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非甾体消炎镇痛药,有镇痛、抗炎、解热的作用,临床常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神经炎、
红斑狼疮及癌症、
手术后疼痛,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缓解炎症、疼痛及解热治疗。
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
脊椎炎、骨关节炎。
急性痛风。
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
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
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空腹给药后,约1~2小时达到血药峰浓度,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半衰期约为2小时,一日1~2次或遵医嘱。
药物联用
本品联合抗感染药物,可用于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
本品联合弱阿片类药物如
曲马多,可用于中度疼痛的癌痛患者。
禁用情况
对本品及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
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本品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术期疼痛的治疗。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应禁用。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慎用情况
老年人慎用。
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用药
在妊娠期间,一般不宜使用,尤其是妊娠后3个月。
哺乳期女性用药
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
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服用。
老年人用药
老年人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地高辛与含锂制剂:本品可增加地高辛与含锂制剂的血浆浓度。
氨甲蝶呤:本品可减少肾对氨甲蝶呤的排泄。使
甲氨蝶呤的血药浓度升高,甚至可达中毒水肿,应谨慎联用。
饮酒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胃溃疡的危险,应避免与本品联合用药。
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本品与
肝素、
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胰岛素:本品可降低胰岛素和其他降糖药作用,使血糖升高。
维拉帕米、
硝苯地平:与本品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应谨慎联用。
丙磺舒:与本品合用,可降低本品的排量,增加本品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应谨慎联用。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联合应用时,上消化道出血的发生率增加。二者合用时,对止血功能的抑制作用有加成效应。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餐后服。
用量
一日1次,或者一日1~2次,或遵医嘱。
药物漏用
每日用药一次,如果忘记用药,可在当天想起时补用,第二天正常用药;如果第二天想起,则无需补用。
每日用药两次,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超过两次正常用药间隔时间的一半),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无需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20时忘记用药,第二天6时想起忘记用药,则无需补用,于8时正常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用药,患者8时用药,20时忘记用药,22时想起忘记用药,则需补用。
如果不能确定服用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研究资料,请遵医嘱用药,如不慎过量,应立即停药,并多喝水促进药物代谢与排出。同时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
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如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
不良反应的表现
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
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
谷氨酸草酰
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
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
少见: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
可能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用药后出现轻度的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继续用药或停药后通常可以自行消退,若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请及时询问医生,根据情况选择是否停药及对症治疗。
如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严重过敏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位置。
其他
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如需应用本品,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
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用药期间,患者应注意与锂制剂、
地高辛、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蝶呤等药物合用时的剂量及不良反应。
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