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是布洛芬和磷酸
可待因,具有抗炎、解热、镇痛的作用。
适应证
本品主要适用于中等强度疼痛的止痛,如
手术后疼痛和中度癌痛止痛。
药理作用
本品中的布洛芬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本品中的可待因可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阿片受体,从而发挥镇痛作用。
两者组成复方制剂,可使镇痛作用加强。
药物起效时间
本品口服后,其中的磷酸可待因较易吸收,镇痛起效时间为30~45分钟,在60~120分钟间作用最强。
本品口服后,其中布洛芬在服药后72~126分钟血药浓度达峰值,在此之前药物已经开始起效。
药物维持时间
本品口服后镇痛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洛芬待因片为什么不能长期服用?
洛芬待因片含有可待因,可待因具有成瘾性,长期服用可导致药物依赖。此外,长期服用洛芬待因片,还会降低患者的疼痛阈值。因此不建议长期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禁用情况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禁用。
慎用情况
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老年患者慎用。
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慎用。
有胃炎、胃肠道溃疡者,不宜经常服用本品。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哺乳期女性
本品的可待因可分泌至乳汁,因此哺乳期女性禁用。
儿童
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老年人
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
不良相互作用
服用本品时饮酒,或本品与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同用,会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有致溃疡的危险。本品长期与
对乙酰氨基酚同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
本品与
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本品与
肝素、
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本品可降低
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时,可加重便秘或
尿潴留的不良反应。
本品与美沙酮或其他吗啡类药合用时,可加重中枢性
呼吸抑制作用,与肌肉松弛药合用时,呼吸抑制更为显著。
本品与维拉帕米、硝苯吡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本品可增高
地高辛的血药浓度,联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联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剂型规格
片剂:每片含布洛芬0.2g与磷酸
可待因12.5mg。
具体用法
用法
口服,适量水送服。
用量
成人首次剂量2片,如需再用,可每4~6小时服用1~2片;最大剂量为每日6片。
药物漏用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疼痛缓解后则无需再用药,一般不存在漏服情况。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的表现
如不慎使用本品过量,可能会导致中毒,引起胃肠疼痛性痉挛、胀气、胃肠出血。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超大剂量可导致死亡。
药物过量的处理办法
如不慎使用过量,请立即到医院就诊,由医生进行对症治疗、支持治疗等。
药物停用
疼痛症状缓解后可停药。
不良反应的表现
偶有轻微不良反应,如恶心、乏力、多汗、便秘。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一般轻微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若症状不消失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出现呼吸抑制时,须立即就医,由医生进行抢救。
药物贮存
遮光,密闭,于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其他
本品禁用于已知为 CYP2D6超快代谢者。
可待因超快代谢患者存在遗传变异,与其他人相比,这类患者能够更快、更完全地将可待因转化为吗啡,可能产生危及生命或致死性
呼吸抑制。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不要超规定剂量服药,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
不明原因的疼痛应在医生诊断后遵医嘱服用。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