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镇吐药,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常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呕吐的对症治疗。
适应证
用于下列各种原因引起的呕吐症状。
本品可用于化疗、放疗、手术、
颅脑损伤、脑外伤后遗症、海空作业以及药物引起的呕吐。
用于急性胃肠炎、胆道胰腺、尿毒症等各种疾患出现恶心、呕吐症状的对症治疗。
用于诊断性十二指肠插管前用,有助于顺利插管;用于胃肠钡剂X线检查,可以减轻恶心、呕吐反应,促进钡剂通过。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多巴胺2(D2)受体拮抗剂,主要通过抑制中枢催吐化学感受区(CTZ)中的多巴胺受体而提高其阈值,使传入自主神经的冲动减少,从而呈现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
还可增加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抑制胃平滑肌松弛,从而使胃肠平滑肌对胆碱能的反应增加,能够促进胃、小肠蠕动和排空,松弛幽门窦及十二指肠,可增强镇吐作用。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经肌注途径给药,可在10~15分钟起效;经静脉注射途径给药,可在1~3分钟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经肌注或静注途径给药后,持续时间一般为1~2小时。
药物联用
禁用情况
癫痫患者禁用。
嗜铬细胞癌患者禁用。
进行化疗或放疗的乳癌患者禁用。
2岁以下儿童禁用。
抗精神病药所致迟发性运动功能障碍史者禁用。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衰竭患者慎用。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具有潜在的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因本品能够分泌入乳汁,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应用,并且在用药期间不宜授乳;但对于哺乳期少乳者,可遵医嘱短期用于催乳。
儿童:2岁以下儿童禁用。小儿大量长期应用本品容易出现椎体外系症状,应慎用,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用药,并且不宜长期应用。
老人:老年患者大量长期应用本品容易出现椎体外系症状,应慎用,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遵医嘱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耳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禁止与本品联合应用。
谨慎联用
乙醇或中枢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可使镇静作用增强,应谨慎联用。
抗胆碱能药物、麻醉止痛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可产生拮抗作用,应谨慎联用。
抗毒蕈碱麻醉性镇静药:与本品合用时,本品对胃肠道的能动性效能可被抵消,应谨慎联用。
氨甲酰胆碱: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强本品的药理作用,应谨慎联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由于本品可释放
儿茶酚胺,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高血压病人应注意监测,应谨慎联用。
阿扑吗啡:与本品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中枢性与周围性效应,应谨慎联用。
西咪替丁:与本品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胃肠道吸收减少,应谨慎联用,如需使用,应间隔2小时服用。
慢溶型剂型
地高辛:本品可使后者的胃肠道吸收减少,还可增加地高辛的胆汁排出,从而改变其血浓度,应谨慎联用。
能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如吩噻嗪类药等,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加锥体
外系反应发生率与严重性,应谨慎联用。
奎宁丁、醛固酮、血清催乳素:与本品合用时,可使其血清浓度升高,应谨
慎联用。
剂型规格
注射剂:1ml:10mg/支;2ml:10mg/支;1ml:20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
静脉注射本品时须缓慢,1~2分钟注完,快速给药可出现躁动不安,随即进入昏睡状态。
用量
成人,一次10~20mg,一日剂量不超过0.5mg/kg。
小儿6岁以下每次0.1mg/kg,6~14岁一次2.5~5mg。
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减半。
药物漏用
盐酸
甲氧氯普胺注射剂由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可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深昏睡状态,神智不清;椎体外系不良反应,如
肌肉痉挛,如颈部及背部肌肉痉挛、拖曳步态、头部及面部抽搐样动作,以及双手颤抖摆动等症状。
如果不慎过量服用,应立即就医。由医生给予抗胆碱药物、治疗帕金森药物或者抗
组胺药物等对症治疗,可有助于椎体外系反应的制止。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表现及处理方法
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较常见昏睡、烦躁不安、疲怠无力;少见眩晕、头痛;大剂量长期使用可出现肌震颤、
共济失调等。
处理方法:注意休息,家属小心陪护,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对症、支持治疗;出现肌震颤、共济失调的患者,应立即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给予苯海索等抗胆碱药物对症治疗。
消化系统不良反应:恶心、便秘、腹泻、严重口渴。
处理方法:应清淡饮食,多饮水,如果症状不缓解或持续加重,及时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给予抗胃酸药、止泻药、缓解便秘药物等对症治疗。
处理方法:出现皮疹时,应避免搔抓,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就医进行抗过敏治疗。
乳腺异常:乳腺肿痛、乳汁增多。
处理方法: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并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处理方法:应注意平躺并抬高下肢,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就医,由医生进行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应密闭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者黄棕色后,毒性增强。
建议使用天数不要超过14天。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