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甘油是硝酸酯类扩血管药物,可通过松弛血管平滑肌扩张血管,从而起到降血压的作用,用于治疗心绞痛、
充血性心力衰竭等疾病。
适应证
本品主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及预防,也用于降低血压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术中的血压控制:可用于迅速控制心脏手术中的高血压,也可以在外科手术过程中用于维持患者可控的低血压状态,还可用于控制心脏血管手术术中和术后的
心肌缺血。
不稳定心绞痛的治疗和预防:使用β受体阻滞剂和舌下含服硝酸盐制剂无效时,可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用于治疗
急性心肌梗死后继发的隐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可释放NO,作用于血管内皮细胞,从而松弛血管平滑肌,扩张血管,起到降低血压的作用。
可扩张全身静脉和动脉(以静脉为主),从而降低全身血管阻力,减少心脏的前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此外,本品还可以扩张冠状动脉,促进侧支血流,抑制冠脉痉挛,增加心肌的供氧,从而缓解心绞痛。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为注射剂,静脉注射后起效较快。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半衰期为3分钟,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与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拮抗剂等联用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本品可增加心肌供氧,β受体阻滞剂可通过负性肌力作用降低心肌耗氧,可以缓解心肌压力,增加降压效果,但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与利尿剂(如
呋塞米)、正性肌力药(如多巴胺、洋地黄)联用治疗
急性心力衰竭,可改善患者的症状,但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禁用情况
对硝酸盐过敏者禁用。
严重贫血者禁用。
循环衰竭和休克患者禁用。
未纠正的低血容量和严重的低血压患者禁用。
闭角型青光眼倾向者禁用。
心肌梗死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不足的患者慎用。
低体温和营养不良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在孕妇中的安全性尚不明确,除非在绝对需要情况下,否则不应使用本品。
哺乳期妇女
在哺乳期妇女中的安全性尚不明确,除非在绝对需要情况下,否则不应使用本品。
儿童
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
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需要调整剂量,遵医嘱使用即可。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与PDE5抑制剂(如伐地那非、西地那非)和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刺激剂(如
利奥西呱)合用,可显著增强血管舒张作用,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甚至猝死。
中度或过量饮酒时,使用本品可致低血压。
与抗凝血药合用,可通过增加肝脏的血流量而加速血浆中
纤溶酶原激活剂的清除,导致抗凝药的药效降低。
与
双氢麦角胺合用,能增加血液中双氢麦角胺的水平,从而增加它的升血压效应。
与
肝素合用,可导致肝素活性的部分丢失,降低肝素的抗凝作用,增加患者的出血倾向。
剂型规格
注射液:1ml:1mg;1ml:2mg;1ml:5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可以不经稀释用带有玻璃注射器或硬塑注射器的输液泵缓慢静脉输注。
可以静脉给药,用合适的输液装置可任意配制该药浓度,如可与
氯化钠注射液或
葡萄糖注射液混合,静脉滴注或输液泵缓慢静脉输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给药速度和剂量。
用量
本品的使用效果具有个体性差异,因此用量需根据患者的血流动力学参数、心功能、血压等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推荐剂量范围为10~200μg/分钟。
术中的血压控制:当本品用于控制术中高血压或保持低血压状态时,推荐初始剂量为25μg/分钟,直至血压稳定前可每隔5分钟增加25μg/分钟。一般10~200μg/分钟即可起效,但术中某些情况下剂量需要增至400μg/分钟。
术前
心肌缺血:推荐初始剂量为15~20μg/分钟,随后剂量可增加10~15μg/分钟,直至获得所需的效果。
不稳定型心绞痛:初始推荐剂量为10μg/分钟,每隔30分钟可根据患者需要增加10μg/分钟。
隐匿性
充血性心力衰竭:推荐初始剂量为20~25μg/分钟。可以降至10μg/分钟,也可每15~30分钟增加20~25μg/分钟,直至达到所需效果。
药物漏用
本品为注射制剂,通常在医疗机构内由专业医护人员操作,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药物过量
表现
轻度过量可导致低血压和心动过速。
严重过量可导致严重低血压,可表现为
紫绀(口唇和指甲青紫)、眩晕、头胀、气短、高度乏力、甚至抽搐、晕厥;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心悸、循环衰竭等心血管不适;还可引起剧烈头痛、视力障碍、恶心与呕吐、腹部绞痛与腹泻、呼吸困难与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处理措施
如因过量而发生低血压时,应抬高腿部,以利于静脉血回流,如仍不能纠正,可加用α受体激动药如
去氧肾上腺素或
甲氧明。
药物停用
疗程结束后,临床症状消失,经医生评估不必继续使用后即可停用。
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
大量或长期使用后需要停药时,应逐渐递减用量,以防撤药时心绞痛反跳。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过敏反应:
硝酸甘油导致过敏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但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低血压和
直立性低血压: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反应,尤其是在直立位时。低血压可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直立性低血压可出现心悸、眩晕、虚弱、烦躁。
精神和神经系统异常:可出现头痛、头晕、嗜睡。常见剂量依赖性血管扩张性头痛,尤其是在硝酸甘油治疗开始时,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头痛可能为剧痛并呈持续性,但通常在持续使用后会减轻。
心血管系统异常:剂量递增过快时可引起反射性心动过速或动脉低血压。此外,也可出现异常的心动过缓或出现晕厥。
皮肤异常:由于皮肤血管舒张,皮肤可出现潮红、
皮疹、剥脱性皮炎等症状。
消化系统异常:可出现恶心、呕吐、干呕、腹痛等。
实验室指标异常:血中硝酸盐类增多时可能会增加血液中的变性
血红蛋白,此外,
尿儿茶酚胺(
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与尿香草杏仁酸(VMA)值也可能显著升高。
其他:视力模糊、口干。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期间发生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及时告知医生,症状严重者需进行抗过敏治疗;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在医生指导下就地抢救。
初次含服硝酸甘油时,最好取坐位或平卧位。如果服药后感到头昏、无力、出虚汗应立即平卧,不良反应可在几分钟后迅速消失。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应立即呼救。
出现低血压时,可先尝试采取坐位或卧位,同时抬高下肢缓解,轻者随着持续用药可减轻或消失,如果症状长时间无法缓解,需及时请求医生帮助,减少用药或停药来改善上述症状。
出现轻度胃肠道反应时,可清淡饮食,如果症状不能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告知医生,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并调整用药。
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
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如症状轻微,可自行缓解,则无需处理;若症状严重或无法耐受,需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及时就医。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保存,放在阴凉(不超过20℃)处。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脉搏和血压。
本品易出现药物耐受性,应使用能有效缓解病症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药物耐受。
使用本品时,因为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
硝酸甘油,因此请勿使用聚氯乙烯输液袋,应采用非吸附本品的输液装置,如玻璃输液瓶等。
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
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
直立性低血压。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