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
硝酸咪康唑与
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等。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
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
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
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
硝酸咪康唑也可抑制真菌的
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化和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
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为外用药,具体起效时间尚不明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的药物维持时间尚不明确,每日用药1~2次,患者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年老体弱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应慎用。
哺乳期女性: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
儿童: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老人:老年患者慎用。
如果已经怀孕、计划怀孕或是在哺乳期,为保证更好的治疗效果以及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请主动、及时告知医生并咨询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不良相互作用
目前还不清楚本品不能与哪些药物配伍,如需同时使用其他药物,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剂型规格
乳膏剂: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
硝酸咪康唑20mg,
丙酸氯倍他索0.5mg。
具体用法
用法
本品外用。
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用量
一日1~2次,取适量均匀涂敷患处。
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药物漏用
本品为外用药,如有药物漏用情况,可立即补用。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过量应用本品可致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全身不良反应,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
库欣综合征(一种由垂体或肾上腺病变致肾上腺皮质分泌过量糖皮质激素所致疾病)、高血糖及
尿糖等表现。
药物过量的处理方法
目前尚无关于本品过量使用的处理方法,请遵医嘱使用,如不慎过量,还请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出现不适,还请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不良反应的表现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疱、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
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
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
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
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皮肤局部出现水疱、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时可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停药或换药。
出现继发感染时可遵医嘱进行抗感染治疗。
出现类似皮质功能亢进症时,应立即联系医生,遵医嘱治疗。
如果用药后感觉有以上表现或其他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遮光,密封,在20℃以下保存。
本品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