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高效镇痛药,口服吸收差,镇痛作用起效快,但作用持续时间短,属于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临床上用于各种剧烈疼痛的止痛,注射液还可用于麻醉。
盐酸二氢埃托啡的剂型包括舌下片和注射液,目前常用其舌下片,注射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已无相关批号。
适应证
舌下片仅限用于创伤、手术后及诊断明确的各种剧烈疼痛的止痛,包括对吗啡或哌替啶无效者。
药物起效时间
舌下吸收快,经10~15分钟疼痛可获明显减轻。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止痛视需要可于3~4小时重复用药,用于止痛时一般不超过3天,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或药师,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法用量。
本品的禁忌情况如下,使用前请阅读药品说明书。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用。
非剧烈疼痛病例如牙痛、头痛、风湿痛、痔疮痛或局部组织小创伤痛等不宜使用。
慎用情况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年老体弱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
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意外。
婴幼儿、未成熟新生儿禁止使用本品。
老年人
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和哪些药物存在不良相互作用,如需同时使用请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盐酸二氢埃托啡舌下片:20μg/片;40μ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舌下片:舌下含化,不可将药片吞服。
用量
一次20~40μg,视需要可于3~4小时后重复用药。
允许使用最大剂量一般为一次60μg,一日180μg,连续用药不得超过3天。
超大剂量使用时应遵医嘱。
药物漏用
舌下片可根据需要3~4小时重复用药,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
如果有不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本品过量使用可导致急性中毒。
症状:呼吸近乎停止、昏迷等。
药物停用
出现各类难以耐受的过敏反应(
皮疹、发热等)、神经系统反应(头痛、恶心)等,应当及时停药并就医。
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
本品的不良反应如下。
不良反应的表现
用于各种疼痛病例时,在治疗剂量下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
少数病人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乏力、出汗,卧床病人比活动病人反应轻。
偶见呼吸减慢至每分钟10次左右。
盐酸二氢埃托啡有耐受性及依赖性。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乏力、出汗等,可不经任何处理而缓解。
如果出现呼吸减慢,用呼吸兴奋药尼可刹米可纠正,也可用吸氧纠正。
药物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贮存
舌下片应遮光,密封保存。
请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位置。
其他
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医院和病室的贮药处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
非剧烈疼痛者,如牙痛、头痛、风湿痛、痔疮痛或局部组织小创作伤痛等不宜使用本品,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本品可成瘾,较吗啡轻。
本品有耐受性。连续多次使用本品,止痛持续时间缩短。
本品严禁静脉快速推注,以免呼吸骤停。
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本品不得用作海洛因成瘾脱毒治疗的替代药。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