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不仅参与了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叶酸的代谢、铁及碳水化合物的利用以及脂肪及蛋白质的合成,同时也是维持免疫功能、保持血管的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等功能所必需的物质。
适应证
本品可用于预防坏血病(又称
维生素C缺乏症)。坏血病是由于长期缺乏维生素C所致,典型表现为牙龈肿胀、出血、皮肤淤点、淤斑等,可以通过服用本品治疗。
维生素C片还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该药物的起效时间尚没有明确的数据,可能与病情和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目前尚不清楚,每日1~3次,具体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联用
维生素C可与维生素B
1、维生素B
2毫克、维生素B
6毫克、右旋
泛酸钙、
烟酰胺组成复合维生素BC片,用于营养不良、厌食、脚气病、糙皮病、坏血病及其他因维生素B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慎用情况
高草酸盐尿症患者慎用。
草酸盐沉积症患者慎用。
尿酸盐性肾结石患者慎用。
痛风患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慎用(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患者慎用。
地中海贫血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通过胎盘,孕妇大剂量服用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故孕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本品可分泌入乳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人: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口服大剂量(﹥10g/d)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维生素C与水杨酸类、巴比妥或
扑米酮等联用,会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维生素C与
纤维素磷酸钠联用,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
双硫仑对
乙醇的作用。
剂型规格
片剂:25mg/片;50mg/片;10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餐前餐后服用均可。
用量
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0.1g/片)。
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0.1g/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0.1g/片)。至少服两周。
药物漏用
本品作为补充维生素C的一种来源,一般漏服一两次问题也不大,可以不必太过担心。
如一日1次,发现忘记服药时,立即服药,次日用药时间以此时为准即可。
如一日3次,早6点、下午2点,晚10点各服药1次者,如果下午2点忘记服药,下午6点前想起,则可立即补服;如果下午6点后想起,不必补服,待到晚10点正常服药即可。
发生漏用后,切不可在下次用药时加倍补用,以免引起药物中毒。
药物过量
症状: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
胃痉挛。应多喝水,并立即就诊。
摄入维生素C过量可导致尿中草酸和尿酸排出障碍,从而造成体内草酸和尿酸含量增多,增加痛风发生的风险。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尿常规,出现异常或出现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可多喝水,促进草酸、尿酸的排泄,并遵医嘱调整用量。
过量服用维生素C有可能会改变机体调节机制,加速维生素C的分解和排泄,一旦停药可导致停药反应,出现早期坏血病症状。停药前应咨询医生遵医嘱停药。
药物停用
当身体状况逐渐好转后,可以逐渐停用。
出现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痉挛等药物过量表现时,停止用药并及时就医。
不良反应的表现
坏血病:长期服用每日2~3g突然停药容易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药物过量反应: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恶心呕吐、
胃痉挛、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
大量使用本品会使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大量使用本品有可能导致大便隐血实验假阳性。
大量使用本品有可能干扰血清
乳酸脱氢酶和血清氨基转移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长期且大量服用维生素C片的患者应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一旦发现牙龈、皮肤甚至全身广泛性出血等坏血病的临床症状,请及时就医。
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g以上)引起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皮肤红而亮等症状时,立即就诊并多饮水。
长期且大量服用维生素C片的患者可适当增加饮水量和运动量,以促进结晶体自然排出,避免沉积形成大块结石。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保存。
药物应远离儿童。
其他
因维生素C可能会干扰血糖的测定量,因此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维生素C。
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清胆红素变化,出现异常时应询问医生或药师受否需要减量或停药处理。
进行粪便隐血化验前,应告知医生近期口服维生素C的病史。
进行肝功能化验前,应告知医生近期口服维生素C的病史。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