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第三代半合成头孢菌素,对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和沙门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菌有强大的抗菌活性,对普通变形杆菌和枸橼酸杆菌属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主要用于一些感染性疾病的治疗。
适应证
烧伤、外伤引起的感染。
药物起效时间
肌内注射:0.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静脉注射:5分钟内静脉注射本品1g或2g,即刻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02mg/L、215mg/L,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本品1g,30分钟时血药峰浓度为41mg/L,在此之前药物已经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普通人药物血浆半衰期为1.5小时,老年人的药物血浆半衰期为2~2.5小时,肾功能不全者药物血浆半衰期为14.6小时,在上述人群中,药效维持时间也会延长。
药物联用
本品与庆大霉素或
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与
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应限用于有确切适应证的患者。
哺乳期妇女:本品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婴幼儿不宜做肌内注射,其他方式需遵医嘱。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情况适当减量。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
依替米星、链霉素等)合用时虽有协同抗菌作用,但也易增加肾毒性,可引起急性肾衰竭。
其他头孢菌素:本品与其他头孢菌素(如
头孢拉定等)同用,可能增加其肾毒性。
强利尿剂:本品与强利尿剂(如
呋塞米)同用,可能增加其肾毒性。
丙磺舒: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抑制本品在肾脏的排泄,从而提高血药浓度及延长血浆半衰期。
本品规格较多,可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使用。
剂型规格
注射剂:0.25g/支;0.5g/支;0.75/支;1.0g/支;1.5/支;2.0g/支;3.0g/支;4.0g/支(按C16H17N5O7S2计)。
具体用法
用法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用量
成人一日2~6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3g,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12g。
小儿常用量
新生儿:日龄≤7日,每12小时50mg/kg;日龄>7日,每8小时50mg/kg。
1个月以上儿童:每8小时50mg/kg,治疗
脑膜炎剂量增至每6小时75mg/kg。
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须适当减量。
血清肌酐值超过424mol/L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0ml/min时,本品的维持量应减半。
血清肌酐超过751mol/L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
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g。但在透析后应加用一次剂量。
药物漏用
本品为注射制剂,需要在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
药物过量
危害:可能会出现可逆的代谢性脑病(神经紊乱、异常动作、惊厥发作)。
处理措施: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补液等,同时注意本品对肝肾功能的影响。
药物停用
本品可能会引发癫痫,因此若治疗期间发生癫痫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应立即停药。
表现及处理方法
应在医师指导下减慢输液速度,更换静脉输液。
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喝温热水,补充肠道益生菌和服用保护胃黏膜的药物后仍不缓解则应咨询医生。
避免饮酒和进食高脂、油腻的食物,并及时咨询医生。
血常规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
血小板减少。
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必要时可咨询医生后对症治疗。
少见不良反应:偶见头痛、麻木、面部潮红和呼吸困难。
如果头痛、麻木、面部潮红等症状较轻微,一般可自行缓解。但如果症状严重,或者出现呼吸困难,需要及时就医。
应在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治疗。
药物贮存
密闭,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需要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位置。
其他
注意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
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注意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的患者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且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此反应还可出现于新生儿。
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同瓶滴注。
本品可用
氯化钠注射液或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