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为杀菌药,属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主要用于抗感染治疗。
适应证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
急性鼻窦炎。
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通常治疗和预防
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肉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药理作用
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杆菌均具有活性,头孢丙烯对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作用明显,对甲氧西林敏感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草绿色链球菌亦具有抗菌作用。
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属对本品耐药。
头孢丙烯对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
淋病奈瑟菌、弧菌属具有抗菌活性。
头孢丙烯对厌氧菌中的产黑色素普雷沃菌、产气荚膜杆菌、梭杆菌属、消化链球菌和痤疮丙酸杆菌亦具有一定抗菌作用,但对脆弱拟杆菌无作用。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后1.5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药物半衰期约1.3小时,根据不同适应证每天需给药1~2次。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饮酒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
6个月以下儿童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慎用。
肾功能损伤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尚不清楚
头孢丙烯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如确需使用,应由医生权衡利弊后,利大于弊时谨慎使用。
哺乳期女性
本品可少量经乳汁排出,尚不清楚头孢丙烯对哺乳婴儿的影响,故哺乳妇女应慎用。
儿童
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慎用。
老年人
老年人一般按成人剂量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乙醇:本品与乙醇合用时,可发生
双硫仑毒性反应,因此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谨慎联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已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和头孢菌素合用引起肾毒性的报道,应谨慎联用。
强利尿剂(如
呋塞米):同时服用强利尿剂(如呋塞米)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丙磺舒: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头孢丙烯的生物利用度增加一倍,应谨慎联用。
剂型规格
干混悬剂:0.125g/袋;0.25g/袋;0.5g/袋;31.5g:3g/瓶。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
0.125g、0.25g、0.5g剂型: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常温水,溶解摇匀后服用。本品水混悬后不得放置使用。
31.5g:3g剂型:本品每瓶含
头孢丙烯1.5g。先摇松粉末,分两次加饮用水配制成60ml溶液,即为125mg/5ml,摇匀后服用,以塑料量杯量取。
用量
成人(13岁或以上)
0.125g/袋、0.25g/袋、0.5g/袋剂型。
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
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31.5g:3g/瓶剂型。
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20ml),每天1次。
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20ml),每天2次。
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20ml),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20ml),每天2次。
2至12岁儿童
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
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
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
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疗程
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其他
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者,使用常用量的50%。
肝功能受损者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漏用
本品属于时间依赖性抗生素,不按时服用容易产生耐药性,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药物过量
表现
动物实验研究发现,药物过量可引起腹泻和味觉丧失,但未见死亡。尚无人类临床研究。
处理方法
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处理。头孢丙烯主要经肾脏清除,对严重过量,尤其是肾功能损伤患者,血液透析有助于头孢丙烯清除。
药物停用
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需立即就医,由医生使用
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
人工呼吸。
不良反应的表现
常见的不良反应
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泻、腹痛等。
少见或罕见的不良反应
肝胆系统异常: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
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
血液系统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胃肠反应较轻微,一般无须特殊处理,用药1~2天后可缓解。
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
伪膜性肠炎,症状为严重的腹泻、腹痛。此时应停用药物并就医,中至重度患者还需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并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均呈可逆性,一般停药后可恢复。如果停药后症状持续或出现加重,应立即就医。
出现肾功能指标异常时,应咨询医生建议,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调整用量。
药物贮存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