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种非甾体消炎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起到解热、镇痛、抗炎的作用,且镇痛作用较强。通常用于关节炎等疾病或术后的消炎与镇痛,也可用于急性上呼吸道炎的解热和镇痛。
适应证
洛索洛芬钠口服制剂(片剂、分散片、颗粒剂和胶囊剂)
用于某些患者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消炎和镇痛。
用于某些疾病的解热和镇痛,如急性上呼吸道炎症(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洛索洛芬钠外用制剂(贴剂、贴膏剂)
用于某些疾病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如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导致的肿胀或疼痛。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约30分钟可达血浆峰值浓度,一般药物在达峰之前就开始起效。
本品外用制剂的起效时间目前尚没有明确数据,与患者病情及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请遵医嘱使用。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口服制剂药物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其半衰期为1.2小时,一日给药1~3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本品外用制剂药物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一日给药一次,遵医嘱用药即可。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禁用情况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服用
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患者禁用。
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
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既往曾复发溃疡或出血的患者禁用。
严重血液学异常的患者禁用。
严重心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禁用。
慎用情况
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慎用。
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
血液异常或有既往史患者慎用。
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慎用。
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慎用。
心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高龄患者谨慎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目前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动物试验有延迟分娩和收缩胎仔动脉导管的报告,故孕妇禁用本品。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
哺乳期妇女
本品可以分泌到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
目前尚未确立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人
老年人易出现不良反应,要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贴剂或贴膏剂时,要注意贴敷部位的皮肤状况。
不良相互作用
谨慎联用
因药效增加而需要谨慎联用的药物
香豆素类抗凝血药(华法林):与本品合用会增强该类药的抗凝血作用,要密切观察,必要时可减量。
磺酰脲类降血糖药(
甲苯磺丁脲):与本品合用时会增强该类药的降血糖作用,要密切观察,必要时可减量。
新喹诺酮类抗菌药(
依诺沙星等):与本品合用会增强新喹诺酮类药的抑制作用,增强该类药的诱发痉挛作用。
甲氨蝶呤:与本品合用可能使血中甲氨蝶呤浓度上升,必要时应减量。
锂制剂(
碳酸锂):与本品合用可能使血中锂浓度上升而引起锂中毒,故注意血中锂浓度,必要时要减量。
因药效降低而需要谨慎联用的药物
噻嗪类利尿药(氢氟噻嗪、氢氯噻嗪等):与本品合用有可能减弱该类药的利尿及降压作用。
降压药(
卡托普利、
氯沙坦等):与本品合用可能减弱这些药的降压作用,并可能使肾功能恶化。
因不良反应增加而需要谨慎联用的药物
Xa因子抑制剂(
利伐沙班):与本品合用出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本品应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尼美舒利、塞来昔布)合并用药。
本品为处方药,剂型和规格较多,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按照说明书自行用药。
剂型规格
片剂:60mg/片。
分散片:60mg/片。
胶囊剂:60mg/粒。
颗粒剂:60mg/袋。
贴剂:50mg/贴(7cm×10cm);100mg/贴(10cm×14cm)。
贴膏剂: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贴(7cm×10cm)。
具体用法
用法
片剂、胶囊剂:口服,适量水送服,空腹时不宜服药。
分散片: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不宜空腹服药。
颗粒剂:用水冲泡后服用。
贴剂、贴膏剂:外用,贴于患处。
用量
片剂、分散片、颗粒剂
用于关节炎等疾病和术后的消炎镇痛时,通常成人每次60 mg,一日3次;也可在出现症状时1次服用60~120 mg。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或遵医嘱。
用于急性上呼吸道炎的解热镇痛时,成人每次60 mg,一日1-2次。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服药剂量不超过180 mg,或遵医嘱。
胶囊剂
治疗慢性炎症疼痛时,成人每次60 mg,一日3次。
治疗急性炎症疼痛时,成人每次60~120 mg,一日1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服药剂量不超过180 mg,或遵医嘱。
贴剂、贴膏剂
一日1次,贴敷患处,使用剂量遵医嘱。
药物漏用
洛索洛芬钠如发现漏用的时间较短,则尽快补服/补用;漏用时间若大于下一次用药间隔的一半则无需补服/补用,下次用药时间按照正常剂量用药即可。
洛索洛芬钠每日1次
无需补用:如本应在当天8时用药一次,到第二日6时左右想起,无需补用,在8时用药即可。
需要补用:如本应在当天8时用药一次,到10左右想起,则需要尽快补用。
洛索洛芬钠每日2次
无需补服:若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过一次,20时漏服,在第二天8时之前想起来,则无需补服,第二天8时服药即可。
需要补服:若本应在当天8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过一次,20时忘记服用,在21时想起来,则需补服,第二天正常服药即可。
洛索洛芬钠每日3次
无需补服:若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过一次,14时漏服,18时想起忘记服用药物,则无需补服,在20时服药即可。
需要补服:若本应在当天8时、14时、20时分别服用药物,患者8时服用过一次,14时忘记服用,在15时想起来,则需补服,在于20时服药即可。
药物过量
目前尚无明确关于本品过量使用后出现症状的报道,可能会发生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出现
胃肠道出血、穿孔。
若服药超量时应做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口服
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剂,并给予监测及其它支持治疗。
药物停用
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立即停药。
出现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等症状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出现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如呼吸困难、休克等,应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轻度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腹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便秘、口腔炎、消化不良、口渴。
心血管系统反应:血压上升、心悸。
神经系统反应:嗜睡、头痛、头晕、麻木。
其他:胸痛、出汗、疲惫、浮肿及水肿。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及过敏反应:血压降低,荨麻疹,咽喉水肿、呼吸困难。
皮肤症状:皮肤黏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呼吸系统症状:出现
间质性肺炎,其症状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消化道系统症状:
消化道出血、严重的
消化性溃疡,症状有呕血、黑便、便血,有时伴有休克发生;消化道胃穿孔,症状有
上腹部疼痛、腹痛;小肠和/或大肠狭窄和/或阻塞,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胀。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若出现恶心、腹泻等较轻不良反应时,症状可在停药后自行缓解或消失,期间可以清淡饮食。
若出现呕吐、腹部不适等症状时,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吃
奥美拉唑或莫沙必利等药物缓解。
若出现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若确诊为间质性肺炎症状时,应停药,可在医生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若发生上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速停药,及时就医并给予适当处置。
药物贮存
片剂:遮光,密封,室温(10~30℃)保存。
分散片: 遮光,密封,在25℃以下干燥处保存。
胶囊剂:密封,干燥处保存。
颗粒剂:密封,室温(10~30℃)保存。
贴剂、贴膏剂:遮光,密封保存,在25℃以下保存。
应将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位置。
其他
若长期应用本品,要定期进行尿检、血液学、肝肾功能的检查。
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要同时给予抗感染药物(如青霉素、
四环素等)。
本品外用制剂不得用于损伤或不完整的皮肤及黏膜表面,也不得用于有湿疹或
皮疹的部位。
贴膏剂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