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主要成分为
硝酸咪康唑,是咪唑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
麦角固醇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细胞膜的通透性,抑制真菌生长,导致其死亡。
适应证
本品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葡萄球菌、链球菌、
炭疽杆菌等革兰阳性菌也有一定疗效。
用于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
花斑癣、
头癣、
须癣、
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
口角炎、外耳炎。由于硝酸咪康唑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用于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药物起效时间是多少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可以证明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联用
目前尚无明确的联合用药推荐。
硝酸咪康唑乳膏含激素吗?
硝酸咪康唑乳膏不含激素。
硝酸咪康唑乳膏的主要成分为硝酸咪康唑,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不属于激素药。
硝酸咪康唑乳膏偶见过敏反应、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超敏性、
血管性水肿、荨麻疹、
接触性皮炎、
皮疹、红斑、给药部位反应和阴道刺激等。
如有患者需要使用硝酸咪康唑乳膏,请严格遵从医嘱用药。
禁用情况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局部给药系统吸收很少(生物利用度小于1%),尚无证据表明硝酸咪康唑在动物中有胚胎毒性或致畸性,孕妇用药时应权衡预期的治疗获益和潜在风险。
即使本品在阴道内的吸收有限,但在怀孕前三个月,只在经医生判断潜在获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方可使用硝酸咪康唑。
哺乳期妇女
本品局部给药系统吸收很少,尚不明确母乳中是否含有
咪康唑。因此哺乳期女性应慎用,或使用时暂停哺乳。
儿童
尚未研究18周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
尚未进行老人使用本品的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请咨询医生后遵医嘱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咪康唑全身给药可抑制CYP3A4和CYP2C9,但局部用药全身吸收有限,以下是咪康唑全身给药的药物相互作用,可适当参考。
口服抗凝药:硝酸咪康唑与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此类药物的作用,导致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严密观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口服降血糖药或
苯妥英:硝酸咪康唑与口服降血糖药(如
吡格列酮)或苯妥英同时使用,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不良反应,因此应谨慎合用。
本品的不同规格的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品说明书或遵医嘱规范用药。
剂型规格
乳膏剂:10g:0.2g;15g:0.3g;20g:0.4g;30g:0.6g。
具体用法
用法
乳膏剂:局部外用或挤入阴道深处。
用量
用于皮肤感染: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 周)应继续用药10 天,以防复发。
用于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 2~3 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用于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g)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药物漏用
用于皮肤感染、指(趾)甲感染时一日用药一次,如果漏用,在想起时应按正常剂量使用,次日用药时间相应推迟即可。
用于念珠菌阴道炎时,临睡前使用,如果漏用,第二天正常用药即可,并保证用药天数达到2周。
提示:建议患者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漏用。
药物过量
症状:目前尚不清楚过量使用本品会产生哪些后果。
措施:若发现本品使用过量,请立即停药,清洗患处,告知医生,遵医嘱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
药物停用
请遵医嘱使用本品,患者若临床症状缓解或病情康复后即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停止用药。
若用药部位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若患者出现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的表现
偶见:过敏反应如
皮疹、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非常罕见:超敏性(包括速发过敏反应和类速发过敏反应)、
血管性水肿、荨麻疹、
接触性皮炎、皮疹、红斑、给药部位反应(包括给药部位刺激)和阴道刺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偶见:若出现过敏反应、水疱等,患者要注意清淡饮食,避免搔抓皮肤,应告知医生,通常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缓解,例如过敏反应可以服用
氯雷他定等抗组胺药。
非常罕见:若出现超敏性、血管性水肿等,应停止用药,并立即就医,情况紧急时可拨打120,待状态稳定后在医生指导下更换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药物贮存
本品应密封保存。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其他
本品应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本品在治疗
念珠菌病时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本品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本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同时使用乳胶避孕套(或隔膜)和阴道抗感染产品可能会降低乳胶避孕产品的功效,因此
硝酸咪康唑不应与乳胶避孕套或乳胶隔膜同时使用。由于硝酸咪康唑的成分可使乳胶制品破损,也应避免硝酸咪康唑与避孕隔膜、避孕套等乳胶产品接触。
患者在阴道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本品不得口服,如意外地大量口服,应在医生指导下采用适当的对症处理,如胃排空措施。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