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阿片受体激动剂,有镇痛、镇静、镇咳作用。可抑制呼吸中枢,有成瘾性。
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晚期癌症病人镇痛。
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癌痛治疗三阶梯方案的要求,吗啡是治疗重度癌痛的代表性药物。
药理作用
本品为纯粹的阿片受体激动剂,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同时也有明显的镇静作用,并有镇咳作用(因其可致成瘾而不用于临床)。
本品对呼吸中枢有抑制作用,使其对
二氧化碳张力的反应性降低,过量可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本品兴奋平滑肌,增加肠道平滑肌张力引起便秘,并使胆道、输尿管、支气管平滑肌张力增加。
本品可使外周血管扩张,尚有缩瞳、镇吐等作用(因其可致成瘾而不用于临床)。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服后2~3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3.5~5小时,成人每隔12小时按时服用一次。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皮质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休克尚未纠正控制前患者禁用。
未成熟新生儿禁用。
孕妇及临产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禁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到达胎儿体内,还能对抗催产素对子宫的兴奋作用而延长产程。
哺乳期女性
禁用,本品少量经乳汁排出。
儿童
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
不良相互作用
与吩噻嗪类、镇静催眠药、三环抗抑郁药、抗组织胺药等合用,能增强吗啡的镇痛、镇静和呼吸抑制作用。
香豆素类:可增强香豆素类药物(如
双香豆素、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西咪替丁:合用可能引起呼吸暂停、精神错乱、肌肉抽搐等。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盐酸吗啡缓释片:10mg/片;30mg/片;6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给药,宜用适量水送服。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截开或嚼碎。
用量
成人每隔12小时按时服用一次,用量应根据疼痛的严重程度、年龄及服用镇痛药史决定用药剂量,个体间可存在较大差异。
最初应用本品者,宜从每12小时服用10~20mg开始,根据镇痛效果调整剂量,以及随时增加剂量,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
药物漏用
本品属于麻醉药品,具有一定成瘾性,出现漏用请及时联系医师。
药物过量
症状
急性中毒症状:本品过量可致急性中毒,主要症状为昏迷,呼吸深度抑制、两侧瞳孔呈针尖样,血压下降、发绀,尿少,体温下降,皮肤湿冷,
肌无力,由于严重缺氧致休克、循环衰竭、瞳孔散大、死亡。
处理方法
如发现药物服用过量,应立即联系医生。
立即洗胃以排出胃中药物。采用
人工呼吸、给氧、对症治疗、补充液体促进排泄。
静脉注射拮抗剂
纳洛酮每千克体重0.005~0.01mg,成人0.4mg。亦可用
烯丙吗啡作为拮抗药。
药物停用
出现严重恶心、呕吐、嗜睡、
胆绞痛、荨麻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如果用药后感觉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症状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本品连用3~5天即产生耐药性,1周以上可成瘾。
偶见瘙痒、荨麻疹、皮肤水肿等过敏反应。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耐药性需要更换镇痛药物。
若出现瘙痒、荨麻疹、皮肤水肿等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若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若出现呼吸抑制、嗜睡、眩晕,应保证充足睡眠,卧床休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若出现便秘、排尿困难、胆绞痛,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保存。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医院和病室的贮药处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各级负责保管人员均应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
其他
可干扰脑脊液压升高的诊断结果。
未明确诊断的疼痛,尽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断和治疗。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