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沙美特罗和
丙酸氟替卡松,具有扩张支气管和肺部抗炎作用。
适应证
哮喘
本品以联合用药形式(支气管扩张剂和吸入糖皮质激素),用于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的规则治疗,包括成人和儿童哮喘。这可包括:
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目前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但仍有症状的患者。
接受支气管扩张剂规则治疗但仍然需要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患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本品适用于FEV1<60%正常预计值(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有反复急性加重病史且使用常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有显著症状的COPD患者的对症治疗,包括
慢性支气管炎及
肺气肿的常规治疗。
药理作用
沙美特罗是选择性长效β
2-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抑制人肺部肥大细胞炎性介质的释放,可持久扩张支气管。沙美特罗还具有非支气管扩张剂的药理活性,单剂吸入后能长效抑制人体吸入过敏原后的速发与迟发过敏反应,降低气道的高反应性。
丙酸氟替卡松是合成的甾体类皮质类固醇激素,吸入给药后可作用于多种炎性细胞和炎性介质,具有肺部抗炎作用,能改善哮喘症状和控制症状恶化。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为复方制剂,各组分起效时间不同。丙酸氟替卡松吸入后30分钟作用达高峰,沙美特罗用药后10~20分钟出现支气管扩张作用,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作用可持续12小时,每日用药1~2次,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用药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请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式。
禁用情况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赋形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氢氧化乳糖为本品的赋形剂(其中含有乳蛋白),对牛奶过敏的患者禁用。
急性哮喘发作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活动性和非活动性肺结核及呼吸道真菌、病毒及其他感染患者慎用。
未治疗的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及眼部
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
对拟交感胺类有异常反应的患者慎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慎用。
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慎用。
有糖尿病史的患者慎用。
有低血钾倾向的患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在妊娠女性中的研究数据有限,应仅在对母亲的预期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可能风险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间,应仅在对母亲的预期获益大于对婴儿的可能风险情况下,才能在哺乳期使用本品。
儿童:尚无4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必须有成人监管。
老年人:老年人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良相互作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三环抑制剂:当患者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三环类抑制剂治疗时使用本品应非常谨慎,或在停用这些药物的2周内使用本品也应非常谨慎。因为
沙美特罗对血管系统的影响可能被这类药物加强。
β
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不仅阻滞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如沙美特罗)的肺部作用,而且可能使哮喘患者产生严重的
支气管痉挛。因此,哮喘患者一般不应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哮喘患者除了使用β肾上腺素阻滞剂外别无他法,则应慎用并考虑心脏选择性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
利尿剂: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能急剧加重排钾利尿剂(如袢利尿剂或噻嗪类利尿剂)引起的
心电图变化和(或)
低钾血症,尤其是当超过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推荐剂量时。尽管临床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谨慎联合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和排钾利尿剂。
细胞色素酶P450抑制剂:上市后的临床使用显示,联合应用
丙酸氟替卡松和
利托那韦(细胞色素酶P450抑制剂)有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皮质醇全身性反应,包括库欣氏综合征和肾上腺功能抑制。
因此避免丙酸氟替卡松和利托那韦合用,除非合用对患者的预期收益超过系统糖皮质激素副反应。
本品为处方药,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剂型规格
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
50μg(沙美特罗)/250μg(丙酸氟替卡松)/泡。
50μg(沙美特罗)/500μg(丙酸氟替卡松)/泡。
具体用法
用法
经口吸入使用。
用量
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的青少年:由医生决定使用本品的规格,均为每次1吸,每日2次。
4岁及4岁以上儿童:每次1吸(50µg沙美特罗和100µg丙酸氟替卡松),每日2次。
尚无4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
患者需注意,本品必须每天使用才能获得理想益处,即使无症状时也如此。
患者应定期在医师指导下评估,以使患者所接受的药物剂量维持在最佳剂量,并且只有在医生的建议下才能改变。应将药物剂量逐渐调整至能有效控制症状的最小维持剂量。
当复合制剂的最低剂量已能维持症状控制时,下一步治疗可以考虑单用吸入糖皮质激素。作为一种选择,对于需要长效β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如果医生认为可以控制病情,本品可逐渐减量至每日使用1次。
在每日1次用药情况下,对于经常在夜间出现症状的患者,应在晚上吸入本品;对经常在日间出现症状的患者,应在早晨吸入本品。
如果患者单独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不足以控制哮喘,用本品替代时用治疗学等效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以改善哮喘的控制,如果患者单独吸入糖皮质激素能够控制哮喘症状,用沙美特罗-
氟替卡松维持哮喘控制时,应降低糖皮质激素。
应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为患者处方含有适宜剂量丙酸氟替卡松的本品。如果个别患者需求的治疗剂量不在本品的推荐给药剂量之内,应为其处方适宜剂量的β-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
药物漏用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为复方制剂,通常每日1~2次使用,发现漏用后应立即补用,下一次用药可适当顺延,次日发现则不必补用。
药物过量
表现
沙美特罗过量可能出现β
2-
肾上腺素能过度刺激的体征与症状包括
震颤、头痛、心动过速、收缩压升高和低血钾症。
短时间内吸入丙酸氟替卡松超过推荐剂量时会导致暂时性下垂脑-垂体肾上腺功能抑制。
长期吸入丙酸氟替卡松持续用量超过推荐剂量,则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明显的肾上腺轴抑制。
措施
对于沙美特罗过量,首选的解毒药为心脏选择性的β-阻滞剂,此药对于有
支气管痉挛史的患者应慎用。如因β受体激动剂成分使用过量而必须停止本品治疗,则应考虑提供适宜的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另外,应考虑补钾治疗以防低血钾症发生。
对于暂时性下垂脑-垂体肾上腺功能抑制,通常于数日内恢复,无需紧急处理。
对于长期持续用量超过推荐剂量导致一定程度的明显的肾上腺轴抑制,可能需要监测肾上腺储备。
丙酸氟替卡松过量时,仍可继续用适量本品进行治疗来控制症状。
药物停用
在本品的临床研究中,出现了咽部念珠菌感染。一旦发生需要在继续使用本品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局部及全身治疗(如口服抗真菌药),但有时需停用本品。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内分泌紊乱:可能出现的系统作用,包括白内障和
青光眼;库欣氏综合征、库欣样特征、肾上腺功能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迟缓、骨矿物质密度降低。
代谢疾病和营养不良:高血糖。
精神疾病:焦虑、睡眠障碍;行为变化,包括多动和烦躁(主要指儿童)。
心脏病:心悸、心动过速、
心房颤动;心律失常,包括室上性动过速和期外收缩。
呼吸、胸廓和纵隔疾病:声嘶/发音困难、咽喉刺激、矛盾性支气管痉挛、上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咽炎、上呼吸道炎症、
鼻窦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挫伤。
耳鼻:鼻衄(鼻出血)/
鼻黏膜出血、耳部体征和症状异常。
胃肠道系统:恶心与呕吐、胃肠道不适及疼痛、腹泻、病毒性胃肠道感染。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感染与浸染:若出现口咽部念珠菌病,需要在继续使用本品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局部及全身治疗(如口服抗真菌药),但有时需停用本品;若出现肺炎,食管念珠菌感染,应特别警惕,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内分泌紊乱:
若出现白内障和青光眼,及时去眼科就诊,定期进行复查;若出现库欣氏综合征、库欣样特征、肾上腺功能抑制,应及时就医,可将剂量逐渐调整至可维持哮喘有效控制的最低维持剂量。
若出现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迟缓,应及时就医,进行评估,考虑是否替换其他药物。
通常为慢阻肺的患者发生骨矿物质密度降低,而本品对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非常重要,则应强烈推荐使用药物治疗或预防骨质疏松症。
神经系统疾病:通常为暂时性,并随规律治疗而减轻。如症状严重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心脏病:应及时去心内科就诊,完善
心电图等相关检查,对症治疗。
呼吸、胸廓和纵隔疾病:若出现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应立即用快速短效的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同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选择其它治疗。如有其他症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一般无须特殊处理,可耐受。如症状严重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胃肠道系统: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其他:如出现免疫系统病变、代谢疾病和营养不良、精神疾病、耳鼻异常,应及时就医,进行评估,对症治疗。
药物贮存
本品应密闭,30℃以下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用。
其他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不适用于缓解哮喘急性发作,缓解哮喘急性发作需要使用快速短效的支气管扩张剂 (如
沙丁胺醇)。建议患者随时携带能够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的药物。
哮喘控制过程中,如突然发生病情恶化或进行性的病情恶化有可能危及生命,应请医生对患者进行紧急再评估,并应考虑增加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
当患者使用本品当前的剂量不能充分控制哮喘时,也应找医生再评估。为避免哮喘急性发作的风险,不可突然中断本品治疗,应在医生监测下进行减量治疗。
本品当前的剂量不能充分控制哮喘时,也应找医生再评估。为避免哮喘急性发作的风险,不可突然中断本品的治疗。应在医生监测下进行减量治疗。
由于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经常存在多种降低骨密度的风险因素,因此建议测量骨密度,包括本品使用前及使用后的定期
骨密度测量。如发现患者骨密度明显降低,而本品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非常重要,则应强烈推荐使用药物治疗或预防骨质疏松症。
当儿童患者应用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时可能导致生长速度减慢。建议长期接受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定期检查身高。
患者从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转为本品治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在开始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同时,逐步减量;并鼓励患者携带一张糖皮质激素警告卡,指明在紧急时候可能需要的添加治疗。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