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胺酯为
维A酸衍生物,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适应证
适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
鱼鳞病、
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的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每日服药2~3次,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本品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孕妇、哺乳期女性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酗酒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
哺乳期女性:禁用。
儿童: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老人:年老体弱患者肝肾功能有所下降。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如果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与
异维A酸、四环素类抗生素合用时,可导致“假性脑瘤”引起脑压增高,头痛和视力障碍,应谨慎联用。
与
维生素A合用时,可产生维生素A过量的相似症状,应禁止同服。
与
甲氨蝶呤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而加重肝脏的毒性。
剂型规格
胶囊剂:25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宜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按1~2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
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
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不到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尽快补服,但如果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以下以每日3次用药举例。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6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6时、14时、22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一次,14时忘记服用,18时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并于22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马上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不良反应的表现
本药的副作用与
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
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
瘀斑、继发感染等。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药品上市后监测到肝功能损害病例。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上述副作用与
异维A酸可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减量、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治疗前后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应避免同其他潜在的肝毒性药物合并使用。
服药期间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如出现视觉障碍,建议及早眼科检查。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