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抗病毒药物,用于治疗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感冒,同时也是抗
帕金森病药物,能够改善帕金森病患者的症状。
适应证
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感冒,可缓解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
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用于治疗帕金森病、
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
药理作用
抗病毒作用:通过阻断流感病毒脱壳,以及核酸释放至呼吸道上皮细胞中,同时对已经穿入细胞内的病毒也有影响其初期复制的作用。对预防或接触病毒初期用药较为有效。
抗帕金森作用:通过促进黑质-纹状体多巴胺能神经元去释放多巴胺,并且能够抑制神经细胞对多巴胺的摄取,从而增强多巴胺的效应,同时还具有中枢抗乙酰胆碱作用,从而改善帕金森病患者的症状。
本品还是一种
谷氨酸的拮抗药,可以抑制谷氨酸诱发的神经毒性作用,因而可作为一种神经保护剂。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吸收快且完全,2~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每日服药者在2~3日内可达稳态浓度,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本品半衰期为11~15小时,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本品与
左旋多巴合用治疗帕金森病可提高疗效,改善少动、强直等症状,对缓解
震颤作用较弱。
本品具有退热作用,与抗菌药物合用优于单用抗菌药物。
盐酸金刚烷胺片的作用用法与用量是什么
盐酸金刚烷胺片具有抗病毒、改善帕金森病症状的作用,用法与用量根据适应证、患者年龄不同而存在差异。
盐酸金刚烷胺片临床上可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包括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以及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药物规格常为100mg/片,针对不同的适应证、不同年龄段患者,其剂量与服用次数的选择不同,具体应遵医嘱。
1.作为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的药物时:一般100mg/次,1~2次/日,最大剂量为400mg/日。
2.作为抗病毒药物使用时,1~9岁小儿:按体重1.5~3mg/kg,1次/8小时,或2.2~4.4mg/kg,2次/日(每12小时1次);9~12岁小儿:100mg/次,2次/日(每12小时1次);成人、12岁及12岁以上:200mg/次,1次/日,或100mg/次,2次/日(每12小时1次)。
该药物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用药后可出现眩晕、失眠、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等不良反应。孕妇应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具体药物使用应经专科医师指导,切勿自行用药。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癫痫患儿禁用本品颗粒剂、糖浆剂。
麻疹流行期的患儿禁用本品颗粒剂、糖浆剂。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末梢性水肿、
充血性心力衰竭、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肾功能障碍的患儿慎用本品颗粒剂、糖浆剂。
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
血管性水肿或
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片剂、胶囊剂。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通过胎盘,在动物实验已发现大鼠每日用50mg/kg(为人类常用量的12倍)时,对胚胎有毒性并且能致畸胎,孕妇如需使用,应在医生充分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老年人:老年患者易发生抗胆碱样作用,应慎用本品。
不良相互作用
与
乙醇以及含酒精的饮料合用,可使中枢抑制作用加强,增加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眩晕、头重脚轻、直立性低血压等。
与其他抗
帕金森病药、抗胆碱药、抗组胺药、吩噻嗪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使抗胆碱反应加强,出现如
意识障碍、幻觉、恶梦等,应谨慎联用。
与中枢神经兴奋药合用,可加强中枢神经的兴奋,严重者可引起惊厥或心律失常,应谨慎联用。
与氢氯噻嗪和
氨苯蝶啶等利尿剂合用,可能减少本品经肾清除量,导致血药浓度增高和毒性反应。
与复方新诺明合用,可导致二者经肾小管分泌的量均减少,可增加中枢毒性,出现失眠,精神错乱等症状。
与槟榔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使两者的效应降低,应谨慎联用。
与
佐替平合用,可通过阻断多巴胺受体拮抗本品的药理作用,应谨慎联用。
与
溴哌利多合用,可对抗本品的药理作用,降低本品的疗效。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或药师。
本品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0.1g/片。
胶囊剂:0.1g/粒。
颗粒剂:6g:0.06g/袋;12g:0.14g/袋。
糖浆剂:10ml:5mg/瓶;60ml:30mg/瓶;100ml:50mg/瓶;120ml:60mg/瓶;500ml:250m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口服,用温水送服。
颗粒剂:口服,用温开水冲服。
糖浆剂:口服。
用量
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
一次0.1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0.4g。
抗病毒
片剂、胶囊剂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含12岁):一次0.2g,一日一次或一次0.1g,每12小时一次。
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每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每12小时一次。
9~12岁小儿:每12小时0.1g。
颗粒剂
1~9岁小儿,按每千克体重1.5~3mg,每8小时一次,每日剂量不超过0.15g。
9岁以上儿童,一次0.1g,每12小时一次。
糖浆剂
1~2岁小儿,每次4~5ml,一日2次。
2~4岁小儿,每次5~7ml,一日2次。
4~6岁小儿,每次7~8ml,一日2次。
6~9岁小儿,每次8~10ml,一日2次。
9~14岁小儿,每次10~14ml,一次2次。
药物漏用
每日服用1次,当天想起的时候马上补服。
每日用药2~3次,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如果您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本品颗粒剂、糖浆剂时,可出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惊厥、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如果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就医,由医生针对具体情况,使用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等对症治疗,患者出现中枢神经中毒症状时,可缓慢静注
毒扁豆碱。
过量使用本品片剂、胶囊剂时,可出现
排尿困难,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如心律失常、低血压,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精神错乱、
谵妄、幻觉等,严重者可出现昏迷与惊厥、甚至死亡。
如果不慎过量,应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催吐、洗胃,以减少药物的吸收,大量补液利尿,酸化尿液以增加本品的排泄,同时注意保持呼吸道畅通。出现精神错乱、谵妄、幻觉、低血压等症状时,应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应用本品治疗
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有症状加重的风险。
对于情感冲动控制障碍的患者,可减量使用,一旦出现症状,如焦虑、情绪高涨、情绪低落、易激惹等,应停用本品。
表现及处理方法
精神、神经系统异常:眩晕、失眠、神经质,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
共济失调、头痛,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罕见惊厥。
处理方法:注意休息,家属小心陪护,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应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消化系统异常: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
处理方法:应清淡饮食,如果症状持续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对症治疗,或调整用药。
实验室检查异常: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眼部异常:视力模糊。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由医生进行眼部检查,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处理方法:出现皮疹的患者应避免搔抓,如果情况严重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抗过敏治疗。
全身异常: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的颗粒剂、糖浆剂为小儿制剂,长期使用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易发生龋齿、
牙周病、
口腔念珠菌病等,应避免长期使用。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