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呋辛酯胶囊是口服广谱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抗菌药物,通过结合细菌蛋白,从而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适应证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皮肤和软组织等部位的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
上颌窦炎等。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
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
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
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
直肠炎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
脓疱病等。
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
药物起效时间
成人进食后立即服用本品125mg后,2.2h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为1.2小时,每日用药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或药师,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患者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妊娠分级为B(可能安全),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由于本品会从人乳中排泄,如需使用,应暂时停止哺乳。
儿童:目前缺乏3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此药的研究资料。建议儿童选择
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3个月至12岁的儿童轻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
脓疱病患者可以选用本品。
老年人:老年患者不必根据年龄因素调整剂量。
如果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有报道称可导致肾毒性。
与丙磺舒合用,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可增加50%。1.5g单剂量头孢呋辛酯与1g丙磺舒同时服用后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4.8μg/ml)比单用头孢呋辛酯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2.2μg/ml)高。
与降低胃酸的药物合用,可引起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同时会影响饭后的吸收效果。
与袢利尿药物合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并将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或药师。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胶囊剂:125mg/粒;250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2次,一般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2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对无并发症的
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次0.5g,每日2次,服用20天。
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2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对注射
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药物漏用
头孢呋辛酯胶囊为抗菌药,不按时服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表现
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
处理方法
请遵医嘱服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服用本品后若出现
伪膜性肠炎,过敏反应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疗程结束后,临床症状消失,经医生评估不必继续使用后即可停用。
若出现其他身体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患者情况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主要的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
头痛等。
罕见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
黄疸)等。
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其他
除上述列出的
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
如其它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
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
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
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
粒细胞缺乏症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反应: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皮肤反应、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血液学检查: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如在医生指导下补充铁剂治疗贫血、服用升白细胞药物等。
泌尿系统: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遵医嘱服用降肌酐保护肾脏的药物进行治疗。
其他:轻症一般无须特殊处理,症状严重者需立即停药,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本品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儿童必须医生指导和成人监护下使用,推荐选择
头孢呋辛酯混悬剂。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使用本品期间,不建议饮酒,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