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青霉素类抗生素。抗菌谱与青霉素相同。对多数革兰阳性菌、个别革兰阴性菌(如嗜血杆菌)、螺旋体和放线菌均有抗菌活性。
本品对大多数敏感菌株的活性较青霉素弱2~5倍,对产青霉素酶的菌株无抗菌作用。
适应证
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
猩红热、丹毒等。
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螺旋体感染。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0.5g后约1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清除半衰期约为1小时,为时间依赖性药物,须依据不同的适应证,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抗生素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如青霉素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禁用情况
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慎用情况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可能存在潜在的危险,故孕妇慎用。
哺乳期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
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
儿童使用安全性尚不明确,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请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不良相互作用
本品与丙磺舒、
阿司匹林、
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联用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使其血药浓度升高,清除半衰期延长,毒性增加。
本品与
别嘌醇联用可使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应避免合用。
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导致避孕失败。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不宜与本品合用,因其会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
脑膜炎或急严重感染时。
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增加出血的风险。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患者不同的病情给予治疗,勿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青霉素V钾片:0.125g/片(20万单位);0.236g/片(40万单位);0.472g/片(80万单位)。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建议餐前服用(因食物可减少药物吸收)。
用量
以0.236g(40万单位)为标准
成人
链球菌感染每次0.118g~0.236g(0.5-1片),每6~8小时1次,疗程10天。
肺炎球菌感染每次0.236g~0.472g(1-2片),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天。
预防风湿热复发每次0.236g(1片),每日2次。
预防
心内膜炎时,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1.888g(8片),6小时后再服0.944g(4片)(27kg以下儿童剂量减半)。
小儿
按体重,一次2.36~8.78mg/kg,一日6次。
或按体重,一次3.54~13.22mg/kg,一日4次。
或按体重,一次4.72~17.65mg/kg,一日3次。
药物漏用
抗菌药不按时服药容易产生细菌耐药性,因此一旦发现漏服应立即补服,下次按原剂量,服药时间可适当顺延。
如果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色念珠菌的
二重感染。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以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为主,血液透析可加速本品的排泄。
若服用药物过量后感觉有其他不适,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若用药后出现不适,如
皮疹、皮痒、发热等,请停药并立即就医,请勿自行判断处置。
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出现呼吸困难、
紫绀等症状,则应立即停药并遵医嘱采取相应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及黑毛舌(舌头感染疾病)。
血液系统:少见或罕见。
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
血小板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服药后出现消化道不适、血象异常和肝酶异常等,一般由药物引起,多为一过性,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密切观察,若有不适及时就医。
若服药后出现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
紫绀等,需及时就医给予对症治疗,如抗过敏治疗、吸氧,补液等。
药物贮存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使用本品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须注意本品治疗
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须注意对本品过敏患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也可能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须慎用,若出现过敏反应,则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
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
血清钾或钠。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