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有效成分是吡咯替尼,属于小分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适用于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的靶向治疗。
适应证
本品与卡培他滨联合,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
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此药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药物起效时间
连续每日1次口服本品,第8天达到稳态血药浓度。稳态时,中位血药浓度达峰时间约4.0~5.0小时。具体起效时间尚无明确数据。
药物维持时间
抗
肿瘤药物按照固定周期给药。本品每日1次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周期。通常认为在治疗剂量与疗程内药物有效。
药物联用
常用药物联用
卡培他滨:目前取得肯定效果的联合用药,是本品与卡培他滨联合用药,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且既往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
其他联合用药,还在研究当中。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上市了吗,什么时候上市的?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上市了,2018年8月批准上市的。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是什么类型的肿瘤药物?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是一种乳腺癌靶向治疗药物,属于小分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的靶向治疗。
马来酸吡咯替尼什么时间吃最佳?
建议马来酸吡咯替尼在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同一时间服药。高脂餐后较空腹状态,更有利于吡咯替尼的吸收。
禁用情况
已知对吡咯替尼或任何其他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65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目前还没有吡咯替尼在孕妇中使用的相关资料,而且在动物试验中发现吡咯替尼对胚胎具有毒性。
建议育龄女性在接受吡咯替尼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至少8周内避孕。
妊娠期间,本品仅在对母亲的潜在益处大于风险时才可以使用,且使用前应充分了解可能对胎儿产生的危害,并充分权衡利弊。
哺乳期妇女:目前还不清楚吡咯替尼是否经乳汁排泄,但非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吡咯替尼可分泌到大鼠乳汁。因此建议哺乳期妇女在吡咯替尼治疗期间暂停母乳喂养。
儿童:目前还没有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使用吡咯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
老人:目前吡咯替尼在老年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建议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剂型规格
片剂:80mg/片;160mg/片。
具体用法
用法
用药前必须使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进行HER2状态的检测,只有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才可使用该药。
口服,餐后30分钟内服用,每天同一时间用药,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疗程。
用量
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为400mg/天,每天1次。
剂量调整
使用吡咯替尼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可在医生指导下根据不良反应严重程度给予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者停止给药。
其中降低剂量,适合于暂停给药后,患者仍存在临床不可控制的不良反应,可在暂停给药后恢复用药时,下调用药剂量。
减少剂量时,第一次减至320 mg/天,一日1次;第二次减至240mg/天,一日1次;如需进一步降低剂量至240mg/天以下,则终止治疗。
药物漏用
本品用药过程中,如果发生漏用,无需补服,待到第二天服药时间时继续正常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过量危害
目前关于吡咯替尼过量的数据不多。吡咯替尼一期临床试验中,曾有2例患者服用吡咯替尼480mg/天,出现了3级腹泻,经抗腹泻治疗后恢复。其中1例还出现了3级恶心、2级呕吐。
处理措施
目前尚没有吡咯替尼过量的解毒剂,如果发生了吡咯替尼过量,需要根据患者出现的不适进行常规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暂停用药
如果发生以下不良反应,需要暂停用药,对患者身体状况进行观察评估,身体状态恢复后再恢复用药。
腹泻:如果用药后出现3级腹泻,或者1~2级腹泻但是伴随有并发症(≥2级的恶心或呕吐、发热、中性粒细胞减少、便血或脱水),可先暂停卡培他滨,如暂停卡培他滨后3天仍不能缓解,再暂停吡咯替尼,直至恢复至≤1级。
第一次恢复用药,可恢复到40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320mg/天。
手足综合征:如果出现了2~3级的手足综合征,可先暂停卡培他滨,如暂停卡培他滨后14天仍不能缓解,再暂停吡咯替尼,直至恢复至≤1级。
2级手足综合征,第一次恢复用药,可恢复到40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320mg/天。
3级手足综合征,第一次恢复用药,可恢复到32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240mg/天。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LVEF低于正常值下限,或出现≥2级(至少较基线下降10)的LVEF下降且合并相关的症状,暂停吡咯替尼,直至LVEF恢复至正常范围内,且较基线下降小于10%,相关症状恢复。
第一次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32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240mg/天。
肝功能异常:≥3级
天冬氨酸转氨酶(ALT)或
丙氨酸转氨酶(AST)升高(>5倍正常值上限))伴
总胆红素在2倍正常值上限以下,暂停吡咯替尼,直至恢复至≤1级。
第一次恢复用药,恢复到40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320mg/天。
其他:如果出现了≥2级的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或者≥3级的血液学不良反应,暂停吡咯替尼或卡培他滨,直至恢复至≤1级。第一次恢复用药,恢复到400mg/天;第二次暂停用药后恢复用药,下调剂量至320mg/天。
本品暂停用药时,每次连续暂停时间以及每个周期(21天)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14天。
停止用药
如果出现了4级腹泻、重度进展性大疱样
皮疹或黏膜病灶,≥2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3倍正常值上限)伴总胆红素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永久停用吡咯替尼治疗。
不良反应的表现
胃肠道反应:腹泻、呕吐、恶心、口腔黏膜炎、腹痛等。
代谢及营养类疾病:血
甘油三酯升高、食欲下降、血钾降低、体重降低。
感染性疾病: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
全身性疾病:乏力。
神经系统疾病:头晕。
血液系统疾病: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白细胞计数降低、
血红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等。
肝胆系统疾病:AST升高、血胆红素升高、ALT升高、
碱性磷酸酶升高等。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用药期间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医,不要擅自调整药物或停药。可在医生指导下根据不良反应及严重程度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者停止给药,并进行对症治疗。
腹泻:用药期间应该关注大便性状和排便次数,如果大便不成形,应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如果出现3级腹泻,或者1~2级腹泻伴并发症(如2级以上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尽快就医,在医生指导下接受对症治疗、暂停吡咯替尼治疗及剂量调整。
皮肤反应:如果出现手足综合征(手掌和脚底红肿疼痛,水疱或皮疹),应加强皮肤护理,使用润肤霜或润滑剂,保持皮肤清洁,避免继发感染,避免压力和摩擦,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如果出现严重皮疹,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尽快就医。
感染:如果出现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等,应及时就医,进行抗感染治疗。
血液学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血常规,如果出现
中性粒细胞降低、白细胞降低、血红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等,及时就诊予以对症支持治疗。
药物贮存
密封,在25℃以下干燥处保存。打开包装后,保存不得超过一个月,也就是一个月之内如果吃不完就要废弃。
放置在儿童触摸不到的位置。
药物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合并使用可能会降低吡咯替尼的系统暴露,从而可能影响其抗
肿瘤效果。应密切监测,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进行剂量调整。
合并使用可能会增加吡咯替尼的系统暴露,导致药物毒副作用风险增加等。应密切监测,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进行剂量调整。
肝功能不全患者,尤其需要警惕。
经CYP2C19肝药酶代谢的药物:谨慎与经CYP2C19肝药酶代谢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会导致血药浓度升高,毒副作用风险增加。
抑制
P-糖蛋白的药物:谨慎与抑制P-糖蛋白的药物联合使用,可能会导致吡咯替尼的血药浓度升高,增加毒副作用风险。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