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种人源化的抗程序性细胞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通过激活体内的免疫功能,使衰竭、失能的免疫细胞正常化,从而增加机体的抗肿瘤免疫应答、克服
肿瘤细胞的免疫逃逸、抑制肿瘤细胞生长。
适应证
黑色素瘤
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非小细胞肺癌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为PD-L1肿瘤比例分数(TPS)≥1%的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
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非小细胞肺癌一线单药治疗。
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食管癌
联合铂类和
氟尿嘧啶类化疗药物用于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食管或胃食管结合部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10)的、既往一线全身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患者的治疗。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评估肿瘤表达PD-L1(综合阳性评分(CPS)≥20)的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
鳞状细胞癌(HNSCC)患者的一线治疗。
结直肠癌
KRAS、NRAS和BRAF基因均为野生型,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高微卫星不稳定性(MSI-H)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
结直肠癌(CRC)患者的一线治疗。
药物起效时间
帕博利珠单抗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应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药物维持时间可以以药物半衰期,即药物在人体内的浓度从最高降至一半的时间作为参考,试验显示帕博利珠单抗在稳态下半衰期的几何平均值是22天。
对于抗肿瘤药物,通常认为处于治疗剂量下的疗程中,药物均有效。
帕博利珠单抗上市了吗?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已于2018年获批上市。
帕博利珠单抗是哪种类型药物?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是PD-1抑制剂,一种抗肿瘤药物,属于
免疫治疗药物,同时亦属于泛癌种的大分子靶向药物。
帕博利珠单抗能彻底治愈癌症吗?
帕博利珠单抗是通过激活体内的免疫功能、增加机体的抗肿瘤免疫应答和克服肿瘤细胞的免疫逃逸,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不同患者对免疫治疗的疗效存在个体差异,因此并不能保证彻底治愈癌症。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多久出现副作用?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后出现副作用的时间随类型不同有所差异,且因人而异。
最早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输液反应,其他副作用相对发生较晚,如免疫性肺炎的中位发生时间为2.8个月左右。
禁用情况
对本品或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既往使用其他免疫刺激性抗癌药治疗时发生过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慎用。
≥75岁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育龄期女性
育龄女性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孕妇
应慎用。因为帕博利珠单抗可通过母体传播给发育中的胎儿,妊娠期间用有增加流产或死胎的潜在风险。
若孕妇需要使用帕博利珠单抗进行治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哺乳期女性
应慎用。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在人乳汁分泌,但由于许多抗体可在人体乳汁中分泌,故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
使用本品时要权衡哺乳对胎儿的获益以及本品治疗对女性患者的获益,再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帕博利珠单抗治疗。
儿童
本品在儿童人群(<18岁)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人
≥65岁的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未出现总体的差异。
来自≥75岁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有限,因此对于≥75岁患者,在仔细评估个体潜在的获益/风险后,应谨慎使用帕博利珠单抗联合治疗。
配伍禁忌
在没有进行配伍性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也不应与其它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
剂型规格
注射剂:100mg/4ml。
具体用法
用法
必须通过静脉输注给药。
每次持续至少30分钟。
用量
成人:推荐剂量为200mg每3周给药一次或400mg每6周给药一次。
儿童:目前儿童使用剂量尚没有明确数据。
药物漏用
本品于医疗机构中使用,通常无漏用可能。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本品使用过量的信息。
如果发生药物过量,要密切监测患者不良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并进行适当的对症治疗。
药物停用
当出现以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时,要永久停药:
免疫相关性肺炎:严重的呼吸急促、胸痛等症状,病变累及50%的肺实质,或出现危及生命的呼吸衰竭。
免疫相关性肠炎:腹泻次数大于7次/天,伴有剧烈腹痛、大便带血、带粘液这些症状的,或出现脱水、休克、肠穿孔这些危及生命的症状。
免疫相关性肝炎:严重肝脏毒性、
天冬氨酸转氨酶或
丙氨酸转氨酶>正常上限值的5倍或
总胆红素>正常上限值的3倍。
免疫相关性心肌炎:心脏彩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50%或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心脏MRI提示心肌炎、危及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
心源性休克。
免疫相关性神经系统疾病:限制自理能力、行走,任何程度的呼吸困难、呼吸肌无力的
脑炎或格林巴利综合征。
此外,通常情况下,出现2/3级以上不良反应也需要暂停使用药物或永久停药。
需要注意的是,本品的停药应严格遵照医生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停药指征,内容仅供参考,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或任何不适,应当及时向医生求助。
不良反应的表现
包括单药治疗及联合化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10%)
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头晕、外周神经病变、
味觉障碍。
呼吸、胸部和纵隔异常:呼吸困难、咳嗽。
消化系统异常:腹泻、腹痛、恶心、呕吐、便秘、食欲减退。
肌肉及骨骼系统异常:肌肉骨骼疼痛、关节痛。
其他全身表现:疲劳、虚弱、水肿、发热。
常见的不良反应(1%~10%,包括1%)
神经系统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嗜睡、味觉障碍。
眼部异常:干眼症。
心血管系统异常:心律失常(包括房颤)、高血压。
呼吸、胸部和纵隔异常:肺炎。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重度皮肤反应、红斑、皮肤干燥、白癜风、湿疹、痤疮样皮炎、皮炎。
肌肉及骨骼系统异常:四肢疼痛、肌炎、关节炎。
其他全身表现:感染、输液相关反应(如发热、僵硬、瘙痒、低血压、呼吸困难、胸部不适、皮疹、荨麻疹、
血管性水肿、喘息或心动过速等)、失眠、
流感样症状、寒战。
偶见/罕见的不良反应(<1%)
内分泌系统异常:肾上腺功能不全、垂体炎、
1型糖尿病。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胃肠道溃疡、小肠穿孔、肝炎。
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淀粉酶升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血液系统异常:建议遵医嘱定期复查血常规,如有异常及时联系主治医生。
内分泌系统异常:用药前和用药后需注意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血糖变化。出现异常时及时联系医生,必要时需停药。
神经系统异常:通常症状较轻,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遵医嘱服用营养神经、止痛等药物,症状严重时,应及时联系医生,必要时停药。
消化系统异常:症状较轻时(如腹泻≤4次/日时),仅需临床观察,必要时对症口服治疗,如针对腹泻口服补液、使用止泻药物对症处理等,避免高纤维/乳糖饮食;若次数较多或症状较重时,如泻>4次/日时请及时联系医生。
呼吸系统异常:告知医生并行相关检查,医生会根据情况予以对症治疗,注意密切随访。
心血管系统异常:通常无症状的心肌损伤(仅有心肌损伤生物标志物升高)或程度较轻的高血压可以遵心血管科医生医嘱继续观察或对症处理,轻微心血管症状伴有心肌损伤生物标志物升高和/或
心电图异常,请及时联系医生。
骨骼肌肉系统异常:轻度疼痛伴炎症症状、红斑、关节肿胀、轻度无力可考虑继续用药或可对症止疼治疗,并密切监测肌酶水平,如果肌酶出现轻至中度升高,应及时告知医生,必要时停药。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症状较轻者,可继续治疗,或同时遵医嘱使用抗组胺药,如
西替利嗪等治疗;若症状严重,则务必及时联系医生,必要时需停药。
输液反应:发生率与严重程度取决于患者个体差异与药物种类,发生上述症状后请及时告知医生,对轻微或中度的输液反应需要对症治疗、减慢输液速度或暂停输液,对严重的、危及生命的输液反应医生会参考各种输液反应指南迅速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
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多样,轻重不一,因此出现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或任何不适,都应及时联系主治医生,由医生判断后续要如何处理。医生通常会通过暂时中断给药、降低剂量甚至停药等方式来应对,并在不良反应严重时,针对性的给予治疗措施。
药物贮存
将药瓶于2℃至8℃的冷藏环境下保存在原包装中。
避光、避免冷冻、避免摇晃、振荡药品。
药物相互作用
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避免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本品的药效学活性及疗效。但在本品开始给药后,可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制剂治疗免疫介导性不良反应。
当帕博利珠单抗与化疗联合用药时,皮质类固醇也可以作为治疗前用药来预防止吐和/或缓解化疗相关不良反应。
其他
本品不得通过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本品仅供一次性使用,必须丢弃药瓶中剩余的任何未使用药物。
帕博利珠单抗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微影响,有帕博利珠单抗给药后出现眩晕和疲劳的报告,使用药物期间需注意。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