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介绍
培塞利珠单抗是由大肠埃希菌表达并与聚乙二醇(PEG)偶联的重组人源化抗
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的抗体Fab片段。
TNFα是一种在炎症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的促炎细胞因子。培塞利珠单抗可剂量依赖性的、选择性的中和与膜相关的TNFα。
临床用于改善抗风湿药疗效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病情。
制剂规格
药物的剂型、给药方法、规格不同,其吸收速度、稳定性也会不一样。不同厂家的制剂因制作工艺不同,其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可能也不一样。因此,具体如何选择何种剂型和规格,请遵循医嘱。
培塞利珠单抗为针剂,规格为200毫克/支(1毫升/支)。
用途
培塞利珠单抗需与
甲氨蝶呤(MTX)合用,用于改善抗风湿药疗效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病情。
培塞利珠单抗与甲氨蝶呤联合用药时,可减缓关节损伤进展速度,并可改善身体状况。
用药须知
禁止用药
禁用于对培塞利珠单抗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感染(机会性感染等)者禁用。
中度至重度心衰(NYHA评级Ⅲ/Ⅳ级)者禁用。
儿童禁用。
哪些情况下应谨慎或者避免使用培塞利珠单抗?
有复发性或机会性感染史者慎用。
有恶性肿瘤和淋巴组织增殖性疾病者慎用。
有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者慎用。
尚缺乏65岁以上老年人用药的详细研究数据,慎用。
使用本品后可能会出现头晕目眩,驾驶和操作精密仪器者慎用。
妊娠期和哺乳期能否用培塞利珠单抗?
妊娠期
由于培塞利珠单抗有抑制TNFα的作用,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可影响新生儿的正常免疫应答。
仅在有临床需求时给予。妊娠期间禁用
甲氨蝶呤,因此可联合其他适用于妊娠期女性的DMARDs类药物予以治疗。
妊娠期间接受最后一次培塞利珠单抗后,婴儿至少等待5个月才可接种活疫苗或
减毒活疫苗。
哺乳期
经乳汁分泌的培塞利珠单抗的含量很低。
由于培塞利珠单抗是蛋白质,口服给药后于胃肠道发生降解,因此预期本品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绝对生物利用度非常低。
哺乳期可以接受药物治疗。
育龄期
育龄期女性使用时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计划妊娠者最后一次给药后5个月内应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如何用药
用药原则
应在具有本品适应证和有治疗经验的专科医师的指导监控下进行。
治疗前,必须进行活动性或非活动性结核感染评估及适当筛查,对活动性或严重感染者在感染未控制前不得应用本品,直到感染得到控制。
对任何潜伏性结核感染者,治疗前应进行结核感染的生物学检测,潜伏性结核患者使用前必须经过适当的抗结核治疗。
乙肝病毒(HBV)携带者应用本品治疗前应进行乙肝病毒感染检查;乙肝病毒再激活者应停用,并进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
用法
皮下注射于大腿或腹部。
治疗医师认为患者能在必要时进行随访,在接受正确注射技术培训后,可用预填充注射器自行注射给药。
药物仅供一次性使用,未使用产品或废弃物均应按照当地要求进行处置。
用量
起始剂量:成人起始剂量为第0、2、4周给予400毫克(皮下注射2次,每次200毫克)。
维持剂量:成人的推荐维持剂量为200毫克,每2周1次。一旦证实有临床缓解,可考虑400毫克,每4周1次。
特殊人群剂量
群体药物代谢动力学分析表明,本品不受年龄影响,因此老年人用药时无须调整剂量。
尚未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无法提供剂量建议。
不良反应
最常发生的不良反应
感染和侵袭性感染,主要为细菌感染(包括脓肿)和病毒感染(包括
带状疱疹、乳头瘤病毒、流感),临床研究显示发生率为14.4%;
全身及给药部位异常,包括发热、疼痛、无力、瘙痒等,发生率为8.8%;
其他表现为头痛(包括偏头痛)、恶心等。
严重不良反应
主要包括
败血症、活动性感染和严重感染等,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常见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为发生概率在1/100~1/10之间的不良反应,下述为文献报道的培塞利珠单抗临床使用时的常见不良反应情况,为安全使用培塞利珠单抗,请予以注意并参考相关信息。
神经系统异常:感觉异常。
血液循环系统异常:高血压。
消化道异常:呕吐等。
肝胆异常:肝炎(包括肝酶升高)。
血液及淋巴系统异常:白细胞减少(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
偶见及罕见不良反应
偶见不良反应为发生概率在1/1000~1/100之间的不良反应,罕见不良反应为发生概率在1/10000~1/1000之间的不良反应。
感染和侵袭性感染:偶见败血症(包括多脏器衰竭、
感染性休克)、结核病(包括粟粒样、播散性和肺外型)、
真菌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
良性、恶性和性质不明的肿瘤:偶见血液和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包括
淋巴瘤和白血病)、实体瘤、非
黑色素瘤皮肤癌、癌前病变(包括口腔白斑,黑色素细胞痣)、良性肿瘤和囊肿(包括
皮肤乳头状瘤),罕见胃肠道肿瘤、黑色素瘤。Merkel细胞癌发生率未知。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偶见贫血、淋巴结病、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罕见全血细胞减少、脾肿大、红细胞增多、白细胞形态异常。
精神异常:偶见焦虑和
情绪障碍,罕见自杀企图、
谵妄、精神损害。
血管异常:偶见溢血或者出血(任何部位)、高凝状态(包括
血栓性静脉炎、
肺栓塞)、晕厥、水肿(包括外周、颜面部)、瘀青(包括血肿、
瘀斑),罕见脑血管意外、动脉硬化、
雷诺现象、
网状青斑、毛细血管扩张。
呼吸道、胸腔、纵隔异常:偶见哮喘及其相关症状、
胸腔积液及其症状、呼吸道充血和炎症、咳嗽,罕见间质性肺病、肺炎。
消化系统异常:偶见腹水、胃肠溃疡和穿孔、胃肠道炎症(任何部位)、消化不良、腹胀、口咽干燥,罕见
吞咽痛、胃肠蠕动亢进。
肝胆异常:偶见
肝病 (包括肝硬化)、胆汁淤积、血胆红素升高,罕见
胆石症。
眼部异常:偶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减低)、眼和眼睑炎症、泪液分泌异常。
耳及迷路异常:偶见耳鸣、眩晕。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偶见脱发、银屑病新发或加重(包括掌跖脓疱型银屑病)及相关疾病、皮炎和湿疹、汗腺病、皮肤溃疡、
光过敏、痤疮、皮肤色素异常、皮肤干燥、指甲和甲床疾病,罕见皮肤脱落和脱屑、毛发质地异常、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骨骼、结缔组织异常:偶见肌肉疾病、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偶见肾功能损害、尿中带血、膀胱和尿道症状,罕见肾病(包括
肾炎)。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偶见月经周期紊乱及子宫出血等异常情况(包括闭经)、
乳腺疾病,罕见性功能障碍。
全身及给药部位异常:偶见寒战、
流感样症状、温度感知改变、盗汗、潮红。
瘘管(任何部位)罕见。
实验室检查异常:偶见血
碱性磷酸酶升高、凝血时间延长,罕见血尿酸升高。
其他异常:偶见皮肤损伤、愈合障碍。
用药注意
本品会增加结核、细菌性脓毒症、侵袭性真菌感染(组织胞浆菌病等)及其他条件致病菌所致严重感染的风险,严重者可导致死亡,应注意。
接受本品治疗者需手术时,应密切监控临床症状和体征,并采取适当措施,条件允许时,治疗期间应继续使用
甲氨蝶呤(MTX)。
首次给药后12周内症状没有改善者,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治疗。
有皮肤癌风险因素者应定期进行皮肤检查。
已确诊严重血液系统异常者,应立即停用本品。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对其他
肿瘤坏死因子(TNF)拮抗剂严重过敏者应特别谨慎用药。
本品会干扰某些凝血功能检测,使用本品后,对异常凝血结果的解读需谨慎。
本品使用后,可能会出现头晕目眩,驾驶和操作机械者应注意。
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绝大部分药物都会有一定概率发生不良反应,因此发生不良反应时,不要过度惊慌。
如果不良反应症状不严重,适当对症处理,可以坚持用药。
如果不良反应较大,需要就医,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
什么情况下需要立即就医?
使用药物后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立即就医。
出现败血症相关症状:发热、呼吸急促、皮肤发绀、四肢厥冷等。
出现活动性感染和严重感染相关症状:持续性咳嗽、消瘦/体重减轻、发热、倦怠等。
培塞利珠单抗应该如何保存?
将药瓶于2~8℃的冷藏环境下保存在原包装中,避免冷冻。
预填充注射器置于外盒内,避光保存。
需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到的位置。
药物相互作用
不推荐本品与
阿那白滞素、
阿巴西普等其他生物类抗风湿药物或其他肿瘤坏死因子(TNF)拮抗剂联合使用。
活疫苗不能和本品同时使用。
在没有进行配伍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不应与其他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
合理用药
处方药应该由医生开置处方购买,培塞利珠单抗为处方药,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使用,严格遵医嘱用药。
病情完全控制前症状可能会有所减轻,但不能擅自减量、停药,以免形成耐药、病情反复或者再次加重。
不要将该药物分享给有相同症状的人使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