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第一代口服头孢菌素,具有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和部分厌氧菌亦有一定的抗菌活性,主要用于其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性疾病。
适应证
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对本品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泌尿道感染等感染性疾病。
适用于呼吸道感染:如肺炎、
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
药物起效时间
空腹口服本品0.5g后达峰时间为1.5小时,在此之前就已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1.5小时,每日用药1~2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与庆大霉素或
阿米卡星联用,对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抗菌作用。
头孢羟氨苄片最多能吃几天?
本品属于抗生素药物,对于其敏感菌所致的感染一般最多吃7天,但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疗程至少10天。
一般疾病可在5天左右完全治愈,因此连续服用本品的周期为5~7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禁用情况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
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是有
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
伪膜性肠炎)者慎用。
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女性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慎用。用药需有确切适应证。
哺乳期女性:因本品可进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以免出现吞咽意外。
老年人:老年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丙磺舒:丙磺舒可提高本品血药浓度,延缓肾排泄。
肾毒性药物:与肾毒性药物如强利尿剂、氨基糖苷类、抗肿瘤药等同用,可增加肾毒性。
华法林:与华法林同用可增加出血的危险。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本品为片剂,规格如下(按C16H17N3O5S计):0.125g/片;0.25g片;0.5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
部分产品为速溶片,可于60秒内迅速溶于水中,儿童可用温开水吞服或溶于开水、果汁、牛奶等液体饮料后服(水温宜低于40℃)。
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一日2次。
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0.5g。
药物漏用
本品为抗菌药,不按时服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应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包括胃肠道反应以及
变态反应等。
胃肠道反应:恶心、上腹部不适。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胃肠道反应: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解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变态反应: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其他: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如服用保肝药物。
药物贮存
本品应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
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的概率,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
变态反应,立即停用药物。
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
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
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
伪膜性肠炎)者慎用本品。
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需适当减量。
每日口服剂量超过4g时,应在医生指导下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