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种抗肿瘤药,可用于治疗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黑素瘤等。
适应证
本品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白消安耐药的CML。
本品对
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核糖核苷酸还原酶抑制剂,
羟基脲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和嘧啶碱基生物合成,可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而不会干扰核糖核酸或蛋白质合成。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可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故可用作使癌细胞部分同步化或放射增敏的药物。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服1~4小时后达到⾎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3~4小时,具体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本品与别嘌呤醇合用能预防并逆转其所致的
高尿酸血症。
禁用情况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各种严重感染者禁用。
慎用情况
严重贫血未纠正的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骨髓抑制者慎用。
有痛风、尿酸盐结石史者慎用。
先前接受过放疗或使用过细胞毒性癌症化疗药物治疗的患者应慎用,因服用本品时更容易出现骨髓抑制。
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需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应减量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孕妇禁用。处于育龄期的患者谨慎使用本品,用药前建议检查是否妊娠。
哺乳期女性
本品有致癌的潜在可能,可经人乳汁分泌,对乳儿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请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老人
老年患者肾功能下降,由于本品经肾脏排泄,故服用本品时不良反应风险可能增高应适当减少剂量。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活疫苗:本品与活病毒疫苗联用时可能会使疫苗病毒的复制增加,并有可能使病毒疫苗的不良反应增加。服用羟基脲的患者接种活疫苗可能会发生严重的感染,这是患者对疫苗的抗体应答降低造成的。
本品可使患者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考虑接种疫苗。
谨慎联用
羟基脲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包括
去羟肌苷和
司他夫定)联用时,可发生胰腺炎、肝毒性和周围神经病变。应避免这种联合用药。
本品可能减少
氟尿嘧啶(5-Fu)转变为活性代谢物(Fd-UMP),二者并用应慎重。
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并能产生嗜睡,因此本品应与巴比妥类、安定类、麻醉药等中枢神经抑制药物谨慎联用。
抗痛风药物:本品有可能提高患者血中尿酸的浓度,故与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合用治疗痛风时,须调整上述药物剂量。
有
干扰素治疗史或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接受羟基脲治疗期间可能出现
皮肤血管炎毒性,包括血管性溃疡和
坏疽。
剂型规格
片剂:0.5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温水送服。
用量
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3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与放疗合用: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服药,并严密观察血象。
本品的使用应根据
肿瘤类型,疾病状态,治疗效果、患者风险因素和当前临床实践标准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
药物漏用
本品为抗肿瘤药,服药间隔时间较长,且有时需要与放疗结合使用。因而,如果漏服药物,不要擅自补服,建议咨询医师,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给出补服建议。
药物过量
在接受比治疗剂量高出几倍的
羟基脲的患者中,报告了急性黏膜皮肤毒性,观察到疼痛,紫红斑、手掌和脚掌水肿、手足
鳞屑,皮肤严重全身
色素沉着和口腔炎,如不慎过量,还需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处理。
药物停用
若出现显著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遵医嘱处理。
与放疗合用时,若出现严重的放疗不良反应,也应考虑减少或暂停服用本品。
如果用药期间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接受羟基脲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发生间质性肺病,包括
肺纤维化、肺浸润、肺炎和肺泡炎/过敏性肺泡炎。当患者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呼吸道症状,应及时接受医师评估和治疗。如果用药期间发生肺部毒性,应停止使用本品并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口腔黏膜炎。
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
偶然发生血尿酸增高或尿酸性肾病。
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在骨髓增殖异常的患者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患者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
干扰素治疗。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避光、密封保存。
该药应当远离儿童。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接触和误服。
其他
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水的摄入量,从而增加尿量和尿酸排泄。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
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应遵医嘱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
尿素氮、尿酸及肌酐浓度。
若患者需在透析之日给药,请在血液透析结束后,并密切监测血液学参数。
接受本品治疗期间,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血液计数监测,接受本品治疗之前,如有严重贫血,必须先进行纠正。
建议预防性服用叶酸。
对
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药片前后都要洗手。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