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可直接提供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有利于胸腺嘧啶核苷酸、DNA、RNA以及蛋白质合成,本品可限制
甲氨蝶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程度,具有“解救”过量叶酸拮抗物在体内的毒性反应的作用,还可用于叶酸不足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等。
适应证
用于预防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后引起的严重毒性。
用于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分别约0.92~2.52小时和0.6~0.8小时达血药浓度峰值,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维持时间
本品口服制剂和注射制剂均可维持约3~6小时。
药物联用
本品联合氟尿嘧啶治疗晚期
结直肠癌及胃癌,可提升氟尿嘧啶的效果,延长存活期。
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联用,以预防后者因拮抗叶酸引起的继发性
巨幼细胞贫血。
化疗为什么用亚叶酸钙?
化疗用亚叶酸钙是为了减轻叶酸拮抗剂的毒副作用,或是为了增强化疗药物的化疗效果。与不同的化疗药物联用有不同的作用,具体如下。
亚叶酸钙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等联用,其主要的作用是拮抗该类药物的作用,以减轻毒副作用,或作为该类药物过量或中毒的解救。
亚叶酸钙与氟尿嘧啶联用是为了增强化疗作用。在氟尿嘧啶给药前先给予亚叶酸钙可使氟尿嘧啶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的作用时间延长,增强氟尿嘧啶的化疗效果。
化疗药物的治疗方案需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制定并完成,切不可自行使用。以免引起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或延误病情。
亚叶酸钙与氟尿嘧啶为什么一起用?
亚叶酸钙与氟尿嘧啶一起用是因为亚叶酸钙可以增强氟尿嘧啶的化疗作用。
氟尿嘧啶通过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而实现对DNA合成的抑制作用。加入亚叶酸钙后,亚叶酸钙可转化成10-甲基四氢叶酸,可强化对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活性的抑制,从而阻止DNA的复制,加强氟尿嘧啶的抗肿瘤活性。
亚叶酸钙与氟尿嘧啶的联用需要由专业医生实施,切不可自行联用。以免产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耽误病情。
亚叶酸钙属于化疗药吗?
亚叶酸钙不是化疗药。
化疗药物是指能够治疗由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某些
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所导致的疾病的药物。该类药物可通过抑制DNA、RNA或蛋白质的合成而起到杀灭肿瘤细胞或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的作用。
而亚叶酸钙并不能够抑制DNA、RNA或蛋白质的合成。仅能增强氟尿嘧啶的疗效或减轻抗叶酸剂的毒副作用,因而亚叶酸钙不是化疗药。它其实是人体必需的一种维生素在体内的活性形式,即叶酸在体内的活性形式。
在很多的化疗方案中有亚叶酸钙类药物,是因为其具有对某些化疗药增效跟减毒的功能。
亚叶酸钙的使用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切不可自行联用。以免产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耽误病情。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禁止鞘内注射本品。
禁用于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
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慎用情况
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本品解救
甲氨蝶呤的中毒。
哺乳期慎用。
老年人慎用。
服用抗癫痫药儿童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目前本品注射剂未进行充分对照的孕妇临床研究,因此非必要,注射剂不应用于孕妇。
哺乳期女性
尚不清楚使用本品注射剂是否会进入乳汁中,哺乳期女性慎用。
儿童
大量的本品会对抗苯妥英钠、巴比妥等抗癫痫药物的抗癫痫作用,使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儿童癫痫发作,故应慎用。
老人
有研究表明,老年人或身体虚弱者使用本品联合
氟尿嘧啶治疗时,其会增加严重胃肠道毒性的危险性,老年人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抗癫痫药物:本品与抗癫痫药物,如苯巴比妥、
扑米酮或苯妥英钠等合用,会减低抗癫痫药物的抗癫痫作用,使得癫痫发生频率增加。抗癫痫药物与本品应谨慎联用,并在使用本品期间和使用后监测抗癫痫药物的血药浓度,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抗癫痫药物剂量。
叶酸拮抗剂:本品与叶酸拮抗剂,如
乙胺嘧啶、复方磺胺甲噁唑等药物联用,可降低叶酸拮抗剂的疗效,与复方磺胺甲噁唑联用可降低其抗感染效果。
甲氨蝶呤:全身给予本品时,有少量亚叶酸会以5-甲基四氢叶酸的形式进入脊髓,使得经鞘内注射的甲氨蝶呤的血药浓度下降。高剂量的本品可能会降低甲氨蝶呤鞘内给药的疗效。
氟尿嘧啶:本品可能会增加氟尿嘧啶毒性,如胃肠道毒性反应腹泻等。
剂型规格
片剂:5mg/片;15mg/片;25mg/片。
胶囊剂:25mg/粒。
粉针剂:3mg/瓶;5mg/瓶;25mg/瓶;50mg/瓶;100mg/瓶;200mg/瓶;300mg/瓶;350mg/瓶。
注射液:3ml:30mg;5ml:50mg;10ml:100mg。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口服。与
氟尿嘧啶联用时,应在服用氟尿嘧啶前半小时口服。
胶囊剂:口服,可用温水吞服。
粉针剂、注射液:用5%
葡萄糖或0.9%
氯化钠稀释后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现配现用。配制好的溶液在2~8℃可保存24小时。本品含有钙离子,注射速度不可过快,应小于160mg/分钟。
用量
用于
甲氨蝶呤的过量解毒时,需根据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决定亚叶酸钙的剂量,直至甲氨蝶呤血药浓度控制在5×10
-8mol/L以下。
口服: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
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24小时内每6小时10mg。治疗前后每24小时监测血清肌肝和甲氨喋呤水平。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超过治疗前50%或甲氨喋呤量大于治疗前5×10-6mol/L,或用药后48小时甲氨喋呤量大于治疗前9×10-7mol/L,亚叶酸钙的用量增加到100mg/m2。每3小时一次静注,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于10-8mol/L。
用于预防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的毒性。
甲氨蝶呤常规消除时(即给药后24小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为10μmol,48小时后约为1μmol,72小时后约<0.2μmol),在使用甲氨蝶呤24小时后开始肌注或静脉注射本品15mg,每6小时一次(60小时内共给药10次)。
甲氨蝶呤晚期延迟消除时(即给药72小时后甲氨蝶呤血药浓度>0.2μmol,且给药后96小时仍>0.05μmol),应继续肌注或静脉注射本品15mg,每6小时一次,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0.05µmol。
甲氨蝶呤早期延迟消除和(或)
急性肾损伤时(即给药后24小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50μmol,或48小时后≥5μmol,或
血肌酐在给药后增加100%以上),应每3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0mg,直至甲氨蝶呤血药浓度<1μmol,然后每3小时静脉注射15mg至甲氨蝶呤血药浓度<0.05μmol。
口服:每日剂量5~15mg,持续用药时间视中毒情况而定。
肌注:每次剂量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用于治疗巨幼红细胞贫血。
口服:每日15mg口服。
在氟尿嘧啶用药前半小时按体表面积20~30mg/m2口服。
缓慢静脉注射200mg/m2本品(注射时间不少于3分钟)后,接着用300~400mg/m2氟尿嘧啶静脉注射;也可以静脉注射20mg/m2本品后,接着用425mg/m2氟尿嘧啶静脉注射。两种用药方案择其一,每日1次,连续5日为一疗程,间隔3~4周可重复治疗。
根据毒性反应的恢复情况,每隔3~4周可重复一次,并根据患者的耐受性调整氟尿嘧啶的剂量,以延长存活期。
药物漏用
口服制剂
当服用频次为每日一次时,若漏服,如当天想起,马上补服即可。如果第二天才想起则直接第二天按正常剂量用药即可,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
当服用频次为6~8小时一次时,则按照“漏服药物时间是否超过用药时间间隔的二分之一”原则来判断。即药物漏服时间若大于下一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下次用药时间按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举例:本应在7时、15时及23时服药。患者7时服用一次,15时忘记服用,如果19时前想起,则需补服,若在19时后想起,则无需补服,于23时正常服药即可。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射剂
本品注射剂医生会根据病情给药。一般不存在药物漏用情况。
药物过量
亚叶酸是叶酸代谢的中间产物,被认为是自然产生的物质。大剂量给药没有发生明显的不适,显示该药时相对安全的。如果不慎过量用药,应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如果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当本品与氟尿嘧啶联用出现胃肠道症状时应停止两者联用,直至毒性症状完全消失。若发生口腔炎或腹泻,建议减少氟尿嘧啶剂量。
当出现癫痫发作或晕厥等不良反应时,应停药,立即就医。
当出现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药,并拨打120,及时前往医院抢救。
遵医嘱完成给药疗程后,可经医生评估后遵医嘱逐渐停药。
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异常:与
氟尿嘧啶联用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腔炎和腹泻。高剂量本品可发生恶心、呕吐。
全身性症状:发热。
血液系统异常:可能会发生
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为了控制这些不良反应应该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例如血白细胞、血小板水平以及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过敏反应:胃肠外途径给药后偶见变应性致敏,包括过敏样反应、发热和荨麻疹、
皮疹、哮喘等其它过敏反应。
神经系统异常:罕见癫痫发作或/和晕厥。
大量应用时尿液呈黄色。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异常:大剂量服用本品出现恶心不良反应时,一般不用处理,用药一段时间后会缓解。若不可耐受应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病情减少本品剂量,以缓解恶心症状。与氟尿嘧啶联用出现口腔炎或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前往医院就诊。
过敏反应:出现荨麻疹可前往医院就诊,遵医嘱外用
地塞米松乳膏缓解。出现严重的皮疹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当出现超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拨打120,前往医院救治。
血液系统异常: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减少细胞毒性药物剂量可自行恢复。出现严重减少时,应前往医院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给予升高白细胞及血小板治疗。
神经系统异常:当出现癫痫发作或晕厥等不良反应时,应停药,立即就医。
若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症状较轻时,无需特殊处理。若症状严重不可耐受,应及时告知医生或药师,由医生或药师根据不良反应情况及病情严重程度酌情停药。
药物贮存
片剂:遮光,密闭保存。
粉针剂:遮光,密闭,10~30℃保存。
注射液:遮光,2~8℃保存,不得冷冻。
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避免与热接触。
本品应放置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其他
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用药。并严格按照标准用法用量使用。
使用本品解救大剂量
甲氨蝶呤者应进行下列实验室检查。
治疗前观察肌酐廓清试验。
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监测。
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
尿液酸碱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
2。
本品与甲氨蝶呤不宜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
本品与
氟尿嘧啶混合使用可产生沉淀,应避免两者混合输用。
本品不宜单独用于治疗维生素B
12缺乏所引起的
巨幼细胞贫血,否则反而加重神经系统损害。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