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有效成分为
吗替麦考酚酯,用于预防移植器官引起的排斥反应等。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以下疾病的治疗:
在接受同种异体肾脏或肝脏移植的患者中预防器官的排斥反应。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种抗排斥药物,有效成分为吗替麦考酚酯,其为前药,口服后可迅速吸收并水解转化为活性代谢物
麦考酚酸(MPA)。
MPA是强效的、选择性的、非竞争性和可逆性的次黄嘌呤单核苷酸脱氢酶(IMPDH)抑制剂,可抑制鸟嘌呤核苷的从头合成途径使之不能合成DNA,从而抑制T和B
淋巴细胞的增殖反应,抑制B细胞抗体形成和细胞毒T细胞的分化,发挥抗排斥作用。
其他用途
据广东省药学会发布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2022年版)》,除了前述适应证以外,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本品还可用于:
与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用于成人同种异体
心脏移植受体器官排异反应的预防。
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
以上用法虽然暂未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但是该用法是结合了临床研究数据、医生个人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以及患者的病情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制定的用药方案。
不过,实施时需要在医师取得患者知情同意后进行规范治疗,相关用法用量应遵医嘱,患者切不可自行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约6~12小时出现MPA的血药浓度高峰。该药物起效时间是多久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的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服用。
药物维持时间
目前尚无明确数据证明使用本品后其药效在机体维持多长时间,本品一天两次使用,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联用
本品用于抗排斥反应需与环孢素A或他克莫司和皮质类固醇同时应用。
禁用情况
孕妇禁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未使用高效避孕方法的育龄期妇女禁用。
慎用情况
活动性严重消化疾病患者慎用。
次黄嘌呤-鸟嘌呤磷酸核糖基转移酶(HGPRT)遗传缺陷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禁用,本品可能致突变和致畸,上市后已经报道了妊娠期内接受吗替麦考酚酯和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治疗的患者的子女中,出现先天性畸形。本品禁止用于孕妇和未使用高效避孕方法的育龄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禁用,对大鼠的研究发现本药可从乳汁中分泌,但尚不知在人类中是否会分泌到母乳中。由于本品可能会导致哺乳期婴儿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所以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儿童:根据肾脏移植后儿童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数据,儿童患者使用本品应根据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和成年人监护下使用。在接受心脏或肝脏同种异体移植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人:尚不能确定本药在老年人与年轻患者中是否存在药效差异,老年人的剂量选择应慎重,因为更多老年人的肾脏、心脏和肝脏功能下降和更多合并应用其他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抗病毒药:如
阿昔洛韦、
更昔洛韦等,联用时本品代谢物
葡萄糖醛酸霉酚酸(MPAG)和阿昔洛韦等可竞争肾小管分泌,两者血浆浓度均较单独用药时有所升高。
影响肝肠循环的药物:避免本品与
考来烯胺或其他影响肝肠循环的药物合用,以避免减少MPA的疗效下降。
环孢菌素A:环孢菌素A的药代动力学不受吗替麦考酚酯的影响。但在
肾移植患者中,与联合使用
西罗莫司和类似剂量吗替麦考酚酯的患者相比,联合使用环孢菌素A的患者可MPA浓度降低30-50%。
替米沙坦:与替米沙坦联用,可使MPA的浓度降低大约30%。但二者移植排斥的发生率、移植失败的发生率或者不良反应对比,没有观察到有意义的临床结果。
利福平:合并使用利福平可引起MPA暴露量下降,应对MPA的浓度进行监测,并相应地调整吗替麦考酚酯的剂量,以维持临床疗效。
小肠内清除产β-葡萄糖醛酸酶细菌的抗生素(如:氨基糖苷、头孢菌素、氟喹诺酮和青霉素类):可能会干扰本药肠肝循环过程,进一步导致MPA浓度减少。
环丙沙星或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肾脏移植受者口服环丙沙星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后,MPA谷浓度在服药当天随即降低54%,持续服用抗生素,这一作用有减弱的趋势,停药后该作用消失。
从肾小管分泌的药物:吗替麦考酚酯与丙横舒合用,在动物试验中可使血浆MPAG暴露量升高3倍。因此,其他从肾小管分泌的药物都可能与MPAG竞争,因此可使MPAG和其他通过肾小管分泌的药物浓度升高。
司维拉姆:司维拉姆可影响本品吸收,使MPA峰浓度和体内暴露量减低,故应在服用吗替麦考酚酯后2小时应用司维拉姆和其它钙游离磷酸盐结合剂,从而将其对MPA吸收的影响降至最低。
活疫苗:免疫反应损伤的患者不应当使用活疫苗。对其他疫苗的抗体反应也可能会减少。
本品为处方药,剂型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药品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分散片:0.25g/片;0.5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推荐空腹服药,用适量水送服。
用量
预防排斥剂量
应于移植72小时内开始服用。
肾脏移植:推荐口服剂量为每次1g,一天两次(日剂量为2g)。
肝脏移植:推荐口服剂量为每次0.5~1g,一天两次(每日剂量1~2g)。
治疗难治性排斥的剂量
在临床实验中,治疗难治性排斥的第一次和维持剂量推荐为每次1.5g,一天两次(3g/天)。
特殊人群
老年人:推荐剂量肾脏移植患者为1g,一天两次;肝脏移植患者为0.5~1g,一天两次。
肾功能不全患者:对于有严重慢性肾功能损害(
肾小球滤过率<25ml/min/1.73m
2)的
肾移植患者,度过术后早期后,应避免使用大于每次1g,一天两次(日剂量2g)的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伴有严重肝实质病变的肾脏移植患者不需要做剂量调整。但是,其他原因的
肝脏疾病是否需要做剂量调整不清楚。
肾移植后移植物功能延迟恢复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药物漏用
如果漏服药物时间较短,请尽快补服,但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时间,请跳过此次漏服的剂量,直接于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切记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如果长时间漏服药物,为避免抗排斥作用失效,应及时前往医院复查药物血药浓度;如有其他不能确定的情况,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表现
临床试验及上市后经验中已有吗替麦考酚酸酯过量的报告。其中许多病例没有不良事件。在报告了不良事件的药物过量病例中,不良事件属于药物已知的安全性范围特征。
本品使用过量可能会导致免疫系统的过度抑制,表现为增加感染风险和骨髓抑制的易感性。
处理方法
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药活性代谢产物MPA,但可检测清除少量非活性代谢物MPAG(血浆浓度大于100μg/ml时),从而阻止肝肠循环过程,降低MPA药物浓度。
胆酸结合剂如消胆胺等可通过增加药物的分泌,促进MPA清除。
以上应对方式仅供参考,如发生药物过量,为避免严重后果,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药物停用
如果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1.3 × 10
3/μL),应停药或减量。预防肾移植、
心脏移植、或肝移植排异反应患者最常出现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时间是移植后 31~180 天。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在出现任何感染症状,意外瘀肿、出血或其他骨髓抑制表征时应立即报告医师。
如果用药后感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减量、停药换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不良反应的表现
在预防性肾脏,心脏和肝脏移植的排斥治疗反应过程中,使用本品联合环孢霉素和皮质类固醇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
白细胞减少症、
败血症以及呕吐,机会感染发生率增加。
使用本品治疗难治性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的安全性显示,腹泻和白细胞减少症,伴随贫血、恶心、腹痛、败血症、恶心和呕吐、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是主要的报道较多的不良事件。
儿童中出现的频率≥10%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与成人中出现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的频率相比,在儿科人群特别是在6周岁以下的儿童当中更加常见,包括:腹泻,白细胞减少症,败血症,感染以及贫血。
老年患者(≥65周岁)同年轻人相比,老年人,尤其是接受本品作为联合免疫抑制方案一部分的患者,某些感染(包括巨细胞病毒组织侵袭病),可能的胃肠出血和
肺水肿的危险增加。
全身症状:常见虚弱无力、发热、头痛、感染、多部位疼痛、水肿、败血症等;少见囊肿、腹部增大、面部水肿、疝气、
蜂窝织炎、脓肿等。
泌尿系统:常见肾功能异常、少尿、泌尿道感染、血尿、肾小管坏死等;少见
排尿困难、
蛋白尿、阳痿、尿频、肾功能衰竭、尿失禁、
尿潴留等。
心血管系统:常见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等;少见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血管扩张、房颤、心脏停搏等。
呼吸系统:常见咳嗽增多、呼吸困难、咽炎、支气管炎、肺炎、
鼻窦炎等;少见哮喘、肺水肿、
胸腔积液、肺水肿、气胸等。
皮肤和附件:常见痤疮、单纯疱疹病毒、
皮疹、瘙痒等;少见脱发、皮肤良性肿瘤、出汗、皮肤溃疡等。
神经系统:常见头晕、失眠、
震颤等;少见焦虑、惊厥、精神异常、抽搐等。
肌肉骨骼系统:少见关节痛、肌肉抽搐、
肌无力、骨质疏松等。
上市后的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
结肠炎(有时由巨细胞病毒属引起)、胰腺炎、小肠绒毛萎缩。
血液和免疫系统: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低丙种球蛋白血症。
先天性疾病:在怀孕期间联合应用吗替麦考酚酸酯和其它免疫抑制剂的孕妇的新生儿有先天性畸形包括耳畸形的报道。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判断是否应停药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药物贮存
本品应置于30℃以下避光保存。
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儿童误服。
其他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淋巴增生性疾病和某些其他恶性肿瘤的风险可能增加。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皮肤癌的危险性增加,应通过穿防护衣或含高防护因子的防晒霜来减少暴露于阳光和紫外线下。
免疫系统的过度抑制可增加对感染的易感性,包括机会感染,致死感染和
败血症。这种感染包括潜伏病毒的再激活,如乙肝或丙肝病毒的再激活,或多瘤病毒引起的感染。
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需要患者反复接受实验室检验。在使用本品治疗第一个月,应每周完成一次
全血细胞计数。在治疗的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内,应每月完成两次检验,然后至一年时每月完成一次检验。
使用本药品的妇女和男性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因为育龄妇女,在怀孕期间使用本品时,可能在前3个月内增加流产风险,还增加出生缺陷风险,因此在用药前以及治疗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妊娠测试,以排除非计划妊娠。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必须有两次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检测阴性结果,且灵敏度至少为25mIU/mL;第二次检测应在首次检测后8~10天,且于即将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进行。
患者在以后的常规随访过程中,应重复进行妊娠试验检测。患者应充分知悉,怀孕后需立即咨询医生。
由于本品具有致突变和致畸的可能性,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4周,治疗期间及治疗终止后6周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此外,建议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在其治疗期间及最后一剂本品给药后至少90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方法。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颜色,形状,味道,表面出现裂纹或斑点等)禁止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