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是塞替派,其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在生理条件下,形成不稳定的亚乙基亚胺基,具有较强的细胞毒性作用,能抑制核酸的合成,通过干扰DNA和RNA的功能,与DNA发生交叉连接而起作用。
适应证
用于乳腺癌、卵巢癌、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以及膀胱癌的局部灌注等,也可用于胃肠道肿瘤等。
药物起效时间
塞替派注射液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
药物维持时间
塞替派注射液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但用药后1~4小时后血浆浓度下降90%,24~48小时大部分药物通过肾脏排出。半衰期约3小时。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塞替派可增加血尿酸水平,为了控制
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别嘌呤醇。
与放疗同时应用时,应适当调整剂量。
本品与
尿激酶同时应用可增加塞替派在
肿瘤组织中的浓度。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严重骨髓抑制患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骨髓抑制患者慎用。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感染患者慎用。
有泌尿系结石或痛风病史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不推荐孕妇应用此药,妊娠初期的3个月应避免使用此药,因其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可引起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女性使用本品的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儿童:儿童使用本品的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及成人下进行。
老人:老人使用本品的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如需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如果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尽量减少与其他烷化剂联合使用,或同时接受
放射治疗。
剂型规格
注射液:1ml:10mg。
具体用法
用法
肌内或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膀胱腔内灌注、瘤内注射。
用量
静脉或肌内注射(单一用药):一次10mg(0.2mg/kg),一日1次,连续5天后改为每周3次,一疗程总量300mg,如血常规指标良好,在第一疗程结束后1.5~2月后可重复疗程。
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一次10~30mg,每周1~2次。
膀胱腔内灌注:每次排空尿液后将导尿管插入膀胱内,再自导尿管内注入50~100mg(溶于50~100ml
氯化钠注射液中),每周1~2次,10次为一疗程。
动脉注射:每次10~20mg,一日1次,总量200~300mg。
瘤内注射:开始按体重0.6~0.8mg/kg向瘤体内直接注射,以后维持治疗根据患者情况按体重0.07~0.8mg/kg注射,每1~4周重复。
儿童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根据体重每次0.2~0.3mg/kg,一日1次,连用5次后改为一周1次,约25~40mg为一疗程。
药物漏用
塞替派注射液为肌内或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胸腹腔或心包腔内注射、膀胱腔内灌注、瘤内注射的处方药,由专业医护人员给药,一般不存在漏用情况。如果有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骨髓毒性和白细胞下降。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出现骨髓毒性后建议输注全血或白细胞、血小板悬液;白细胞下降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骨髓抑制是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也有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等胃肠反应,少见过敏,个别有发热及
皮疹。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症状较轻时,如轻微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等,无需特别处理,注意清淡饮食、保证充分的休息。
骨髓抑制在停药后大多数可恢复,如果未恢复,建议输注全血或白细胞、血小板悬液。
白细胞下降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塞替派注射液应在遮光、冷处(2~10℃)密闭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用药期间每周都要定期检查血常规,监测白细胞、血小板及肝、肾功能。停药后3周内应继续进行相应检查,以防止出现持续的严重骨髓抑制。
肝肾功能较差时,本品应用较低的剂量。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