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系前体药,在肠壁经肠内酯酶水解成
舒巴坦及
氨苄西林而发挥抗菌作用,对多种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有效,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
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
肾盂肾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淋病。
药理作用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
氨苄西林为本品中的杀菌成分,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
舒巴坦本身对细菌抑制作用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它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其他链球菌属等阳性菌,以及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布兰汉氏卡他菌、埃希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等;厌氧菌包括脆弱杆菌等阴性菌有效。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起效时间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该药物每日服用2~3次,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明确资料,如需联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巨细胞病毒感染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哺乳期女性慎用。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患者本人或患者的父母、兄弟、姐妹有易发生过敏反应的体质,如
支气管哮喘、
皮疹和荨麻疹等慎用。
口服吸收差或正在接受胃肠外营养的患者,或全身衰弱的患者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由于尚未有孕妇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孕妇应慎用。
哺乳期女性:由于尚未有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儿童使用本品有哪些注意事项目前尚不明确,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及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老年患者应小心用药,并对其进行密切观察;应时刻注意服药剂量和服药间隔时间。由于通常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因此易发生不良反应。且老年患者维生素K缺乏,因此容易有出血倾向。
如果您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抗凝药:青霉素类抗生素可改变血小板的聚集和凝集作用,由此可增加出血倾向。
甲氨蝶呤:与青霉素类抗生素合用可减少甲氨蝶呤的清除。
本品可水解生成氨苄西林,氨苄西林能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而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丙磺舒、
阿司匹林、
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
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剂型规格
胶囊剂:0.125g(按C25H30N4O9S2计)。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成人及体重30kg以上的儿童常用量每次375~750mg,一日2次。体重小于30kg儿童,一日按体重50mg/kg,分2次给药。疗程一般为5~14天,必要时可延长,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10天。
药物漏用
每日1次用药时,漏用后当天想起时补服即可,如果过后再想起,则无需补服,后续正常用药即可。
每日2次用药时,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距离下次服药时间超过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可以补服;如果想起忘记服药的时候,已经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标准用药时间间隔的一半,就不要再补服了,下次按时、按量服药即可。绝对不可以一次服用双倍药量。
无需补服: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忘记服用,14时后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于20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需要补服: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忘记服用,14时前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需补服,并于20时正常服用药物即可。
如果您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当肾功能受损患者发生用药过量时,通过血液透析可促进药物从体内消除。脑脊液中β-内酰胺类抗生素浓度过高可引起神经性反应,如抽搐。
药物停用
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过敏性休克/过敏反应。
Stevens-Johnson综合征,Lyell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剥脱性皮炎。
其它不良反应
过敏:表现为多形性红斑、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炎、
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血液:表现为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肝脏:表现为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
碱性磷酸酶升高等。
胃肠道:表现为腹泻、稀便、黑舌病、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中枢神经系统:表现为惊厥、眩晕等。
其它:如
维生素K缺乏症、维生素B族缺乏症、消化不良、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全身不适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当患者出现腹痛或腹泻时,应迅速采取适当的处理,包括停用药物。
若发生过敏反应可按药物过敏处理原则治疗,如出现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应避免抓搔,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
氯雷他定等抗过敏药物治疗。
当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时需要立即进行紧急治疗,包括应用
肾上腺素、静脉补液、糖皮质激素、氧气和维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应进行气管插管。
发生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停用药物,并给予适当治疗。
出现肝功能异常及黄疸时,应迅速采取适当处理,包括停用药物。
出现贫血、出血倾向、神经炎、全身不适等症状,需要停药并对症处理。
发生中毒性表皮坏死、剥脱性皮炎等症状,应停用药物。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