胎儿有益的治疗,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
本品的浓度在母乳内与母体血液中没有差异,为避免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
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老年人
本品可以影响肝功能,老年人肝功能容易出现异常,因此用药时需监测肝功能。
不良相互作用
与苯妥英钠或其它肝药酶诱导剂合用,可以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与吗啡合用,用于
急性心肌梗死早期患者时,可使本品吸收延迟并减少,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与制酸药合用,可减低口服本品时的血药浓度,也可因尿pH值增高,导致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剂型规格
片剂:50mg/片、100mg/片。
注射剂:2ml:100mg。
胶囊剂:50mg/粒、100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口服,用适量温水送服。
注射剂: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用量
片剂、胶囊剂:首次200~300mg,必要时2小时后再服100~200mg。一般维持量每日约400~800mg,分2~3次服。成人极量为每日1200mg,分次口服。
注射剂:开始100mg,加入5%
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缓慢注射3~5分钟;如无效,可5~10分钟后再给50~100mg一次,后以1.5~2mg/分的速度静脉滴注,3~4小时后,滴速减至0.75~1mg/min,并维持24~48小时。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
如果一天服药2次,漏服后在想起距下次服药时间已经不足用药时间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绝不可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举例:本应在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忘记服用,如在14时后想起忘记服药,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药即可;如在14时前想起应立即补服,后于20时正常服药。
注射剂
本品使用时须在医疗机构内,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此药物漏用可能性较小;若出现药物漏用,应及时告知医生。
药物过量
消化系统表现
症状:恶心。
措施:适当减少每次进食量,进食清淡食物。
循环系统表现
措施: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疗程结束后,临床症状消失,经医生评估不必继续使用后即可停用。
应用本品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前,应停用本品至少一个半衰期。
发生心电图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或出现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剧,均应立即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系统异常: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等症状,也可见
肝功能异常,如谷草转氨酶增高。
神经系统异常:第二常见不良反应,如头晕、震颤、
共济失调、
眼球震颤、嗜睡、昏迷及惊厥、
复视、视物模糊、精神失常、失眠。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出现恶心、呕吐等轻微的胃肠道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通常可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1~2天可自行缓解。
如果出现神经系统异常,症状轻微者应停药卧床休息,避免开车等行为,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治疗。
如果出现循环系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就医,由医生使用阿托品、升压药、起搏器等治疗。
如果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如果症状轻微可不进行特殊处理,一般停药1~2天可自行恢复,如果症状严重,应立即就医,并进行抗过敏治疗等。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干燥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患者中使用,有使心律失常恶化的可能。
美西律可用于已安装起搏器的Ⅱ和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
用药期间,应遵医嘱定期监测血压、
心电图、血药浓度。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