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吡卡胺属于抗胆碱药,具有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适应证
用于滴眼散瞳及调节麻痹。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0.5%和1%溶液滴眼后5~10分钟起效,滴眼后20~30分钟作用最强,随即降低。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调节麻痹(残余的)持续时间约2~6小时,散瞳(残余的)可持续约7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时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对本品反应强烈,应禁用。
慎用情况
婴幼儿慎用。
老年人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遵医嘱使用。
哺乳期女性:安全有效性尚不明确,遵医嘱使用。
儿童: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的皮肤潮红、口干等,慎用。
老人:高龄者使用本品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立即停药。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尚无权威资料指导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联用,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本品为处方药,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滴眼液:5ml:12.5mg/支;5ml:25mg/支;6ml:15mg/支;6ml:30mg/支;0.4ml:1mg/支;0.4ml:2mg/支;8ml:40mg/支;10ml:50mg/支。
具体用法
用法
滴入眼睑内。
用量
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
药物漏用
本品为外用处方药,如有药物漏用情况,一般可立即补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医⽣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暂无权威资料记录过量使用的处理经验,应进行对症治疗。请遵医嘱使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出现眼压升高及过敏症状时,应停用。
不良反应的表现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1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
本品为散瞳药,故在散瞳期间视物稍有不便,5小时一般即可恢复眼的正常调节功能。
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婴幼儿对本品极为敏感,滴眼液吸收后可引起皮肤潮红、口干等症状。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散瞳期间应尽量保证有人陪同,不驾车、操作仪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若出现眼压升高或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由专业医生进行对症处理等操作。
如果用药后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密封(10℃~30℃)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用。
其他
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然后擦掉多余药物。
本品使用后半天左右不要驾车及操作机械,可带太阳镜避免接触阳光等强光。
眼用制剂在启动后最多可使用4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溶解度、味道等)禁止使用。
由于儿童缺乏必要的常识和基本技能,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告知或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