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种止泻药,化学结构类似
氟哌啶醇和哌替啶,作用于肠壁的阿片受体,抑制肠道平滑肌收缩,减少肠蠕动。临床用于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本药仅能缓解腹泻症状,并不能彻底治愈引起腹泻的病因。
适应证
用于成人及6岁以上儿童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
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
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药理作用
本品治疗量对中枢神经系统无任何作用。对肠道平滑肌的作用与阿片类相似。可抑制肠道平滑肌的收缩,减少肠蠕动。
本品还可减少肠壁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通过胆碱能和非胆碱能神经元局部的相互作用,直接抑制蠕动反射。
本品可延长食物在小肠的停留时间,促进水、电解质及
葡萄糖的吸收,抑制前列腺素、霍乱毒素和其他肠毒素引起的肠过度分泌。
本品还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可抑制大便失禁或便急。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4~6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在人体的消除半衰期约为7~15小时,在腹泻时服用,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抗感染药物:细菌(如沙门菌属、大肠埃希菌)导致的
感染性腹泻,本品应联合使用有效的抗感染药物,如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共同治疗可提高治疗效果,有效的缓解临床症状。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用药: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本药可与
口服补液盐联合使用,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或弯曲杆菌属等侵入性病原体引起的细菌性小肠结肠炎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习惯性便秘的老人慎用。
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慎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药,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
盐酸洛哌丁胺的胶囊剂治疗,6岁以上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及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
老人:老年患者中有习惯性便秘者慎用,用量酌加控制。
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洛哌丁胺与口服
去氨加压素合用时,可导致去氨加压素的血浆浓度增加。
洛哌丁胺与洛哌丁胺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增加洛哌丁胺的效应。
洛哌丁胺与增加胃肠道蠕动的药物合用时,可能会降低洛哌丁胺的效应。
剂型规格
胶囊剂:2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口服给药,宜用适量水送服。
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用量
急性腹泻
成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
6岁以上儿童首剂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6mg/日。
慢性腹泻
成人起始剂量2~4mg,每日2~12mg,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维持治疗。
6岁以上儿童2mg,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16mg,儿童每日不超过3mg/20kg。
说明:成人一日用量不要超过16mg;儿童最大日剂量与体重有关,不同厂家说明书在儿童用量上有差异,家长在给儿童用药时请参考所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具体用量。
药物漏用
本品为按需服用的药物,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在需要时服用即可,切记不可超过每日最大服药量。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服用过量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表现为嗜睡、协调功能紊乱、肌肉紧张、瞳孔缩小、
呼吸抑制等)、
尿潴留、
肠梗阻。
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本品有尖端扭转型室速、心脏骤停和死亡的病例报告。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用
纳洛酮解毒,并且应至少监护患者48小时以便及时发现中枢神经抑制症状。
严格依据本药说明书规定的用量服药,禁止在成人、儿童中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
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
如发生便秘、腹胀、肠梗阻、巨结肠和中毒性巨结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急性腹泻患者服用本品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免疫系统:超敏反应、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和过敏样反应。
神经系统:嗜睡、头晕、头疼、协调失常、意识水平下降、肌张力亢进、意识丧失和
木僵。
眼部异常:瞳孔缩小。
胃肠系统:恶心、胃肠胀气、呕吐、腹痛、便秘、腹部不适、消化不良、肠梗阻(包括
麻痹性肠梗阻)、巨结肠(包括
中毒性巨结肠)。
其他:疲乏。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症状较轻时,如轻微恶心,呕吐等,无需特别处理,注意清淡饮食、保证充分的休息。
如果出现便秘,应停药,可尝试通过合理膳食、多饮水、建立良好的排便习惯等改善,如果无效,也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乳果糖、开塞露等药物。
若发生过敏反应可按药物过敏处理原则治疗,如出现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应避免抓搔,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抗过敏药物治疗。
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物,发生腹泻后应积极寻找病因,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特别是不应作为以下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案:
侵入性病原菌引起的细菌性小肠结肠炎。
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尤其是儿童,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本品有较高的首过效应,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因此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
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