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受体水平抗孕激素药,具有终止早孕、抗着床、诱导月经及促进宫颈成熟等作用,主要用于终止妊娠。
适应证
用于终止妊娠,及预防妊娠的临床补救措施。
与前列腺素药物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妊娠。
用于无防护性生活后或避孕失败(如避孕套破裂或滑脱,体外射精失败、安全期计算失误等)后72小时以内,预防妊娠的临床补救措施。
药物起效时间
口服吸收迅速,0.94±0.34小时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20~34小时,每日用药2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本品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心、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症者禁用:如
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等。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同时进行长期皮质类固醇治疗者禁用。
有异常出血史或同时进行抗凝治疗者禁用。
遗传性卟啉症禁用。
禁用于不能理解治疗程序或不能依从治疗方案的病人。
早孕有严重反应,恶心、呕吐频繁者不宜用本品,以免加重反应。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慎用。
超过35岁和每天吸烟10支或以上的妇女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除终止早孕妇女外,其他禁用。
哺乳期女性:尚不知道
米非司酮是否被分泌在乳汁中。但是,许多与米非司酮有相似化学结构的激素可以被分泌到乳汁中。由于米非司酮对婴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妇女应当咨询保健医生以决定是否应当在用药后停止哺乳5~7天。
儿童: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资料。
老人: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服用本品1周内,避免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
谨慎联用
酮康唑、
伊曲康唑、红霉素:米非司酮由CYP3A4代谢,其代谢可能会被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抑制,升高血清米非司酮水平,故应谨慎联用。
利福平、
地塞米松和某些抗惊厥药物(
苯妥英、苯巴比妥、
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和某些抗惊厥药物(苯妥英、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可能诱导米非司酮代谢,降低血清米非司酮水平,故应谨慎联用。
本品为处方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胶囊:5mg/粒;10mg/粒;12.5mg/粒。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停经≤49天之健康早孕妇女,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口服本品一次25~50mg,一日2次,连服2~3天,每次服药后禁食2小时,总量150mg。
第3~4天清晨口服
米索前列醇600μg(200μg/片×3片),或于阴道后穹窿放置
卡前列甲酯栓1mg,或口服其他同类前列腺素药物,卧床休息1~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和副反应。
对本品总量150mg不能耐受的早孕妇女,可把总量减至75mg。
服药前后2小时禁食,第一天晨服本品30mg,12小时后服15mg,第二天晨服本品15mg,12小时后服15mg,总量75mg,第三天清晨口服米索前列醇600μg(200μg/片×3片)。卧床休息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有无妊娠产物排出或副反应。
在无防护性生活或避孕失败后72小时以内,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口服25mg,服药后禁食1~2小时。
药物漏用
本品为终止妊娠或预防妊娠的补救药物,对用药时机有严格的要求,如未按照医嘱按时服用,请咨询医生。
药物过量
症状:在耐受性研究中,给予健康非妊娠妇女和男性对象单次口服1800mg
米非司酮,未见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如果病人摄入远超过推荐剂量,应当密切注意
肾上腺素衰竭征兆。
措施: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
药物停用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下腹痛、消化不良。
生殖系统:子宫出血、白带、阴道炎。
实验室检查:血色素,
血球压积和血红细胞下降,极少数可有血清ALT、AST、ALP及γ-GT增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消化系统:应注意清淡饮食,避免食用辛辣、不易消化的食物,如姜、辣椒等,避免食用生冷、油腻食物(如冰淇淋、肉类),如症状不能缓和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就医治疗。
神经系统:建议患者不要活动,卧床休息;若症状较严重可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生殖系统:应及时去妇科就诊,对症治疗。
过敏反应:应避免搔抓,症状严重者需及时就医,遵医嘱对症治疗,必要时进行抗过敏治疗。
如发生其他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医生会进行对症处理。
药物贮存
遮光、干燥处密封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本品必须在有经验临床医生监控下使用。
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孕期越短,效果越好。
服药后8~15天应去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超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
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